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锁头领域,具体为一种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
背景技术
现有的叶片锁头,它是由多块叶片组成,设置在锁胆内,叶片的一部份超出锁胆进
入锁头壳里,锁为关闭状态。当锁匙插入时,叶片回缩,锁具变成开启状态,这种结构在使用
开锁工具在锁孔内反复运动时,可使叶片回缩锁胆内,从而将锁打开,使得锁具的防盗性能
差,一旦锁头被不法分子打开,则会使户主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
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包括
锁壳,所述锁壳配备有锁匙和防爆条,所述锁壳内设置有锁胆,所述锁胆一侧设置有定位波
珠弹弓,所述定位波珠弹弓与定位波珠配合,所述锁胆内设置有一组叶片,所述叶片与叶片
弓配合,所述锁胆与锁定棒配合,所述锁壳中设置有工程下珠、工程波珠、工程平珠、工程弹
弓,所述锁定棒与拨叉连接。
优选的,所述防爆条上穿装有一组与所述锁壳固定连接的螺钉,所述防爆条通过
螺钉固定在所述锁壳上。
优选的,所述工程下珠与所述锁匙适配,所述工程下珠与所述工程平珠之间设置
有所述工程波珠,所述工程弹弓一端与所述工程平珠相抵,另一端与所述防爆条相抵。
优选的,所述锁定棒配备有封片,所述封片与封片弹弓适配。
优选的,所述叶片上开设有V型槽,所述叶片分为内牙叶片和外牙叶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的锁胆中心设
有锁匙孔,锁胆内设置有多组叶片,并且有12种分上下号叶片牙号组成,并在叶片上设有V
型槽,在锁匙插入匙孔时,所有的叶片上的V型槽形成一水平线,从而使锁定在锁壳上的锁
定棒回位到锁胆内,这时开启本锁,在锁定棒回锁胆内的同时带动锁胆后的连接传动胆,转
动开启拨叉;本装置使用方便,设置有V型槽的叶片提高了锁头的安全性,比常规锁头更不
容易被不法分子打开,能够起到良好的防盗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向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锁匙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外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外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外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外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内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内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内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内牙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锁定棒的立体结构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拨叉的立体结构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锁胆的立体结构图。
图15为本实用新型防爆条的立体结构图。
图16为本实用新型锁壳的立体结构图。
图中:1、锁匙,2、定位波珠弹弓,3、定位波珠,4、叶片,5、叶片弓,6、锁胆,7、锁定
棒,8、工程下珠,9、工程波珠,10、工程平珠,11、工程弹弓,12、螺钉,13、封片,14、封片弹弓,
15、拨叉,16、防爆条,17、锁壳,18、V型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包括锁壳
17,所述锁壳17配备有锁匙1和防爆条16,所述锁壳17内设置有锁胆6,所述锁胆6一侧设置
有定位波珠弹弓2,所述定位波珠弹弓2与定位波珠3配合,所述锁胆6内设置有一组叶片4,
所述叶片4与叶片弓5配合,所述锁胆6与锁定棒7配合,所述锁壳17中设置有工程下珠8、工
程波珠9、工程平珠10、工程弹弓11,所述锁定棒7与拨叉15连接,所述防爆条16上穿装有一
组与所述锁壳17固定连接的螺钉12,所述防爆条16通过螺钉12固定在所述锁壳17上,所述
工程下珠8与所述锁匙1适配,所述工程下珠8与所述工程平珠10之间设置有所述工程波珠
9,所述工程弹弓11一端与所述工程平珠10相抵,另一端与所述防爆条16相抵,所述锁定棒7
配备有封片13,所述封片13与封片弹弓14适配,所述叶片4上开设有V型槽18,所述叶片4分
为内牙叶片和外牙叶片。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带有V槽的叶片锁头时,锁胆6中心设有锁匙孔,锁胆6内设置
有多组叶片4,并且有12种分上下号的叶片牙号组成,并在叶片4上设有V型槽18,在锁匙1插
入匙孔时,所有的叶片4上的V型槽18形成一水平线,从而使锁定在锁壳17上的锁定棒7回位
到锁胆6内,这时开启本锁,在锁定棒7回锁胆6内的同时带动锁胆6后的连接传动胆,转动开
启拨叉15。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
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
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