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附图,其中所显示的内容仅是为了展示一个或多个示例性实施例的目的。图1示意性地显示了用于车辆的开关图像控制系统,该系统通常以附图标记10来标记。系统10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开关(例如开关12),该开关具有当背光20施加到开关12时可以看到的第一图像14。系统10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开关(例如开关16),该开关具有当背光20施加到第二开关16时可以被看到的第二图像18。背光20可以独立地施加到该至少一个第一开关12和该至少一个第二开关16中之一或施加到二者。具体说,第一和第二开关12、16可采用消隐技术,其允许第一图像14仅在背光20施加到第一开关12时被看到,同样允许第二图像18仅在背光20施加到第二开关16时被看到。在示例性实施例中,如将在下文详细描述的,背光20可以基于车辆的至少一种工作状态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开关中之一或施加到二者。
开关12、16上的第一和第二图像14、16可以包括文字和/或图标,其代表开关的功能。通过使用消隐技术,当背光20未施加到第一开关12时,第一开关12具有消隐外观(即第一图像不可见)。类似地,当背光20未施加到第二开关16时第二开关16具有消隐外观(即第二图像18不可见)。如在下文更详细描述的,开关上的图像的背光照射可被用于表明开关和/或与该开关对应的底层装置(underlying device)或系统的起作用的状态。
额外参见图2A和2B,显示了一对开关112、116——它们可以是第一和第二开关12、16。在图2A中,所示开关112、116具有消隐外观且由此这些开关112、116的图像不可见。如图所示,开关112、116(图2A)的“消隐”外观是空白的无描述内容的外观。在图2B,用于显示开关112、116的背光被打开并由此可以看到所示开关112、116的图像(例如,“AM/FM”and“(((XM)))”)。周围环境光或除背光之外的光不会对开关112、116的可视性造成影响。因而,开关112、116的图像不会在存在周围环境光而没有背光的情况下被看到。
同样,回过来参见图1,在背光20未施加到第一开关12和第二开关16时第一图像14和第二图像18不会因周围环境光而被看到。除了周围环境光外,在背光20未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开关12、16时第一图像14和第二图像18甚至不会因前侧有光照而被看到(例如顶棚灯这样的车厢灯光)。仅在背光20施加到开关12、16的情况下才能使得开关上的相应图像14、18被看到。
除了提供雅致样式效果外,开关12、16上的图像14或18(或不存在图像)的背光照射可用于向车辆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信息。更具体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向第一开关12施加背光20可以与第一开关12的工作状态对应。同样,向第二开关16施加背光20可以与第二开关16的工作状态对应。与设置在车辆开关上的传统图像不同(该传统方式允许在有周围环境光照的情况下看到开关上的图像),系统10可以利用有背光照射或没有背光照射(即开关图像被打开或关闭)来反映开关的工作状态。在一个实施例中,在背光20施加到第一开关12且第一图像14被照亮时第一开关12的工作状态为启动,且当背光20未施加到第一开关12且第一图像14消隐时开关12的工作状态为未启动。类似地,在背光20施加到第二开关16且第二图像18被照亮时第二开关16的工作状态为启动,且当背光20未施加到第二开关16且第二图像18消隐时第二开关16的工作状态为未启动。
