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的收费系统 本发明涉及一种收费系统,特别是一种藉由电信系统提供上网消费的网络消费的收费系统。
网际网络为近年来新兴的产业,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球。随着半导体技术的快速演进以及资讯电脑市场不断的扩充下,基于网际网络中附属的商业也蓬勃发展,因此改变了对于资讯取得的方式,网际网络也逐渐变成资讯取得主要来源之一,基于技术的发展所提供的便利性而相对刺激使用者利用网际网络,网际网络与无线通讯的结合趋势排除空间与区域的限制,使消费者更加便利而大量扩展上述市场。如一般大众所知,电脑通过网际网络利用各种不同服务业者所提供的通道交换资讯,如可以利用电子邮件以及全球资讯网(world wide web;WWW),而电子商务的实例越来越多,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在台湾申请的专利,名称为“植基于分散网络的电子钱包”,专利字号87118812,此外雅马逊书店也已经在美国申请其网络书店的专利,如美国专利号5,960,411也是相关于电子商务的专利,主要是有关于利用网际网络交易的方法及系统,
以目前来说,网络上的消费一般为利用信用卡付款或是利用预付卡付款。美国专利,专利号码US Patent No.6,006,205,其公开了一种利用信用卡付款地请款系统,发明名称为”Credit card billing method and system”。而利用网络以信用卡付款的主要问题在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业者是将传送的信用卡号码加以加密处理后再传送。而消费者对于信用卡帐号在网络上传递容易被拦截的问题,形成消费者在网络上消费的障碍。其次,另外的付费方式为预先购买预付卡进行消费,此种消费方式必须先行购买预付卡,再按照实际消费的情形扣点消费。因此使用者在未消费之前就要先买预付卡,造成诸多不便。尤其在网络小额付款方面更为麻烦,例如,玩游戏小额付款要消费者先买预付卡才能使用造成消费者十分不便,其他的付款系统可以参阅如美国专利,专利号码US Patent No.5,852,812,发明名称为”Billing system for a network”。
上述利用信用卡付款信用卡号码存在会被拦截的安全性问题,而使用预付卡又存在不便利性。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网络消费的收费系统,使用者可利用授权码消费,无须输入信用卡号码,也无须事先购买预付卡,使网上消费更安全可靠,且更方便。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网络消费的收费系统,主要包含授权单位以及利用电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公众电信网络,上述的授权单位包含授权码产生装置,用以提供藉由该授权码产生装置所产生的授权码给使用者,以利于使用者上网消费或交易。上述使用者使用通讯装置通过公众电信网络取得该授权码,之后使用者输入授权码至一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消费或交易。
其中包含一数据连线装置耦合于上述的网络服务者及上述的授权单位,以利于网络服务者藉由数据连线装置向授权单位查询该授权码的有效性;也可利用授权码产生装置的反向解码装置来做有效性的判断。在较佳实施例中,上述的授权码为包含文字或/及数字的字串,且传递上述授权码的方式可利用语音或数据等方式。其中上述的授权单位可依据该使用者电信来话到该授权单位来制定每单位时间(分钟或秒)或依据每通来电制定收费的标准。
此外,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网络消费收费系统的付费方法,包含:
(1)首先建立使用者与授权单位间的通讯;
(2)接着,使用者向授权单位请求授权码;
(3)授权单位接收使用者的请求;
(4)授权单位产生授权码,再传递授权码给上述使用者;
(5)使用者输入授权码经网际网络传递至网络服务提供者;
(6)网络服务提供者接收授权码;
(7)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授权码是否有效,若授权码有效,则使用者可以享受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若上述的授权码为无效,则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提供服务。
本发明所提供的网络消费的收费系统,藉由与电信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授权单位的结合,利用授权单位通过电信网络传递授权码以利于使用者取得授权码进行消费,使用者无须输入信用卡号码给网络服务提供者,也无须事先购买所谓的预付卡,大大方便了用户,同时也提高了网络消费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有关本发明的详细说明及技术内容,配合附图说明如下: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流程图。
本发明主要提供一收费的系统,以利于使用者在网际网络上消费无安全的顾虑,并省却了购买预付卡的麻烦。本系统包含一授权单位做为一控制中心用以提供授权码以产生有效的交易与消费,其详细的方法说明如下:图1所示为本系统所提供的功能方块示意图,本系统包含授权单位170以及一通讯服务提供者165所提供的公众电信网络160。上述的授权单位170做为本系统的控制中心用以提供授权码利于消费者上网消费或是交易,其至少包含相互耦合的电信受话装置175以及授权码产生装置180。所述的通讯服务提供者165包含但不限于有线电话电信网络公司如中华电信、移动电话电信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台湾大哥大、远传等,或是固网服务提供者如台湾固网等等。上述只做一举例,非用以限定本发明。通讯服务提供者165所提供的公众电信网络160则包含但不限于有线电话网络、移动电话网络(包含基地台)以及固网通讯网络。值得注意的是本系统包含一授权码产生装置180,内植于上述的授权单位170且与电信受话装置175耦合。该授权单位170利用授权码产生装置180产生授权码,举例而言,可以为一文字或/及数字字串,提供给使用者100,做为上网消费的有效授权依据。使用者100则可以藉由通讯装置150,可以为有线电话或移动电话藉由公众电信网络160与授权单位170的电信受话装置175做一联系,请求取得上网消费的授权码。其中传递上述授权码的方式包含语音或数据等方式。使用者的通讯装置所通讯内容包含语音及/或数据。
