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结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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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00809420.9

申请日:

2000.06.23

公开号:

CN1358263A

公开日:

2002.07.10

当前法律状态:

终止

有效性:

无权

法律详情: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F21L 4/00申请日:20000623授权公告日:20031210终止日期:20160623|||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F21L 4/00登记生效日:20161207变更事项:专利权人变更前权利人:永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权利人:劲量品牌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地址变更前权利人:美国密苏里州变更后权利人:美国密苏里州|||授权|||实质审查的生效|||公开

IPC分类号:

F21V21/40; F21L4/00

主分类号:

F21V21/40; F21L4/00

申请人:

永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D·R·多尔顿; J·R·布朗

地址:

美国密苏里州

优先权:

1999.06.25 AU PQ1214; 1999.07.06 AU PQ1442

专利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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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总体为细长直线的本体,该本体具有一沿其纵向侧延伸的光源;一在所述本体下端的底座,照明装置以该底座直立;以及在本体另一相对端的把柄,把柄包括一把柄握持部分,当照明装置以其底座直立时,该握持部分相对于穿过照明装置的垂直轴线和相对于一水平面交成一锐角。本发明还提供一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含有诸干电池以提供装置电力的本体;至少一个总体为管状的半透明透镜,由装置产生的光通过该透镜发射;至少一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位于至少一个管状透镜中;以及电路,使用时该电路将干电池连接于所述至少一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本发明还提供一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总体呈细长直线的具有一底座的本体;一沿本体的一侧纵向延伸的灯壳;以及一在本体的上端或其附近的把柄,灯壳包括一半透明的前防护灯罩,从侧视图看时,它具有凸起的外部形状。本发明还提供一提灯,它具有一可以360°光辐射的灯壳,所述灯壳包括一光源,并通过一转动构件可枢转地连接于提灯本体,所述本体为一总的是矩形的构造,使所述转动构件偏离所述本体的纵向轴线,所述灯壳能够转动,从而横过所述本体的所述纵向轴线。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 一总体为细长直线的本体,具有沿其纵向侧面延伸的光源; 一在所述本体一端的底座,照明装置可直立在底座上;以及 一在本体另一相对端的把柄,把柄包括一把柄握持部分,当照明装置以其 底座直立时,该握持部分相对于贯串照明装置的垂直轴线和水平平面成一锐 角。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较佳地 位于装置的前面。
3: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把柄握持部分较佳地从装置的后面朝装置的前面向上倾斜。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倾斜的角度在约 30°与60°的范围内。
5: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把柄握持部分较佳地比装置的底座端部的宽度窄。
6: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本体是空心的,并构成一腔室,用以容纳为光源提供电力的干电池。
7: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至少是一个白炽灯泡或发光二极管,它们安装在一半透明管状件的一 端,而管状件安装于本体。
8: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装置采用合适的线路和开关,以将干电池连接到光源。
9: 一种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 一可含有诸干电池以提供装置电力的本体; 至少一个总体为管状的半透明透镜,由装置产生的光通过该透镜发射; 至少一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位于至少一个管状透镜中;以及 电路,使用时该电路使干电池连接于所述至少一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透镜是 一扩散体,使所述至少一个灯泡或发光二极管发射的光被扩散。
11: 如权利要求9或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当使用两个灯泡或两个发光二极管,或一个灯泡和一个发光二极管时,一 个放置在所述管状透镜中的一个端部。
12: 如权利要求9至11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两个光源,每一个由至少一个管状半透明透镜和至少一 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所形成。
13: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本体总体为直线细长形状,而透镜是直的并与本体纵向对齐。
