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液晶电视的冰箱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家用电器, 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液晶电视的电冰箱。背景技术 传统的家用电器, 例如液晶电视机或者电冰箱, 通常仅仅可以实现其具有的一个 传统功能, 电视机仅仅具有播放电视信号或者其他输入电视的多媒体信号例如 DVD 光碟信 号的功能, 而电冰箱仅仅具有冷藏冷冻食物的功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科技的 进步, 人们希望一件家用电器可以同时实现更多的功能。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第 03154670.6 号与第 200410089764.9 号均揭示了具有电视机 的冰箱。具体而言, 电视机屏幕被装设在电冰箱的门体上并可以播放电视信号。这种设计 使得传统的电冰箱兼而具有了电视机的功能, 购买电冰箱的消费者同时得到享受电视节目 的乐趣。但是, 现有的设计都是在电冰箱的门体的前面板上开设一个与电视机显示屏尺寸 大小相一致的开口, 然后将电视机显示屏从门体的前面通过前面板上的开口装入到该门体 中并固定, 这种安装不可避免地要在前面板上开口, 并在开口周边留下微小的缝隙, 从而带 来的缺陷是 : 一则破坏了电冰箱门体的整体美感 ; 二则由于电冰箱通常放在厨房等油烟灰 尘较大的地方, 长期使用时不可避免地导致一些灰尘从缝隙进入到电视机显示屏中, 使得 显示屏变脏变模糊。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外观美观又可保持清洁的具有液晶电视的电冰箱。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 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的具有液晶电视的冰箱, 其包括具 有内部冷藏空间的箱体以及可移动地连接到箱体上的用于封闭该内部冷藏空间的门体 ; 液 晶电视包括安装在该门体上的用于显示外部多媒体信息的液晶显示屏 ; 门体朝向使用者的 一侧上整体安装着前面板, 该液晶显示屏安装在该前面板的后面, 该前面板至少在对应于 该液晶显示屏的区域被构造成透明的。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门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门体朝向使用者的一侧与所述 前面板的内表面之间的将所述前面板牢固地连接到门体上的连接元件。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连接元件是双面胶带。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前面板的尺寸与所述门体朝向使用者的一侧的侧 面的尺寸大小相一致。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的前面板由玻璃材料制成 ; 所述玻璃前面板对应 于液晶显示屏的部位是透明的, 其他部分涂上装饰性的色彩。
作为木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门体包括框架, 该框架中具有容纳该液晶显示屏 的收容装置 ; 所述收容装置包括设置在框架的中部的收容部和设置在框架的一个边上的导 入部, 所述导入部具有供该液晶显示屏插入的开口 ; 所述导入部的开口设置在框架的上侧 边上。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框架、 前面板以及收容装置共同围设成封闭空间, 该封闭空间中填入发泡材料。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还包括一个封闭该开口的密封装置 ; 所述密封装置是 与所述的开口的尺寸对应的密封条, 该密封条上开设传声孔。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液晶显示屏除了可以显示外部多媒体信息, 还可 以显示该冰箱的工作状态信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 由于液晶电视的液晶显示屏整体设置于前面板的后面, 整 块正对着使用者的前面板可以提供更佳的外观美感, 二则液晶显示屏被整体地装设在前面 板的后方被前面板覆盖住, 彻底地阻止灰尘等脏物进入液晶显示屏的显示屏。 附图说明
图 1 是本发明一种实施方式的具有液晶电视的电冰箱的立体示意图 ; 图 2 是图 1 中的电冰箱的门体的立体示意图 : 图 3 是图 2 中的门体的立体分解图 ; 图 4 是类似于图 3 的立体分解图, 但是门体的框架与收容装置的组合在一起 ; 图 5 是门体的框架与收容装置组合后的顶视图 ; 图 6 是液晶显示屏装入图 5 中的组合后的顶视图。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 1, 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的具有液晶电视的电冰箱包括具有内部冷藏收 容空间的箱体 1, 以及可转动地装设在箱体 1 上用于封闭该冷藏收容空间的门体 2。本发明 的液晶电视安装在电冰箱中, 其包括安装在箱体 1 上的多媒信息的接收与控制模块, 安装 在门体 2 上的多媒体信息的液晶显示屏, 以及连接该接收与控制模块和液晶显示屏的连接 元件。在本发明中, 重点介绍的是安装在门体 2 上的多媒体信息的液晶显示屏, 接收与控制 模块和连接元件则在本申请人的其他专利申请中详细介绍。 本发明的液晶电视接收和播放 的多媒体信号包括来自外部的电视信号、 DVD 影像信号等等, 这些信号都可以显示在门体 2 的液晶显示屏上, 使得液晶显示屏具有电视机与 DVD 播放机的功能。电冰箱还具有控制自 身制冷系统的控制元件, 也可以将该控制元件得到的冰箱运行状况的信息显示在门体 2 上 的液晶显示屏上, 使得液晶显示屏同时具有显示外部多媒体信息和内部冰箱运行状况信息 的功能。
