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具有非圆形截面的罐体所用导向装置,具体地说,涉及将截面作纵向变化的罐体送入一机器内的导向装置,在此机器内,对由进给机构送入的罐体在进给行程的终端通过制作一个纵向焊缝将其两个边缘接合起来,在焊接过程中,用导向构件将罐体的两个边缘按纵向焊缝的要求保持在搭接状态下。 为在预成形的罐体上制作一个纵向焊缝,以制成具有圆形截面的罐体,可在一机器内将坯料预制成罐体,再进入另一工位,通过制作一个纵向焊缝将罐体的两个边缘接合起来,在此机器内在进给行程的终端,一般采用所谓的校准环,使罐体在用电阻滚压焊(作为一例)制作纵向焊缝过程中穿过此校准环从而使罐体保持在准确的状态下以制成纵向焊缝。
但这种校准环并不适用于具有非圆形截面的罐体,例如,罐体具有带圆角的矩形截面,且其截面作纵向变化,这种罐体的特点就是具有一个锥度。但,从根本上来看,采用与现有制作圆截面罐体相同的方法来制作非圆截面罐体也是可能的,这可在一机器内用板料完成全部圆角的成形工序,再进入一接合工位,通过制作一个纵向焊缝将罐体的两个边缘接合起来。这样,由于罐体的截面不同于圆形截面,就必须采用非常特殊的进给机构。此外,为准确地制作纵向焊缝,必须在此机器内,在进给行程地终端采用专门的罐体导向机构。
本发明总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非圆截面的罐体所用导向装置。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装置,该装置具有若干辊子,辊子位于罐体的相对两侧,对称地支撑在罐体的外表面上,用以将罐体导入使两个边缘焊合的区域内,这些辊子装在支承构件上,这些构件以一种可进行控制且保持恒定不变的作用力使这些辊子保持其压靠罐体的状态,并可相对于进给方向自动地作横向调整。
本发明装置的优点是:采用若干支承辊在罐体相对两侧沿罐体的整个长度对罐体进行导向,由于采用了装在摇臂上的几个支承辊,在罐体具有锥度,具有变锥度,或不具锥度的情况下,这种装置均能保证对罐体的准确导向。为使这些辊子压向罐体只需采用较小的作用力,但必须使这一作用力保持恒定不变,因此,不宜采用弹簧,因其回弹力随弹簧行程而增大,对于用以使辊子保持压向罐体的操作机构来说,最好采用能控制压力并使其保持恒定不变的气动操作缸。
在采用电阻滚压焊机制作罐体的纵向焊缝时,焊接用滚轴电极位于进给行程的终端,罐体就从滚轴电极之间通过。由于焊接时存在较大的作用力,故必须在导向行程的终端另设压辊以克服这种作用力,压辊位于罐体两侧,沿进给方向位于装在摇臂上的支承辊的后面,作为操作机构可采用与支承辊无联系的单独的气缸,对此气缸可选用较高的压力。
在研究以下本发明的详细说明后,除上述目的外,对本发明及其目的将更为理解。以下将参照附图进行说明。附图为:
图1为导向装置进料端正视向图;
图2为图1所示导向装置的侧视图;
图3为罐体位于第一位置时导向装置的顶视图;
图4为罐体在另一位置时导向装置的顶视图。
各附图所示为罐体导向装置的实施例,罐体具有带圆角和锥度的矩形截面,沿进给的方向,罐体的前端截面小于后端截面。图1为罐体1前端的正视图。需焊成纵向焊缝的两个罐体边缘2如图1所示位于罐体的上窄面。在待焊边缘2的高度上两个支承辊3沿进给方向依次位于罐体的相对两侧,支承辊3具有支承在摇臂5上的转轴4,摇臂5在顶视图上呈三角形。在距两个摇臂5转轴4的连线中心某一距离处,摇臂5通过转动销7与传动杆6的一端连接,即两个转轴4和转动销7在摇臂5上形成三角形的三个角。如图3所示,传?为一具有转轴8的双臂杆,传动杆6的另一端与一气缸9一类操作机构连接,用以产生作用于支承辊3的压力。图3所示为以上所述在罐体1相对两侧对称设置的支承辊3,传动杆6和气缸9。
图2所示为两个焊接滚轴电极10和11,当罐体1在这两个电极之间通过时即在罐体上形成纵向焊缝。由于焊接时存在很大的作用力,位于罐体1相对两侧的压辊12必须在罐体进入焊接区之前对罐体施加很大的压力。因此,每个压辊12都在双臂传动杆13的端部作转动连接,传动杆13的另一端则与一气缸14一类操作机构连接。由于对这两个气缸14与另两个气缸9是分别进行控制的,因此通过单独供送压缩空气,就可使气缸14产生所需压力。为使主图简化明了,传动杆和气缸在图1和图2中未予示出,
如图1和图2所示,支承辊3和压辊12的外表面对应于罐体1各圆角的外形。作为必要的支撑,另设支承辊15用以支撑罐体1的下部圆角。对这些支承辊15采用在操作原理上与上部压辊相同的体驱杆16和气缸17。这些构件简略地示于图1。这两个支承辊15与垂直线成45°角,以其相应的外表面正确地支撑罐体的圆角。
另一支承辊18位于两支承辊15之间,并支撑在罐体1的下部窄面上。对支承辊18采用同样的操作原理,在图1中未示出传动杆19,仅在图2中示出此杆,传动杆19与用作操作机构的气缸连接因此,围绕罐体1的周围形成完全对称分布的支撑,这是通过制作纵向焊缝准确连接罐体两个边缘的先决条件。
显然,本发明不受上述推荐实施例的限制,在以下权利要求范围内可以作出各种其他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