14: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镜安装在一灯壳内,该灯壳通过一枢转连接件连接于本体,从而灯壳可 相对于本体转过一弧度。
15: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一枢转轴线是水平的,灯壳可转过至少180°的弧度,较佳的是约270°的弧度。
16: 一种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总体呈细长直线的具有一底座的本 体;  一沿本体的一侧纵向延伸的灯壳;以及,一在本体的上端或上端附近的 把柄,灯壳包括一半透明的前防护灯罩,从侧视图看时,它具有凸圆的外部形 状。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含有 一细长光源。
18: 如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灯壳在其 可运转的上端枢转地连接于本体。
19: 如权利要求16至18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灯壳可转过90°至270°之间的一个弧度。
20: 如权利要求16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防护灯罩的横截面总的为U形。
21: 如权利要求16至2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灯罩的所述凸起形状总的为弓形的形式,具有比照明装置的长度大得 多的曲率半径。
22: 如权利要求16至21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灯壳包括一半透明的前灯罩、一半透明的后灯罩、一上端部和一下端 部,上端部上具有枢转装置,通过该枢转装置灯壳可枢转地连接于本体。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半 透明灯罩可以是透镜的形式,以便聚焦或扩散从光源发射的光。
24: 如权利要求22或2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前、后灯罩被焊接在一起,由此进一步加固灯壳,并/或为光源提供 湿气屏障。
25: 如权利要求16至2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枢转装置包括一摩擦枢转装置,它能使灯壳在使用中相对于本体保持 在转到的任何选定的角度方向。
26: 如权利要求16至2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枢转装置包括一固定于本体的圆形横截面的杆和一固定于灯壳的箍, 该箍围绕在杆的周围,提供可调节的紧固装置,以张紧或松开在杆周围的箍, 由此增加或减少箍在杆周围的摩擦夹紧力,从而提供一能使灯壳有选择地相对 于本体位于不同的角度方向的合适的保持力。
27: 一种提灯,它具有一可以360°光辐射的灯壳,所述灯壳包括一光源 并通过一转动构件可枢转地连接于提灯本体,所述本体总的是矩形的构造,所 述转动构件偏离所述本体的纵向轴线,所述灯壳能够转动,从而横过所述本体 的所述纵向轴线。
28: 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具有一矩形的透 镜组件,该组件的一个表面与所述本体的一侧面相对。
29: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有一底脚, 从本体向外延伸,当本体搁置在基本垂直的方向时有助于增加稳定性。
30: 如权利要求27至2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把柄装置,它被枢转地连接于本体。
31: 如权利要求27至3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本 体的前侧或后侧放下时,所述本体具有预定的平衡位置。
32: 如权利要求27至31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通过所 述灯壳的一部分与所述转动装置的一部分的接合,所述灯壳相对于所述本体具 有一极限旋转位置。
33: 如权利要求27至32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 灯壳在其相对于本体转动的极限时,所述灯壳相对于纵向轴线形成一角度在0 °至270°的范围之内。
34: 如权利要求27至3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转 动装置形成在从所述本体向外延伸的倾斜部分的终端附近。
35: 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倾斜部分相对于所述本体 的纵向轴线的角度在35°至60°范围内、最好是在40°至50°范围内,所述 角度是到本体的一侧面,所述灯壳就搁置在该面上,处于完全收回的位置状态。
36: 如权利要求27至3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把柄装 置与本体相互配合,提供一稳定的倾斜平台,在需要时可将所述提灯放下并使 灯壳倾斜,从而提供一低矮的凸起的台灯。
37: 如权利要求27至36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本 体包括一反射镜部分,使当所述灯壳与所述本体靠近时,从灯壳发出的光指向 本体后将返回并通过灯壳后射出,离开照明装置。
38: 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可枢转地安装, 使得它能从靠近本体的第一位置转动到远离本体而靠近灯壳的第二位置。
39: 如权利要求27至38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当灯壳 转到其转动极限时,与灯壳转到相对于同样的纵向轴线约90°时的灯壳的重心 位置相比,此时灯壳的重心更接近本体的重心或穿过本体重心的纵向轴线。
40: 如权利要求27至3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 壳可转动到一位置并保持在该位置,该位置基本上是在灯壳相对于本体转动的 极限之间的任何位置。
41: 如权利要求27至4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提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 源是如下的一个、或一个或多个的组合:荧光管;冷阴极荧光灯;至少在一端 有一个白炽灯的管状透镜;至少在一端有一个发光二极管的管状透镜。