如图1所示,第一开关12可对应于第一车辆子系统26且第二开关16可对应于第二车辆子系统29。如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且所理解的,来自第一开关12的输入(例如按下第一开关)可被接收或通讯到第一子系统26的子系统控制器30。类似地,第二开关16可以与第二子系统28的子系统控制器32关联,以使得第二开关16的作动(例如通过对其按压)通讯到该子系统控制器32。背光光源20可以操作性地连接到开关12、16,如在34和36处示意性地显示的,以使得经由背光20获得的开关12、16的背光照射可被选择性地且独立地控制。在一个实施例中,背光控制器38被包括在系统10中,用于针对开关12、16来控制背光20。背光控制器38可分别链接到子系统26、28的子系统控制器30、32,以使得背光控制器38接收来自控制器30、32的、有关何时打开和关闭开关12和16的背光照射的指示。
背光控制器38可以额外地接收来自其他车辆子系统、部件、装置等的状态或状况信号,如来自点火状态控制器40的,特别是车灯或灯光系统42(例如小灯或停车灯,车辆大灯等),或其他车辆部件或系统44(例如音频电源按钮、非手持呼叫系统等)的状态或状况信号。这使得开关12、16中之一或二者的背光照射是基于采用了开关12、16的车辆的至少一种工作状态作出的。作为例子,车辆的至少一种工作状态可以是或可以对应于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车辆的点火状态(例如通过点火状态控制器40决定的);车辆的备用或+B电源的打开或关闭状态;灯光系统(例如停车灯、大灯等)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车辆音频系统的打开或关闭状态;HVAC系统的打开或关闭状态;和/或车辆的通讯系统(例如非手持呼叫系统)的打开或关闭状态。
点火状态控制器40可以是用于改变车辆点火状态的开关、按钮或其他控制机构。在一个实例中(所示实施例),控制器40是使用钥匙的点火开关,具有可旋转的圆柱形筒体,该筒体具有用于接收点火钥匙(例如传统的机械钥匙或电子钥匙或钥匙链(key fob))的钥匙槽40a。一旦插入钥匙,点火状态可通过旋转所插入的钥匙而改变。点火状态例如可以包括关闭状态、附件状态(accessory state(ACC))、运行状态(IG1)和启动状态(IG2)。额外的状态可以是,当点火状态控制器40被构造为在槽40a中接收钥匙时钥匙从钥匙槽40a中取出的状态。
在替换实施例中,钥匙槽40a可以被替换为可旋转的开关40a’或可旋转到对应于车辆点火状态的各种位置且由此不需要插入钥匙的其他控制装置。在其他替换实施例中,点火控制器40可以包括按钮40a”,如用在按钮启动系统中的那种。在该实施例中,改变点火状态可以通过按下按钮来实现。例如,按钮40a”可被按下一次从而从关闭状态改变到附件状态,且可以被再次按下以启动车辆并保持在运行状态。按钮40a”的第三次按下可以将状态变回到关闭状态。可以想到,其他的顺序等也可以用按钮40a”,以改变点火状态。
参见图3,显示了用于车辆的HVAC系统26’和音频系统28’的上述系统10的一个实施例。在图3中,至少一种第一开关是对应于诸如HVAC系统26’这样的第一车辆子系统的第一组开关12’。至少一种第二开关是对应于诸如音频系统28’这样的另一或第二车辆子系统的第二组开关16’。如所示的,第一组开关12’可以包括多个HVAC控制开关50,用于通过HVAC系统控制器30’来控制HVAC系统26’。第二组开关16’可以包括多个音频控制开关52,其通过音频系统控制器32’控制音频系统28’。
每个开关50可以在其上具有各自的第一图像(例如第一图像14),该图像在背光20施加到该组开关12’时可以被看到(例如见图5B)。类似地,每个第二组开关16’可以在其上具有各自的第二图像(例如第二图像18),该第二图像可以在背光20施加到该第二组开关16’上时被看到(例如见图5C)。如在后文更详细描述的,基于车辆的至少一种点火状态、车辆的+B或备用电源44a的打开或关闭状态、灯光系统42(例如停车灯、大灯等)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车辆的音频系统28’的打开或关闭状态、HVAC系统26’的打开或关闭状态、和/或车辆的通讯系统44b(例如非手持呼叫系统)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背光20可以施加到所述第一组开关12’和第二组开关16’中之一或施加到二者。