参考图 2 与图 3, 电冰箱的门体 2 中安装本发明的液晶电视的液晶显示屏 3, 以下 分别详细介绍门体 2 的结构, 液晶显示屏 3 的结构, 以及液晶显示屏 3 组装到门体 2 中的步 骤。
门体 2 包括框架 20、 前面板 22、 以及将前面板 22 固定到框架 20 上的连接元件 21。 框架 20 包括嵌入件 200、 分别固定到嵌入件 200 两侧的侧边 201、 以及固定到嵌入件 200 的 下方的下侧边 202。前面板 22 由玻璃材质制成, 其相当于门体 2 的前面板, 前面板 22 的尺 寸基本与框架 20 的尺寸相一致, 参考图 2, 框架朝向使用者的一面构成门体 2 靠近使用者 的侧面, 当前面板 22 固定到框架 20 上之后, 前面板 22 基本覆盖了门体 2 的靠近使用者的 侧面, 紧紧在门体 2 的两侧露出很窄的侧边 201。前面板 22 的中部有一块设置成透明的区域 220, 其他部分可以设置成透明的, 也可以涂上装饰性的色彩, 例如红色, 淡蓝色或者浅灰 色, 其作用稍后详细描述。粘合材料 21 在本发明中是双面胶带, 其形状基本对应于框架 20 的侧边以及收容部 204 的侧边设置, 其作用稍后详细描述。
框架 20 中还设置收容液晶显示屏 3 的收容装置, 该收容装置包括设置在框架的中 部的收容部 204 和设置在嵌入件 200 的上方的导入部 206。其中收容部 204 在朝向前面板 22 的一侧具有与液晶显示屏 3 的大小相一致的收容空间, 导入部 206 则同时构成框架 20 的 上侧边, 在导入部 206 上开设供该液晶显示屏 3 插入到收容部 206 中的开口 208。
液晶显示屏 3 包括框架 30, 在框架 30 上固定一块液晶显示屏 300, 在框架 30 的顶 端则安装着液晶显示屏 3 的发音装置, 例如喇叭。液晶显示屏 300 的尺寸基本与前面板 22 上的透明区域 220 的尺寸大小相一致, 当液晶显示屏 3 安装到收容装置的收容部 204 中后, 液晶显示屏 300 的位置正好对应着透明区域 220 的位置, 以便使用者可以透过透明区域 220 观看液晶显示屏 300 上显示的多媒体信息。
参考图 4 至图 6, 以下描述门体 2 的组装步骤, 以及液晶显示屏 3 组装到门体 2 中 的步骤。
首先, 将两个侧边 201、 一个下侧边 202 分别与嵌入件 200 组合在一起, 从而形成 框架 20 ; 然后, 将收容装置的两个部件收容部 204 与导入部 206 组合在一起, 从而形成收容 装置 ; 第三步, 将组合好的收容装置安装到框架 20 上, 使得收容装置的导入部 206 卡在框架 20 的上方, 从而形成框架 20 的上侧边 ; 第四步, 将连接元件 21( 在本实施方式中是双面胶 带 ) 粘附到框架 20 的侧边 201、 202 以及收容部 204 与导入部 206 的侧边上 ; 第五步, 将前 面板 22 正对着框架 20 按压在框架 20 上, 使得前面板 22 的内表面与已经粘附在框架 20 的 连接元件 21 充分接触, 从而将前面板 22 与框架 20 通过连接元件 21 固定在一起, 并且形成 一个由嵌入件 200、 收容部 204 和导入部 206、 以及前面板 22 所围设成的内部封闭空间。第 六步, 将液态的发泡材料通过预先设置的注射孔注入到该内部封闭空间并固化, 从而形成 电冰箱门体 2 的绝热层。第七步, 将液晶显示屏 3 从导入部 206 的开口 208 插入到收容装 置中, 并固定在收容部 204 的收容空间中, 使得液晶显示屏 3 的液晶显示屏正对着前面板 22 的透明区域 220。最后一步, 将一个封闭装置 31 固定在导入部 206 的开口 208 上, 从而封 闭该开口 208。在本实施方式中, 封闭装置 31 是一根塑胶的密封条, 其可以卡入到开口 208 中。为了让液晶显示屏 3 的多媒体信息的声音可以充分的传导出来, 在密封条上开设若干 个条形的传声孔 310。 至此, 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的门体与液晶电视的液晶显示屏一起组 装完毕。
需要指出的是, 以上揭示的仅仅是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 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 员, 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 可以对根据具体需要本发明做出合理的调整。例如, 在 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方式中可以将前面板的材质改为其他不同于玻璃的材质, 如透明的塑 料前面板 ; 又例如, 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方式中可以将导入部设置在框架的左侧边或者 右侧边上, 并在框架的左侧边或者右侧边上设置开口, 从而可以将液晶显示屏从侧面装入 到框架中 ; 又例如, 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方式中可以将连接元件改用不同与双面胶带的 液体胶水, 并将液体胶水先涂抹在前面板的内表面上, 然后在将前面板与框架相粘连。 以上 这些合理的调整均应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