说明书


提灯结构

    【发明领域】

    本发明涉及那种包括一外壳的手提式照明装置,外壳内含有若干干电池和一光源,该光源可作为一固定光和可携带光使用。

    这种照明装置具有一可转动的照明构件和可满足多种用途的自承体。

    【发明背景】

    众所周知,前述的灯的优点在于其应用比传统的手电筒要广。

    然而,由于前述的手提灯特有的特性,它们会被碰撞和跌落,而且经常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所以必需相当坚固。此外,照明装置应较便于携带,当被携带时,可将灯握在舒适的携带方位,而照明装置发射的光应该射向前方。

    本发明所涉及地那类已有技术的提灯往往是相当长而细的,当要将提灯的照明部分摆动到各个不同的使用位置时,平衡困难。当提灯一般处在上下颠倒呈L形方位时,就出现稳定性不好的问题。

    发明概要

    本发明提供一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

    一总体细长直线形本体,具有一沿其纵向侧面延伸的光源;

    一在所述本体一端的底座,照明装置依该底座直立;以及

    一在本体另一相对端的把柄,把柄包括一把柄握持部分,当照明装置以其底座直立时,该握持部分成一直线相对于穿过照明装置的垂直轴线和一水平面成一锐角。

    较佳的是,光源位于装置的前面,把柄握持部分从装置的后面朝装置的前面朝上倾斜。倾斜的角度在约30°与60°之间,较佳的是约40°。较佳的是,把柄握持部分比装置的底座端部的宽度略窄。

    较佳的是,本体是空心的,并构成一容纳为光源提供电力的干电池的电池室。光源包括一对白炽灯泡或发光二极管,它们安装在一半透明管状件的各端部,而管状件安装于本体。装置采用合适的线路和开关,以将干电池连接到光源。

    本发明还提供一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

    一含有诸干电池以提供装置电力的本体;

    至少一个总体为管状的半透明透镜,由装置产生的光通过该透镜发射;

    位于至少一个管状透镜(lens)的至少一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以及

    电路,使用时该电路使干电池连接于所述至少一个白炽灯或发光二极管。

    管状透镜可以是一扩散体的形式,使得所述至少一个灯泡或发光二极管发射的光被扩散。

    如果使用两个灯泡或两个发光二极管,或一个灯泡和一个发光二极管,所述管状透镜的各端部各放置一个。

    如果需要,可以有一个以上的管状透镜,从而有一个以上的光源。

    本体较佳的是总体为直线细长形状,透镜较佳的是直的并与本体纵向对齐。透镜可安装在一灯壳内,该灯壳通过一允许灯壳相对本体转过一弧度的枢转连接件连接于本体。枢转轴线较佳的是水平的,灯壳可转过至少180°的弧度,较佳的是约270°的弧度。

    本发明还提供一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总体呈细长直线的具有一底座的本体;一沿本体的一侧纵向延伸的光源;以及,一在本体的上端或其附近的把柄,光源包括一半透明的防护前灯罩,从侧视图看时,它具有凸圆的外部形状。

    较佳的是,光源包括一含有细长光源的细长灯壳,灯壳的可运转的上端可枢转地连接于本体。灯壳可相对于本体转过至少约180°的弧度。较佳的是,灯壳可转过约270°的弧度。防护灯罩的横截面一般为U形,并形成为一件模制件,光线基本上通过其整个周边向外传播。凸圆状的灯罩一般为弓形,其曲率半径比照明装置的长度大得多。

    灯壳可包括半透明的前灯罩、半透明的后灯罩、上端部和下端部,上端部上具有枢转装置,通过该枢转装置灯壳可枢转地连接于本体。前、后半透明灯罩可以是透镜的形式,以便聚焦或扩散从光源发射的光。前、后灯罩可被焊接在一起,由此进一步加固灯壳,并还能为光源提供湿气屏障(防潮)。

    枢转装置包括一摩擦枢转装置,它能使灯壳在使用中相对本体保持在灯壳转到的任何选定的角度方向。枢转装置包括一固定于本体的圆形横截面的杆和一固定于灯壳的箍(strap),该箍围绕在杆的周围,提供可调节的紧固装置,以张紧或松开在杆周围的箍,由此增加或减少箍在杆周围的摩擦夹紧力,从而提供一能使灯壳有选择地相对于本体位于不同方向的合适的保持力。

    本发明还提供一提灯,它具有一可以360°光辐射的灯壳,所述灯壳包括一光源并通过一转动构件可枢转地连接于提灯本体,所述本体为一总的是矩形的构造,使所述转动构件偏离所述本体的纵向轴线,所述灯壳能够转动,从而横过所述本体的所述纵向轴线。

    较佳的是,灯壳具有一矩形的透镜组件,该组件的一面与所述本体的侧面相对。

    本体有一从本体向外延伸的底脚,当本体搁置在一基本垂直的方向时有助于增加稳定性。

    较佳的是,提灯包括一把柄装置,它可枢转地连接于本体。

    较佳的是,当将所述本体的前侧或后侧放下时,所述本体具有预定的平衡位置。

    较佳的是,当将所述灯壳的一部分与所述转动装置的一部分接合后,所述灯壳相对所述本体具有一极限旋转位置。

    较佳的是,当所述灯壳在其相对本体的转动极限时,所述灯壳相对纵向轴线形成一范围在0°至220°内的角度。

    较佳的是,所述转动装置形成在所述本体向外延伸的倾斜部分的终端附近。

    较佳的是,倾斜部分在相对所述本体的纵向轴线的35°至60°范围内、最好是在40°至50°范围内的一个角度,所述角度是对本体的一面而言,所述灯壳搁置在该面上,处于完全收回的位置状态。

