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房屋建筑及家居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
背景技术
窗户,在建筑学上是指墙或屋顶上建造的洞口,用以使光线或空气进入室内,随着现在房屋装修风格迥异,窗户的造型也相随各式各样,现有的窗户有:平开窗,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窗,窗扇通过铰链与窗框结合,窗扇可以旋转开启。这种窗的优点是构造简单,整扇窗可以100%打开,关闭时气密性好,建筑热工性能高。推拉窗,采用装有滑轮的窗扇在窗框上的轨道滑行,这种窗的优点是窗无论在开关状态下均不占用额外的空间,构造也较为简单。百叶窗,是采用数片条形材料平行排列,通过转动百叶的角度来控制光线的百叶窗。传统的百叶窗是采用垂直排列的固定角度的木条,作为普通窗夏季的遮阳手段。现代的百叶窗则多采用可旋转的细条形材质,通过绳索联系起来,并进行控制,而且也不限于垂直排列,也有水平排列采用类似窗帘的开启方法。
根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一条: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指导意见,我国建筑领域装配式建筑结构具有较大的发展和应用空间,装配式墙体可以有效地缩短建筑工期,提高效率增强建筑整体质量,与之配套的装配式便捷式窗户、连接件,可以大幅降低提高墙体美观性、实用性,提高环境舒适度。目前在整体房屋设计与装潢中,窗户的功能不仅仅是做为通风透气的功效存在,更多的人们看重了窗户存在的功能设计,比如现有的楼房以高层或小高层为主,那么窗户的清洗工作就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人们只能清洗房屋内部的玻璃,而对外的那层窗户因为安全因素则一直清洗不到,因此如何设计及制备廉价的可方便擦洗旋转窗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一项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该方案的窗户具有结构简单,可以旋转,清洁方便的特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包括窗框和旋转框体,所述旋转框体通过上下端中间安装的转轴与窗框连接,旋转框体能以转轴为中心转动360°,通过转轴在导槽内移动滑向窗框两端;所述旋转框体的两侧中部均设有凹槽,所述窗框上设置有与旋转框体两侧中部设有凹槽相配套搭扣;所述搭扣包括连接件和凸件,凸件连接在连接件的侧面,连接件通过螺丝安装在窗框的内侧面上;所述凸件与凹槽相互配合。
优选的,所述窗框的上端和下端设有导槽,导槽的内腔为T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转轴一端固定在旋转框体,一端延伸在导槽内。
优选的,所述凸件为磁铁材料,凹槽的内腔表面为可吸附凸件的强化铁镀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窗扇就可以围绕转轴转动360°,可将外侧窗户旋转进来进行清洗,通过将窗户移动到单侧一端可以提供最大通风量,为休息及远视提供最大视野空间。
(2)本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旋转框体的两侧设置了凹槽,与搭扣相互匹配,通过搭扣上的具有磁铁吸引材料的凸件环扣在凹槽内,使得旋转框体与窗框整体密封,不会出现漏雨水等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凹槽与搭扣连接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导槽结构示意图。
图中:1窗框;2旋转框体;21凹槽;3搭扣;31连接件;32凸件;4转轴;5导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装配式墙体的可旋转窗户,包括窗框1和旋转框体2,所述旋转框体2通过上下端中间安装的转轴4与窗框1连接,旋转框体2能以转轴4为中心转动360°,通过转轴4在导槽5内移动滑向窗框1两端;所述旋转框体2的两侧中部均设有凹槽21,所述窗框1上设置有与旋转框体2两侧中部设有凹槽21相配套搭扣3;所述搭扣3包括连接件31和凸件32,凸件32连接在连接件31的侧面,连接件31通过螺丝安装在窗框1的内侧面上;所述凸件32与凹槽21相互配合,所述凸件32为磁铁材料,凹槽21的内腔表面为可吸附凸件32的强化铁镀层;所述窗框1的上端和下端设有导槽5,导槽5的内腔为T型结构;所述转轴4一端固定在旋转框体2,一端延伸在导槽5内。
本实用新型能够通过旋转框体2,解决了外侧玻璃难清洁的问题,通过将窗户移动到单侧一端可以提供最大通风量,为休息及远视提供最大视野空间。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