还有,在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音频电源开关54——其可包括第三组开关56——可以在其上具有第三图像,该第三图像可以在背光20施加到音频电源开关54时被看到(例如见图5C)。如同开关组12’和16’那样,基于车辆的至少一种点火状态、车辆的+B或备用电源44a的打开或关闭状态、灯光系统42(例如停车灯、大灯等)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车辆的音频系统28’的打开或关闭状态、HVAC系统26’的打开或关闭状态、和/或车辆的通讯系统44b(例如非手持呼叫系统)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背光20可以施加到音频电源开关54。
开关组12′、16′、56的背光照射可以经由背光控制器38来控制。具体说,控制器38可以独立地将背光20施加到一组HVAC控制开关50、一组音频控制开关52和/或音频电源开关54中的任一一组或多组。此外,在所示实施例中,显示面板58可以被设置为用于显示与音频系统28′有关的显示信息(例如见图5C)且显示面板60可以被设置为用于显示与HVAC系统26′有关的信息。开关50、52、54上的图像仅在背光被提供到包括这些开关的开关组12′、16′、56时才可看到。不存在背光时,开关50、52、54具有消隐外观(见图2A),且由此即使在有周围环境光或其他前侧光时图像也不会被看到。
当背光是基于点火状态时,这些状态可包括关闭状态、附件状态、启动状态和运行状态。当与钥匙类点火开关或可旋转开关一起使用时,这些状态可以对应于钥匙位置,如:从钥匙槽40a取出、插入钥匙槽40a中并处于关闭位置、插入钥匙槽40a中并处于ACC位置、和插入钥匙槽40a中且处于打开位置(例如IG2位置,该位置可以是正常的发动机运转位置)。当与按钮启动系统的按钮(例如按钮40”)一起使用时,点火状态可以对应于按钮的按下(例如针对附件状态的一次按压、针对车辆的启动和运行的第二次按压和回复到关闭状态的第三次按压)。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所关注的状态仅是ACC状态和IG2状态,且背光基于点火开关40是否处于这些状态中之一而施加。当背光是基于车辆灯光系统42的打开或关闭状态时,灯光系统42可以是车辆的停车灯,以使得背光基于停车灯的打开或关闭状态施加到包括这些开关的一个或多个开关组12’、16’、56。如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的,车辆可以构造为使得当车辆大灯打开时停车灯总是打开。当背光是基于车辆的通讯系统44b的打开或关闭状态时,通讯系统44b可以是车辆的非手持呼叫系统,以使得背光基于非手持呼叫系统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而施加到包括这些开关的开关组12’、16’、56中的一组或多组。
开关组12’、16’、56的背光也可以对应于开关组的工作状态。例如,背光20可以仅在开关50被启动且发挥功能时施加到开关组12’。同样,背光20可以仅在各个开关52、54启动且发挥功能时分别施加到开关组16’或56。相应地,可以独立实现的开关组12’、16’、56的背光照射可被用于指示开关组何时启动。独立的背光允许开关组12’、16’、56独立的打开和关闭。
参见图4,显示了用于背光控制器38的一个示例性控制矩阵,然而应理解,可以替换地采用其他控制矩阵。在所述控制矩阵中,背光20所基于的车辆的工作状况包括:备用或+B电源44a的打开或关闭状态、点火开关40的点火状态(具体说,是否是ACC状态或IG2状态中的一种),音频系统28’的打开或关闭状态;非手持呼叫系统44b的打开或关闭状态、车辆的HVAC系统26’的打开或关闭状态和车辆停车灯42的打开或关闭状态。
在控制矩阵中,“+B”栏70代表车辆的备用功能或+B电源44a。“ACC”栏72代表点火开关40的附件状态。“IG2”栏74代表点火开关40的运行状态。“音频电源”栏76代表被音频电源按钮54控制的音频系统28’的状态(即打开或关闭)。“HFL模式”栏78代表非手持呼叫系统44b的状态。“小灯”栏80代表车辆的小灯或停车灯42的状态,这可被用作代表何时车辆大灯打开。“Aircom”栏82代表车辆的HVAC系统26’的状态,例如何时该系统26’打开且被启动或关闭且未启动、“音量”栏84代表音频电源按钮54的状态(即背光照射或背光没有照射),其也用于控制音频系统28’的音量。“HVAC按钮”栏86代表被背光控制器38控制的开关组12’的HVAC按钮50的状态(即背光照射或背光没有照射)。“音频按钮”栏88代表开关组16’的音频按钮52的状态(即背光照射或没有背光照射)。
