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加热的防水保温墙体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可加热的防水保温墙体。
背景技术
申请号为201420262059.3 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防水保温隔音墙体,包括单元墙体模板,单元墙体模板由外层隔音板和内层保温防水板粘连组成,单元墙体模板的两侧端为配接端,配接端表面设置隔音棉层,相邻的单元墙体模板之间通过两侧的配接端拼接组装,且相邻拼接的单元墙体模板的两侧连接缝表面设置密封盖板,外层隔音板靠两侧的外板面上设有与密封盖板后端脚部连接的卡接槽。这种墙体结构采用组装式的,整体性差,结构强度差,只能作为隔断墙使用,不能作为支撑墙使用,使墙体使用环境受到限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可加热的防水保温墙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加热的防水保温墙体,包括石膏板,所述石膏板的右侧设有第一木板,所述第一木板的右侧设有水泥板,所述水泥板的右侧设有岩棉吸音板,所述岩棉吸音板的右侧设有防水胶板,所述防水胶板的右侧设有龙骨架,所述龙骨架的内部设有若干储物腔,所述储物腔的内部填充有玻璃纤维,龙骨架的右侧上还设有若干凸点,龙骨架的右侧安装有第二木板,所述第二木板的右侧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内部设有热气发生器,所述热气发生器连接有输气泵,所述输气泵连接有输气管,所述输气管的右侧开设有喷气孔,第二木板的右侧设有光触媒层,所述光触媒层的右侧设有纤维网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木板的右侧开设有通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木板和第二木板内心沿长边方向等长分布有若干通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墙体中加入防水胶板,可以使墙体能适应潮湿的环境中,比如地下室或卫生间内,墙板内具有龙骨架,在潮湿环境中,不降低墙体结构强度;墙体中具有岩棉吸音板,吸音效果好,防火性能突出,而且质量小;玻璃纤维材料的加入,使墙体具有绝热保温的效果,提高墙体保温性能。设有光触媒层,从而实现了对空气中的甲醛、氨、苯等污染物的良好清除效果,而且具有杀菌能力强、效率高、功效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同时其设置的纤维网层不仅不会影响到光触媒材料与空气的接触以及对太阳光的吸收,还能够有效保护光触媒层,避免其磨损,设有输气管,在冬天的时候,利用输气管对墙体进行保温时能够实现热气快速充满保温墙本体内部,从而能够有效的起到室内保温的效果;通过设置通孔,能够实现热气输入室内,进一步起到了室内升温的作用,及其适合卫生间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龙骨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第二木板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加热的防水保温墙体,包括石膏板1,所述石膏板1的右侧设有第一木板2,所述第一木板2的右侧设有水泥板3,所述水泥板3的右侧设有岩棉吸音板4,所述岩棉吸音板4的右侧设有防水胶板5,所述防水胶板5的右侧设有龙骨架6,所述龙骨架6的内部设有若干储物腔15,所述储物腔15的内部填充有玻璃纤维16,龙骨架6的右侧上还设有若干凸点17,通过在墙体中加入防水胶板5,可以使墙体能适应潮湿的环境中,比如地下室或卫生间内,墙板内具有龙骨架6,在潮湿环境中,不降低墙体结构强度;墙体中具有岩棉吸音板4,吸音效果好,防火性能突出,而且质量小;玻璃纤维16材料的加入,使墙体具有绝热保温的效果,提高墙体保温性能。龙骨架6的右侧安装有第二木板7,所述第二木板7的右侧开设有空腔8,所述空腔8的内部设有热气发生器9,所述热气发生器9连接有输气泵10,所述输气泵10连接有输气管11,所述输气管11的右侧开设有喷气孔14,所述第二木板7的右侧开设有通气孔,所述第一木板2和第二木板7内心沿长边方向等长分布有若干通孔,在冬天的时候,利用输气管11对墙体进行保温时能够实现热气快速充满保温墙本体内部,从而能够有效的起到室内保温的效果;通过设置通孔,能够实现热气输入室内,进一步起到了室内升温的作用,及其适合卫生间使用。第二木板7的右侧设有光触媒层12,所述光触媒层12的右侧设有纤维网层13。实现了对空气中的甲醛、氨、苯等污染物的良好清除效果,而且具有杀菌能力强、效率高、功效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同时其设置的纤维网层12不仅不会影响到光触媒材料与空气的接触以及对太阳光的吸收,还能够有效保护光触媒层,避免其磨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