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医用开口器。
背景技术
开口器常应用于昏迷患者,尤其是需要急诊气管插管时,需要用开口器将患者的嘴撑开,方便插管。
传统金属不锈钢开口器在使用时,特别是急救过程中容易损伤病人口腔粘膜。临床治疗过程中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在使用前通常在开口器端部包裹纱布再绕上胶布,但是时常包裹厚度不一,如果绕厚了导致开口器不易在口腔中打开,绕薄了起不到保护作用,易损伤口腔粘膜。现有的开口器为了增加端部与口腔内壁的摩擦,防止打滑,在接触口腔内壁的端面都是采用条形防滑齿,这种防滑齿虽然能贴紧口腔内壁,但是齿尖对口腔内壁的压强较大,使用时有损伤口腔粘膜的风险,使患者有疼痛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技术现状,而供一种结构合理、制作方便、清洁卫生、于口腔内壁贴合牢靠且疼痛感小的医用开口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医用开口器,包括装置主体,装置主体包括开口器座和开口臂,开口臂为两个,分别为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左开口臂与开口器座左端铰接,右开口臂与开口器座右端铰接,其中: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的臂端部上均嵌套有硅胶防护套,且这两个硅胶防护套贴在口腔壁的一面均为磨砂防滑面。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上述的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在闭合状态时臂后端能贴在开口器座中部,开口器座中部设置有螺纹孔,一设有螺纹的螺纹杆穿过该螺纹孔,螺纹杆的末端连接能转动螺纹杆的转柄,转柄旋转时能将螺纹杆旋出,将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撑开,并抵住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的臂后端,限制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闭合。
上述的左开口臂通过左销轴与开口器座左端铰接。
上述的右开口臂通过右销轴与开口器座右端铰接。
上述的装置主体为不锈钢材质。
上述的硅胶防护套长度为开口臂长度的二分之一。
上述的左开口臂和右开口臂的臂端部均设置有用于增加臂端部与硅胶防护套内侧面的摩擦力的磨砂层。
上述的开口臂的臂端部的前端直径大,后端直径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医用开口器,具有结构合理、制作简单、清洁卫生、省时节力等优点,而且硅胶是一种无毒无刺激性物质,可塑性极强,又容易消毒灭菌,硅胶质地柔软,不会损伤口腔黏膜,其推广应用将为医护人员提供极大方便。同时,硅胶防护套贴紧口腔黏膜的一面制作为磨砂防滑面,相比于防滑齿防滑,磨砂防滑面的压强分布更均匀,不易使患者产生痛感,且防滑效果更佳,明显优于防滑齿防滑。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硅胶防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至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的附图标记为:开口器座1、开口臂2、左开口臂21、右开口臂22、螺纹杆3、螺纹4、转柄5、硅胶防护套6、左销轴71、右销轴72。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医用开口器,包括装置主体,装置主体包括开口器座1和开口臂2,开口臂2为两个,分别为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左开口臂21与开口器座1左端铰接,右开口臂22与开口器座1右端铰接,其中: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的臂端部上均嵌套有硅胶防护套6,且这两个硅胶防护套6贴在口腔壁的一面均为磨砂防滑面。
实施例中,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在闭合状态时臂后端能贴在开口器座1中部,开口器座1中部设置有螺纹孔,一设有螺纹4的螺纹杆3穿过该螺纹孔,螺纹杆3的末端连接能转动螺纹杆3的转柄5,转柄5旋转时能将螺纹杆3旋出,将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撑开,并抵住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的臂后端,限制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闭合。
实施例中,左开口臂21通过左销轴71与开口器座1左端铰接。
实施例中,右开口臂22通过右销轴72与开口器座1右端铰接。
实施例中,装置主体为不锈钢材质。
实施例中,硅胶防护套6长度为开口臂2长度的二分之一。
实施例中,左开口臂21和右开口臂22的臂端部均设置有用于增加臂端部与硅胶防护套2内侧面的摩擦力的磨砂层。
实施例中,开口臂2的臂端部的前端直径大,后端直径小。可防临床使用时硅胶防护套6滑脱。
在具体使用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开口器端部形状选择相应的防护套,将防护套牢牢地固定在开口器端部,防止防护套滑脱,造成医疗事故。
使用时,先保持开口器处于闭合状态,将开口器插入患者口中,然后旋动转柄5,将螺纹杆3旋出,螺纹杆3推动左开口臂21、右开口臂22的后部,使左开口臂21、右开口臂22绕各自的销轴张开,开口臂端部张开,抵在患者牙齿上,缓缓将病人的嘴撑开。待撑开程度达到要求时,停止转动转柄5,已经转出的螺纹杆3不会转回,使张开的开口臂不能闭合,保持将患者的嘴撑开的状态。当使用完毕后,反向转动转柄5,螺纹杆3转回,左开口臂21、右开口臂22绕各自的销轴反向转动,开口臂端部闭合,将开口器从患者口中拿出。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