如可从图4的控制矩阵理解的,第一开关组12’的HVAC开关50被启动且由此在点火开关40处于运行状态(即IG2)时总是经由背光20被照亮,如栏74所示。这种背光照射可以对应于车辆的白天或夜晚状态。例如,当如栏80所示的车辆的大灯被关闭时,采用白天亮度设定,而当大灯打开时,采用调光器夜晚亮度水平。有时经过调整,HVAC开关50或更具体地其上的图像需要能在车辆大灯打开时被看到。因而,如栏80所示,在车辆大灯被打开的任何时候,HVAC按钮50(即开关组12’)被打开到白天亮度设定和夜晚亮度设定中的一种。
在点火开关40被设置为如栏72所示的ACC状态或设置为如栏74所示的运行状态(即IG2)的任何时候,音频电源开关54被背光照亮且启动,如栏88所示。再次,白天和夜晚亮度水平可被用于对应于车辆大灯是否打开或关闭,这在栏80中示出。此外,如果非手持呼叫系统44b被使用(例如非手持呼叫处于运行),如栏78所示,则即使点火开关40被设置为ACC状态或运行状态(栏72和74)音频电源开关54也可以被背光照亮且启动。无论何时点火开关40被设置为ACC或运转的钥匙状态(栏72和74)且音频系统28’通电,如栏76所示,开关组16’的音频开关52都可被背光照亮且启动。
转到图5,开关组12’、16’和56的各种状态被显示为对应于图4的矩阵表。具体说,图5A显示了被关闭的开关组12’、16’和56的所有开关50、52、54(即没有背光照射且由此具有消隐外观)。图5B显示的情况是点火开关40的点火状态是关闭(即不处于ACC状态或运行状态)但大灯打开,且由此开关组12’的HVAC开关50被照亮。图5C显示的情况是点火开关40的点火状态是ACC状态,音频系统28’打开,且如停车灯42所示,大灯关闭。如图所示,在该情况下,开关组16’的开关52被背光照亮且启动。图5D显示的情况是,点火开关40的点火状态是ACC状态,音频系统28’关闭,且大灯关闭;由此,开关50、52、54的开关组12’、16’、56中没有一个被背光照亮或启动(即全都消隐)。图5E显示的情况是,点火开关40处于运行位置(即IG2),音频系统28’关闭,且大灯打开或关闭。如图所示,在该情况下,开关组12’的开关50被照亮且启动。图5F显示的情况是,点火开关40的点火状态是运行状态,音频系统28’打开,且大灯打开或关闭。在该情况下,开关52、54的所有开关组12’、16’、56被背光照亮且启动。图5G显示的情况是,点火开关40的点火状态是ACC位置,音频系统28’打开且大灯打开。在该情况下,开关52、54的所有开关组12’、16’、56被照亮且启动。
根据前文,参见图6,将描述车辆的开关图像控制方法。在所示方法中,至少一个第一开关12(或第一开关组12’的开关50)被设置为具有第一图像14(S100),且至少一个第二开关16(或第二开关组16’的开关52)被设置为具有第二图像18(S102)。该方法还包括设置具有第三图像(S104)的第三开关(例如音频电源开关54)。基于车辆的至少一种工作情况(S106),第一开关12、第二开关16、和第三开关54中的一个或多个可选择地且独立地被背光照射,以照亮其上的图像。如已经描述的,至少一种工作情况可以包括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点火开关40的状态,+B或备用电源44a的打开或关闭状态,灯光系统42(例如停车灯、大灯等)的打开或关闭状态,音频系统28’的打开或关闭状态,HVAC系统26’的打开或关闭状态,和/或通讯系统44b的打开或关闭状态。
当没有背光施加到第一开关12时,第一图像14消隐(S108)。当没有背光施加到第二开关16时,第二图像18消隐(S110)。同样,当没有背光施加到第三开关54时,第三图像消隐(S112)。用于照亮相应第一、第二、第三图像(例如在S104中)的开关12、16、54的背光仅在相应开关12、16、54被启动时发生。这种背光照射可以以图4的控制矩阵为依据。
应理解,数个上述和其他特征和功能或其替换例可以按需要组合成其他的不同系统或应用。还有,各种目前未预见的或不曾预见的替换例、修改例改变例或改进可以随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做出,其也应包含在所附权利要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