CN201510140744.8
2015.03.30
CN104782673A
2015.07.22
公开
审中
A01N65/26(2009.01)I; A01P7/04
A01N65/26
姚红亮
53002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1号
本发明提供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3-5份、雷公藤提取液6-10份、苦参2.3-3份、苦楝皮3-5份、水30-40份、煤油4-7份。本发明使其不仅具有良好杀虫效果而且对环境友好,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且生产成本低。
1. 一种植物杀虫剂,其特征在于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3-5份、雷公藤提取液6-10份、苦参2.3-3份、苦楝皮3-5份、水30-40份、煤油4-7份。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杀虫剂,其特征在于由下列最优重量份配比组成:乌桕提取液4.3份、雷公藤提取液8份、苦参2.6份、苦楝皮4.2份、水35份、煤油5.1份。
一种植物杀虫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业杀虫剂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植物杀虫剂。 【背景技术】 目前,广泛使用在水稻、棉花、蔬菜等农作物的化学合成杀虫剂,如三唑磷、阿维菌素等,由于长期不合理使用已导致害虫产生抗药性,且有些害虫已发展到难以防治的地步,严重影响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在越来越注重环境质量的今日,人们对杀虫剂高效、低毒、低残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植物杀虫剂,使其不仅具有良好杀虫效果而且对环境友好,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 本发明一种植物杀虫剂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3-5份、雷公藤提取液6-10份、苦参2.3-3份、苦楝皮3-5份、水30-40份、煤油4-7份。 进一步地,本发明由下列最优重量份配比组成:乌桕提取液4.3份、雷公藤提取液8份、苦参2.6份、苦楝皮4.2份、水35份、煤油5.1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使其不仅具有良好杀虫效果而且对环境友好,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且生产成本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本发明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3份、雷公藤提取液6份、苦参2.3份、苦楝皮3份、水30份、煤油4份。 实施例2: 本发明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5份、雷公藤提取液10份、苦参3份、苦楝皮5份、水40份、煤油7份。 实施例3: 本发明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4.6份、雷公藤提取液7.3份、苦参2.8份、苦楝皮4.4份、水38份、煤油6份。 实施例4: 本发明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4.3份、雷公藤提取液8份、苦参2.6份、苦楝皮4.2份、水35份、煤油5.1份。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使其不仅具有良好杀虫效果而且对环境友好,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且生产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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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提供一种植物杀虫剂,由下列重量份材料组成:乌桕提取液3-5份、雷公藤提取液6-10份、苦参2.3-3份、苦楝皮3-5份、水30-40份、煤油4-7份。本发明使其不仅具有良好杀虫效果而且对环境友好,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且生产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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