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施工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尤其是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起重设备利用管廊底板做通道的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综合管廊是在市政道路下建造一个地下管廊,将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广电等市政管线汇聚并集中铺设纳入其中,并设置专门的检修口、投料口等设施,统一建设管理,省去管线自身独立的构筑物和土方开挖,可以有效集约化的利用空间资源。其优点为:一次开挖,集中施工,避免了同一路段重复开挖;极大方便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检修,降低了路面多次翻修的费用和工程管线的维修费用,保持了路面的完整性和各类管线的耐久性;减少了道路的杆柱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室等,优美了城市的景观;综合管廊内管线布置紧凑合理,有效利用了道路下的空间,节约了城市用地。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多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
现有的综合管廊无论是整体式综合管廊或者是拼装式综合管廊,安装的时候都需要用大型吊装设备进行吊装,因此会占用大量的空间,对道路通行产生较大影响,有些施工工地需要修建临时道路,造成施工工期长,综合成本高,但有些施工工地尤其是市区不具备修建临时道路的条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起重设备利用管廊底板做通道的施工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起重设备利用管廊底板做通道的施工方法,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施工:(1)管廊定位放线;(2)起重设备就位;(3)第一节管廊底板安装;(4)起重设备就位于已安装的底板之上进行下一节管廊底板安装;(5)预制管廊构件运输设备行走于已安装的管廊底板之上往返运送所需的构件;(6)按照以上步骤依次循环将一个施工段的管廊底板预制构件全部安装完成;(7)以此施工段最后安装的一节管廊底板往回开始顺序安装侧板、顶板预制构件,直至该施工段所有管廊构件安装完成。
其中所述的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一种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的一切组装、装配工作所用的机械都是运行于管廊设计所在地沟内,并利用了预制管廊的底板作为起重吊装、构件运输通道。
其中所述的轮胎吊,履带吊、龙门吊等一切适合的起重设备通过临时道路下行到管廊垫层上。
其中所述的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的底板运至管廊设计所在地沟内,送至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进行第一节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的底板安装。
其中所述的轮胎吊,履带吊、龙门吊等一切适合的起重设备就位于已安装的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底板预制构件上,进行下一节管廊底板预制构件安装。
其中所述的装配式预制管廊构件运输设备行走于已安装的管廊底板之上,往返运输吊装所需的预制管廊构件。
其中所述的将一个施工段的装配式预制管廊底板预制构件全部安装完成。
其中所述的自施工段最后安装的一节预制管廊底板往回开始顺序安装侧板预制构件,顶板预制构件,直至一个施工段所有预制管廊构件安装完毕。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是:本发明采用安装好的管廊底板作为临时运输吊装通道,不需要修建临时道路,施工工期短、综合成本低,特别适用于市区内不具备修建临时道路的施工工地。
附图说明
图1为垫层定位放线示意图;
图2为起重设备下行到管廊垫层示意图;
图3为第一节管廊底板安装示意图;
图4为起重设备就位于管廊底板上安装下一节管廊底板示意图;
图5为运输设备行走于已安装的管廊底板上面示意图;
图6为管廊侧板、顶板安装示意图;
图7为一个施工段的综合管廊安装完毕效果图;
图8为综合管廊施工方法流程图;
图中,1、定位放线,2、起重设备下行,3、管廊底板安装,4、起重设备就位于管廊底板上,5、管廊构件运输设备行驶在管廊底板上,6、侧板安装,7、顶板安装,8、一节管廊安装完毕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清楚说明本发明的技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阐述。
参见图1混凝土垫层施工,预制综合管廊定位放线。
参见图2轮胎吊,履带吊、龙门吊等一切适合的起重设备通过临时道路下行到管廊垫层上。
参见图3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的底板运至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并进行第一节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的底板安装。
参见图4起重设备就位于已安装的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底板预制构件上,进行下一节管廊底板预制构件安装。
参加图5装配式预制管廊构件运输设备行走于已安装的管廊底板之上,往返运输吊装所需的预制管廊构件。
按照以上步骤依次循环将一个施工段的装配式预制管廊底板预制构件全部安装完成。
参见图6自此施工段最后安装的一节预制管廊底板往回开始顺序安装侧板预制构件、顶板预制构件。
参见图7一个施工段所有预制管廊构件安装完毕。
参见图8为综合管廊施工方法流程。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发明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本发明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