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针孔神经外科固定器。
背景技术
对于神经外科手术来说,手术区域解剖结构相对精细,且操作空间一般狭小,需要相应的精细器械支持该技术。目前该手术中手术器械尚属于需要研究加以完善的情况。且对于相关组织的固定一直是难题之一,目前尚无很好的技术加以辅助。既往主要以多层填塞为主,容易移位且不稳定,而且存在盲目性,效果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针孔神经外科固定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根据待固定的两层组合厚度的需要,可以调节开口大小,把需要固定的两层组织通过喇叭开口放置在主体底端,通过捏动活动把手,先通过预夹紧头将组织夹紧,再将钉穿刺透过组织并在底座的作用下形成弧形,固定住组织,之后把手自动弹回复位。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双针孔神经外科固定器,包括主体,所述的主体内设有推杆、弹簧固定板,推杆上设有弹簧挡板,推杆穿过弹簧固定板,弹簧设置在弹簧固定板与弹簧挡板之间,所述的推杆的下端连接推动板,推动板下侧边缘连接有贴合主体内侧壁的压片,推杆的上端铰接有活动把手,主体底部一侧设有喇叭形捏合口,另一侧设有储钉送钉装置,所述的活动把手的末端还铰接有预夹紧杆,预夹紧杆的底部套接有预夹紧头。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例,所述的主体的顶端还设有与活动把手相对应的固定把手。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例,所述的喇叭形捏合口包括固定在主体上的固定片和活动片,所述的活动片与调节拉杆可转动连接,调节拉杆与主体底端的支撑板螺纹连接。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储钉送钉装置包括与主体固定连接的储钉盒,储钉盒内通过弹簧二连接有送钉板。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根据待固定的两层组合厚度的需要,可以调节开口大小,把需要固定的两层组织通过喇叭开口放置在主体底端,通过捏动活动把手,先通过预夹紧头将组织夹紧,再将钉穿刺透过组织并在底座的作用下形成弧形,固定住组织,之后把手自动弹回复位。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2、推杆,3、弹簧固定板,4、弹簧挡板,5、弹簧,6、推动板,7、压片,8、活动把手,9、喇叭形捏合口,10、储钉送钉装置,11、固定把手,12、固定片,13、活动片,14、调节拉杆,15、支撑板,16、储钉盒,17、弹簧二,18、送钉板,19、预夹紧杆,20、预夹紧头。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针孔神经外科固定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根据待固定的两层组合厚度的需要,可以调节开口大小,把需要固定的两层组织通过喇叭开口放置在主体底端,通过捏动活动把手,先通过预夹紧头将组织夹紧,再将钉穿刺透过组织并在底座的作用下形成弧形,固定住组织,之后把手自动弹回复位。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1、一种双针孔神经外科固定器,包括主体1,所述的主体1内设有推杆2、弹簧固定板3,推杆2上设有弹簧挡板4,推杆2穿过弹簧固定板3,弹簧5设置在弹簧固定板3与弹簧挡板4之间,所述的推杆2的下端连接推动板6,推动板6下侧边缘连接有贴合主体1内侧壁的压片7,推杆2的上端铰接有活动把手8,主体1底部一侧设有喇叭形捏合口9,另一侧设有储钉送钉装置10,所述的活动把手8的末端还铰接有预夹紧杆19,预夹紧杆19的底部套接有预夹紧头20,预夹紧头20具有一定应力的嵌套在预夹紧杆19的底部。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主体1的顶端还设有与活动把手8相对应的固定把手11,方便捏合活动把手8。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喇叭形捏合口9包括固定在主体1上的固定片12和活动片13,所述的活动片13与调节拉杆14可转动连接,调节拉杆14与主体1底端的支撑板15螺纹连接,可以调节喇叭形捏合口9的开合大小。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储钉送钉装置10包括与主体1固定连接的储钉盒16,储钉盒16内通过弹簧二17连接有送钉板18,能够实现储钉、自动送钉,使用方便。
使用时把需要固定的两层组织通过喇叭开口放置在主体1底端,捏动活动把手8,活动把手8先带动预夹紧杆19向下运动,夹紧组织之后再通过推杆2将钉穿刺透过组织并在底座的作用下形成弧形,固定住组织,之后活动把手自动弹回复位。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