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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CN102305183A43申请公布日20120104CN102305183ACN102305183A21申请号201110233729X22申请日20110816F03D9/00200601F03B13/26200601H02N6/00200601E02B9/08200601E04H5/02200601C02F103/0820060171申请人李玮地址100022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3号楼409号72发明人李玮54发明名称一种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57摘要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它是将通过沿海。
2、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51INTCL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1页说明书1页CN102305189A1/1页21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它是将通过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2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其特征是在沿海地区选取地址建设风力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或潮汐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
3、置、或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或上述二种清洁能源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或上述三种清洁能源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3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其特征是利用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权利要求书CN102305183ACN102305189A1/1页3一种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技术领域0001本发明涉及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它是将通过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
4、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背景技术0002目前,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在输送过程中损耗较大;输变电工程距离长,建设投资较高;沿海地区较缺乏淡水资源。发明内容0003为了解决电能在输送过程中损耗较大、输变电工程建设投资较高和沿海地区较缺乏淡水资源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个沿海地区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的联合生产装置,解决上述问题。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沿海地区选址建设风力发电站、潮汐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站和海水淡化装置,利用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将海水生产为淡水,再输送至沿海地区使用。000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沿海地区建设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与海水淡化联合生产装置,解决电能输送过程中损耗较大和沿海地区较缺乏淡水资源的问题。同时,淡水输送管道可埋地敷设,相比输变电工程空中架线,具有占地少、建设投资低和运行维护成本低的优势。具体实施方式00061、根据沿海地区的地质、气候情况,选址建设风力发电站、潮汐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站和海水淡化装置。00072、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用于海水淡化装置。00083、采用管道系统输送淡水至沿海缺乏淡水资源的地区。说明书CN10230518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