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电力设施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
背景技术
新疆的托克逊地区,风速最大时可达50m/s,大风中带着沙石粒,对电杆
的砂浆层撞击力特别大,电杆迎风面的砂浆很快就被剥蚀掉。
针对这种特殊环境,现有电杆采用的是在混凝土接触网支柱外设置薄壁钢
管作为保护层,利用离心原理将混凝土附着在钢管内壁上,并设加强筋和支柱
基础。这种结构使得整个接触网支柱外层包裹钢管,成本较高,而且影响产品
使用性能,处于受压面钢管在长期负荷下容易出现变形及脆性断裂的危险,耐
久性比其他地区缩短将近20倍左右。同时,薄壁钢管在长度较大的情况下容
易出现变形,不方便调整,且在混凝土下料过程中不便于操作,给生产工艺造
成了困难,无形中加大了生产成本,而且不利于力学检测试验,观测不到裂纹
的出现,给电杆的使用留下了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大风
区混凝土电杆迎风面受风沙剥蚀严重、电杆耐久性缩短、制造工艺复杂及成本
高的问题。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包括混凝土电杆主体及设置在
所述电杆主体内的若干纵向加强筋,还包括钢板,所述钢板位于所述电杆主体
内且靠近所述电杆主体内壁,所述钢板的横截面为半圆形,所述纵向加强筋靠
近所述钢板,在所述电杆主体内沿纵向间隔设置若干架立圈,所述纵向加强筋
与至少一个所述架立圈通过固定件连接。
优选地,所述钢板经过防腐处理,厚度为3-5mm,长度为2-4m,所述钢
板的底部距离电杆主体底部1-2m。
优选地,所述的电杆主体为等径杆,所述钢板展开为方形。
优选地,所述的电杆主体为锥形杆,所述钢板展开为扇形。
优选地,所述钢板锥度为1∶50-1∶80。
优选地,上下两个相邻架立圈之间的距离是400-700mm。
本发明提供的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主要用于大风区迎风面受风沙侵蚀
严重的铁路供电和民用电力中,针对大风区迎风面混凝土剥蚀严重的情况设置
了保护钢板,提高了混凝土电杆的耐久性,增加了电杆的使用寿命,保证铁路
和民用供电的安全稳定性,在保证产品的使用性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节省材
料,降低成本,简化了生产工艺。同时,有利于观察电杆主体的裂纹,利于力
学检测试验,提高电杆的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
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
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
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
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钢板复合式混凝土电杆,如图1所示,包括混凝土电杆
主体1及设置在所述电杆主体1内的若干纵向加强筋3,还包括钢板2,所述
钢板2位于所述电杆主体1内且靠近所述电杆主体1内壁,所述钢板2的横截
面为半圆形,所述纵向加强筋3靠近所述钢板2,在所述电杆主体1内沿纵向
间隔设置若干架立圈4,所述纵向加强筋3与至少一个所述架立圈4通过固定
件5连接,上下两个相邻架立圈4之间的距离是400-700mm;
本实施例中上下两个相邻架立圈4之间的距离是600mm,每个纵向加强筋
3与5个架立圈4通过固定件5绑扎。
其中,钢板2经过防腐处理,厚度为3-5mm,长度为2-4m,钢板2的底
部距离电杆主体1底部1-2m,本实施例中钢板2为4mm,长度为3m,距离电
杆主体1底部1.5m。电杆主体1上具有曲面钢板2的一侧放置在大风区迎风面,
可降低大风对混凝土电杆主体1的侵蚀,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同时在保证产
品的使用性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节省材料,降低成本,简化了生产工艺,混凝
土电杆主体1的混凝土材质外露,有利于观察电杆主体的裂纹,利于力学检测
试验,提高电杆的安全系数。纵向加强筋3通过固定件5绑扎在架立圈4上,
可增强电杆的强度,提高电杆的质量。
本实施例中,电杆主体1为等径杆,对应的钢板2展开为方形;电杆主体
1也可为锥形杆,对应的钢板2展开为扇形,此时钢板2锥度为1∶50-1∶80,优
选1∶75。
本实施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钢板2的长度、纵向加强筋3和
架立圈4的数量及固定件5的绑扎位置,本发明的钢板2适合于普遍长度的电
杆。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
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
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
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
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