本系统包含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其可以选自网络接取服务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网络内容提供者(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ICP)、网络应用服务提供者(internet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ASP)所组成的群集之一或任意组合。使用者100可以通过电脑110藉由网际网络120与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建立连线,进行交易或是消费。此外,使用者100也可以通过移动电话150利用无线通讯协定(wireless applicationprotocol;WAP)进行上网交易。
在消费前,使用者100必须输入授权单位170所提供的授权码给网络服务提供者130,使用者藉由使用者界面输入授权码,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在接收到授权码之后,则利用数据连线装置140通过连线与授权单位170征信,用以确认上述的授权码是否有效。授权单位170可依据使用者100电信来话到授权单位170来制定每单位时间(分钟或秒)或依据每通来电制定收费的标准。也就是可以利用通话电信帐单向使用者请款。上述的授权码不只可做为支付消费之用,也可以设定为至网络服务提供者或是实体商店消费时的消费折扣,换言之,上述的授权码可做为折扣卷用途。授权单位170、通讯服务提供者165以及/或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再依据收取的费用进行拆帐。一般而言,授权单位170包含电信受话装置以及授权码产生装置。电信受话装置接收来话,而授权码产生装置使用编码产生一串文字及/或数字以供判断真伪。举一实施例而言,文字及/或数字字串包含但不限于8位数字,可以更长或更短,视需求而定。
图3所示为本发明的流程,在步骤300中使用者100先建立与授权单位170间的通讯,请求授权码。授权单位在步骤310中接收到使用者100的请求,然后藉由授权码产生装置180产生授权码,步骤320,再经由通讯连线传递给使用者100(步骤330)。在步骤340中,使用者100利用电脑110或无线通讯装置150输入授权码经由网际网络120到网络服务提供者130。网络服务提供者130接收到授权码之后,步骤350,则向授权单位170确认授权码是否有效。若经过确认该授权码为有效,则使用者100可以网络服务提供者130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消费。若上述的授权码为无效,则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可以拒绝提供服务,步骤370。
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请参阅图2,此实施例利用一授权码有效性判定演算装置240,耦合于上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利用授权码有效性判定演算装置240判断授权码的有效性以及真伪,来取代数据连线的判断方式。换言之本实施例包含授权单位170以及一通讯服务提供者165所提供的公众电信网络160。授权码产生装置180耦合于上述的授权单位170,该授权单位170利用授权码产生装置180产生授权码提供给使用者100,做为上网消费的有效授权依据。使用者100则可以藉由通讯装置150,可以为有线电话或移动电话藉由公众电信网络160与授权单位170做一联系,请求取得上网消费的授权码。使用者100藉由使用者界面输入授权单位170所提供的授权码给网络服务提供者130。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在接收到授权码之后,则利用授权码有效性判定演算装置240判断授权码的有效性以及真伪,来取代数据连线的判断方式。上述的授权码有效性判定装置包含该授权码产生装置的反向解码装置。
利用本系统通过授权单位170提供以利于使用者100上网消费的授权码,依据使用者100与授权单位170电信来话到授权单位170来制定每单位时间(分钟或秒)或依据每通来话制定收费的标准。以电信帐单向使用者100收取上网消费的费用。而使用者可以通过电信帐单缴交上网消费的费用。因此,使用者无须输入信用卡号码给网络服务提供者130,也无须事先购买所谓的预付卡。因此本收费系统可以避免机密或敏感的资料遭窃,以及省却购买预付卡的麻烦。
本发明公开的另一植基于图1结构下的实施例,流程如图4所示。在步骤400中使用者或消费者先至网络服务提供者130建立连接请求服务项目代号。之后,在步骤410中网络服务提供者130产生一服务项目代号给予使用者或消费者。上述的服务项目代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提供者的识别码、服务项目识别码、用户进入识别码或是顺序码。通过网际网络或其它的通讯方式将上述的服务项目代号传递给使用者。步骤420,使用者通过通讯装置150与授权单位170通讯。授权单位在步骤430要求使用者输入该组服务项目代号,使用者或消费者则提供该组服务项目代号。之后在步骤440中,授权单位170确认授权是否成功,若是确认成功,授权单位170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130提供服务,如步骤450。若上述的确认失败,则告知消费者授权失败,步骤460,消费者可以重新申请服务项目代号。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部分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