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具体讲是一种对外伤骨折或骨折久不愈合以及跌打损伤具有良好治疗效果的药剂,属于药物领域。
外伤骨折后,一般按常规手法复位、夹板固定及民间一些单方、偏方治疗,目前多采取先进地手术复位、钢板固定等方法。但由于多种因素,很多患者骨折治疗后骨折部位长时间不能愈合,短则数月,长则达十年之久。部分患者因不能及时治愈而演变成难以医治的其他病变,甚至终身残疾而丧失生活能力。因此,目前临床上特别需求一种对骨折久不愈合者具有促进骨痂形成作用,效果显著的药物。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对外伤骨折或骨折久不愈合以及跌打损伤具有良好治疗效果的药剂。
本发明药物的组成如下:
麝香8-12重量份
血竭10-20重量份
三七15-20重量份
红花50-80重量份
蜈蚣5-10重量份
当归10-20重量份
川芎10-20重量份
自然铜10-20重量份
鹿角胶10-20重量份
苏木10-15重量份
乳香8-12重量份
土鳖虫10-15重量份
象皮8-12重量份
本发明药物中所用红花优选为藏红花。
本发明所说的象皮是指象科动物亚洲象Elephas afrcnus去毛后的干燥皮,能除外伤止血。
其他各原料药均按照常规药典的炮制方法进行加工炮制。
本发明药物的制备方法是:
分别按照处方精选原料,单项按照常规炮制规范分别进行炮制,然后筛选,混合,粉碎,过筛,即为散剂。
按照上述方法粉碎的药粉,过100目筛,装胶囊,即得胶囊剂。
本发明药物组合物具有骨折的作用,对外扑损伤骨折、骨碎筋伤疼痛浮肿,瘀血留滞,外肿内痛,不管年深久,均有良效,特别对骨折久不愈合者,促进骨痂形成的效果显著。与其他类型的治疗骨折及跌打损伤的中西药物相比,具有疗效肯定、服药时间短、见效快且廉价等特点。
经临床206例患者使用验证,在不同时间均可获得痊愈,其中:
病程:1-6个月者96人;6-12个月者69人;1-2年者21人;2-5年者11人,5年以上者8人,7年以上1人,平均病程38.6个月。
年龄组:15-30岁63人;30-45岁9人;45-55岁9人;55-65岁8人;65-70岁4人;71岁以上2人,平均年龄34.3岁。
治疗时间:30-60天43例,60-90天70例,90天以上83例,平均68.3天。
典型临床案例:
案例1
1993年7月×市某煤建公司患者刘××先生,男,53岁。右踝骨骨折5年之久,长期服用跌打损伤药,骨痂无形成,服用本发明药物散剂31天,X光拍片,查证有部分骨痂形成,继续服药2个月后×光拍片证实恢复健康。
案例2
1993年9月×电视台王××,男性,27岁,因翻车造成右臂宏骨1/2骨折,手术钢板固定,达9个月,经多次拍片,查证骨痂无形成,肌肉中度萎缩,服本发明药物散剂26天,经拍片证实,骨痂大量形成,功能恢复健康。
实施例
麝香10克
血竭15克
三七17克
藏红花68克
蜈蚣10克
当归12克
川芎15克
自然铜15克
鹿角胶15克
苏木12克
乳香10克
土鳖虫12克
象皮10克
分别按照处方精选原料,单项按照常规炮制规范分别进行炮制,然后筛选,混合,粉碎,过筛,即为散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