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楼房爆破拆除的除尘装置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城镇建(构)筑物爆炸拆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城镇建(构)筑物控制爆炸拆除所使
用爆炸设备。
背景技术
近几十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城市建(构)筑物爆破拆除技术已经成为拆除高大建(构)
筑物的重要手段,但城镇大多数建构筑物多或位于小区、闹市,或临近学校、街道和工厂等,爆破环境比
较复杂,爆破拆除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较为严格。然而,在爆破拆除的过程中,往往会有大量的生产性粉尘
弥散,这些爆破粉尘都大大超过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临界值,同时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和城市
的环境卫生及空气质量。目前,吸收爆破粉尘的技术难度在于爆破粉尘具有颗粒分散、扩散范围大和产生
瞬时性的特性,特别是在强风和建构筑物构件解体时对空气压缩的作用下,会使粉尘扩散速度加快。当前,
尚未有有效、实用的解决爆破拆除粉尘的技术。
现今爆破界采用的方法基本都是以郑炳旭在拆除广州旧体育馆时所用方法为基础的,它们可以总结
为:清理积尘、楼面蓄水、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建筑外高压管网喷水、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
并产生下向风流等中的一种或者几种综合使用。但此类方法均存在工艺复杂,单体承载容积小、成本高等
弊病之一。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爆破拆除粉尘除尘的难题,并克服现有技术的除尘效果差、成本高、工艺复杂等弊病,本实
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楼房爆破拆除的除尘装置。
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楼房爆破拆除的除尘装置,包括混合吸附液、卡箍、爆炸源和高聚物环保袋;
所述爆炸源包括炸药卷和雷管;
所述混合吸附液为具有粉尘吸附性的混合水溶液;
所述卡箍为具有一定厚度的四叶形环片;
所述高聚物环保袋在其上表面两端附近各具一通孔;
优选地,所述爆炸源的炸药卷是具有防水性且外观为球形状的药卷,雷管为非电塑料导爆管雷管。
优选地,所述爆炸源位于高聚物环保袋的几何中心处。
优选地,所述混合吸附液是具有粉尘吸附性的混合水溶液。
优选地,所述卡箍为塑料材质,其底部为具有一定厚度的环片,环中心上部区域为塑料带。环片厚度
为2.2mm,塑料卡箍共有四片,外形呈四叶形环状片,每片叶长3mm,每片叶之间呈90°夹角。
优选地,所述高聚物环保袋具有一定强度,袋厚为3mm,袋长50mm,宽38mm,高22mm。
优选地,所述的高聚物环保袋的外观为近似圆形即四角为圆角,并且其上表面两端附近各具一通孔,
通孔位置位于距上表面中垂线的边长1/4处,通孔直径为32mm。
优选地,所述爆炸装置采用挂扣方式封口,即通过手动将塑料卡箍的每片叶依次穿入环保袋通孔,而
后悬挂即可封口。
本实用新型的爆炸装置,利用相同周长圆面积最大原理,将高聚物水袋设计成近似圆形状,以扩大其
单体承载容积,通过塑料卡箍和水袋上表面的通孔设计,使得人工手动即可将装置连接固定,随后经过置
于中心的爆炸源,将吸附液雾化,可实现安全、高效、方便、便捷的进行爆破拆除降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装置塑料卡箍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有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尽的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装置的剖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
型爆炸除尘装置包括爆炸源101、高聚物环保袋102、混合吸附水溶液103、塑料卡箍201。
其中,爆炸源101包括炸药卷301和与其相连的雷管302。
优选地,爆炸源101位于高聚物环保袋102的几何中心处,混合吸附水溶液103充置于高聚物环保袋
102中,塑料卡箍201通过位于高聚物环保袋102上表面的通孔将高聚物环保袋102和塑料卡箍201紧紧
结合在一起,以方便塑料卡箍悬系与建(构)筑物上。在楼房等现场爆破后,瞬即通过爆炸源101引爆混
合吸附水溶液103,得到雾化后的吸附液,可及时有效地吸附因爆破所产生的爆炸粉尘,降低环境危害。
优选地,混合吸附水溶液可以根据爆炸现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也可以充入其他可吸附爆炸粉尘的其
他溶液,因地制宜即可。
优选地,塑料卡箍底部环片厚度选用2.2mm,塑料卡箍外形选择四叶形环状片,每片叶设计为3mm,
每片叶之间呈90°夹角。这样可以充分提高卡箍的牢固性和坚韧性,有助于爆炸装置的可靠安置。
优选地,高聚物环保袋应有一定强度,可选择袋厚为3mm,袋长50mm,宽38mm,高22mm为宜,以保
证其承载约50-60kg混合吸附水溶液。
优选地,高聚物环保袋外观应为近似圆形即四角为圆角,通孔位置位于距上表面中垂线的边长1/4处,
通孔直径为32mm,以保证爆炸装置的可靠安置,具体需要以现场期望的爆炸程度和粉尘预估量等环境进行
选择和调整。
本实用新型的爆炸除尘装置,在不需要借助外界工具,仅通过手动即可十分高效、方便、快捷地进行
楼房等爆炸现场的设备安置,并且具有承载容积大和牢靠等特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优实例,并不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技术原则
内,做出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