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尤其是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手机外壳在使用过程中容易粘附人体指纹,这样影响其美观程度,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耐指纹处理,传统的耐指纹处理为先进行铬酸盐钝化处理,再加有机涂层耐指纹处理。
而铬酸盐钝化处理,也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了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及其制备方法,在手机外壳表面形成均匀细腻的环保型无铬耐指纹涂层,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安全环保,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并且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①、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4/1;
②、将壬烷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③、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
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I、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45/1;
II、将壬烷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III、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
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39/1;
b、将壬烷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c、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
一种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49/1;
(2)、将壬烷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3)、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所述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该涂层经180℃烘烤30分种,附着力强,膜层薄且透明光亮,不粘手印、不粘灰尘、手感细腻;不易黄变、不易起皮,使用寿命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同时,本发明还公开了该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①、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4/1;
②、将壬烷按比例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③、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备用;
经上述制备方法制备的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呈无色透明液体。
实施例2
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同时,本发明还公开了该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①、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45/1;
②、将壬烷按比例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③、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备用;
经上述制备方法制备的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呈无色透明液体。
实施例3
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同时,本发明还公开了该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①、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39/1;
②、将壬烷按比例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③、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备用;
经上述制备方法制备的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呈无色透明液体。
实施例4
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同时,本发明还公开了该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①、配制混合溶剂,按照体积比计算,丙醇/异丁醇=0.49/1;
②、将壬烷按比例加入其中,搅拌后静置1小时;
③、再向其中依次加入苯甲酸甲酯和1,4-二氧六环,搅拌至充分溶解,备用;
经上述制备方法制备的无铬环保型手机外壳用耐指纹处理剂,呈无色透明液体。
本发明具有超强的耐指纹:
测试方法:将凡士林在三氯甲烷中稀释,通过模拟手上的汗渍涂抹在镀膜的手机外壳表面,用色差计测量薄膜表面的色差值变化评估耐指纹性能,ΔE表示总色差,色差值越小薄膜耐指纹性越好;反之,耐指纹性差。对于没有任何保护的手机外壳表面,经凡士林溶液涂抹后,其总色差值逐步增高。
经测试验证,对于没有任何保护的手机外壳表面,经凡士林溶液涂抹后,其总色差值达到4.96,而经本发明处理剂处理的手机外壳表面,其总色差值仅为0.43左右,因此,表明本发明具有超强的耐指纹效果。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但是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