    较佳的是,把柄装置与本体相互配合,提供一稳定的倾斜平台,在需要时可将所述提灯放下并使灯壳倾斜,从而提供一低矮的凸起的台灯。

    较佳的是,本体包括一反射镜部分,使得当所述灯壳与所述本体靠近时,从灯壳射向本体的光朝后反射,经灯壳而离开照明装置。

    较佳的是,反射镜可枢转地安装,使得它能从靠近本体的第一位置转动到远离本体而靠近灯壳的第二位置。

    较佳的是,当灯壳转到其转动极限时,与灯壳转到相对于本体的纵向轴线约90°时的灯壳的重心位置相比,此时灯壳的重心更接近本体的重心,或穿过本体重心的纵向轴线。

    较佳的是,灯壳可转动到一位置并保持在该位置,该位置基本上可以是在灯壳相对于本体转动的极限之间的任何位置。

    较佳的是,光源是如下的一个或一个或多个的组合:荧光管;冷阴极荧光灯;至少在一端有一个白炽灯的管状透镜;至少在一端有一个发光二极管的管状透镜。

    应指出的是,用在本说明书中的术语“包括”应解释为包含而不是排它。还有,术语“上”(upper)和“下”(lower)有助于说明本发明,而不是用于限定照明装置必需使用或使用的方向。

    从下文给出的作为例子的实施例说明中可清楚地了解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的特征。在说明中,参考了附图,但图中示出的特定的特征不应解释为是用于限定本发明的。

    附图简要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仅仅作为例子来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附图中:

    图1是一手提式照明装置的侧视图;

    图2是图1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立体图;

    图3是图1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后视图;

    图4是图1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前视图;

    图5是图1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俯视图;

    图6是沿图1的平面VI-VI截取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剖视图;

    图7是沿图4的平面VII-VII截取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剖视图;

    图8是沿图4的平面XIII-XIII截取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剖视图;

    图9是图1的手提式照明装置的立体图,其中灯壳旋离了本体;

    图10是实施本发明的一提灯的立体图;

    图11是图10提灯的后视立体图;

    图12是图10提灯处在朝下折叠的合拢位置的立体图;

    图13是图12提灯的侧视图;

    图14是图10提灯的前视图;

    图15是图12提灯的剖视图;

    图16是一类似于图10的视图,其中所示的灯壳处在其转动到最远的极限位置;

    图17是图16的立体图;

    图18是图10至16的提灯处在不同方位的侧视图;

    图19是图10的具有一反射镜的提灯的立体图;

    图20示出了处在转动极限的可转动反射镜;以及

    图21是一类似于图15的剖视图,其荧光灯被一管状透镜和一发光二极管(LED)所替换。

    实施例的详细说明

    如图所示,一手提式照明装置10有一总的呈细长直线形的本体12。例如,从图5和6中得知,本体在平面图中总的呈矩形。本体12具有一平的底座14,在作为一台灯或类似灯使用时,照明装置10可直立在其上。一电池覆盖模制件16形成该底座的一部分,并可取下,以更换用虚线18表示的电池盒。要知道的是,电池盒含有6个“D cell”型干电池。

    本体12具有一通过位于本体上端的枢转连接件22连接于其上的灯壳20。对枢转连接件22的详细描述将在下文中进行。灯壳20由半透明的中心部分24制成,该中心部分24由沿焊线30焊接在一起的一前灯罩26和一后灯罩28所形成。

    设置一细长光源32’,该光源的形式为一安装在灯壳20内的管状半透明透镜32和一对位于管状透镜32相对两端的白炽灯34。因而管状透镜32具有纵向荧光灯的外形,但事实上,照明是由两个白炽灯34提供的。

    灯壳20还包括一下端部分36和一包容枢转连接件22的上端部分38。如果需要,可以安装合适的灯座,光源32’的管状透镜32和白炽灯34可由荧光灯所替换。或者,用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替换白炽灯34。

    把柄40与本体12一体形成,并位于照明装置的可操作的上端。如图3所示,把柄40比本体12的其余部分窄,并限定了一开口42,供使用者携带照明装置10时其手指可容纳其中。把柄40从照明装置10的后面朝前面向上倾斜,倾斜的角度约40°。当把柄40被握时,灯34发射的光向前射出,并略微朝下,由此,当照明装置10被握在一舒适的位置时将提供一向前射出的光源32’。

    为照明装置10提供电力的电池可以具有相当的重量,因此,为了使携带照明装置10更舒适,把柄40略微从本体12的后面伸出。当以常规的方式携带照明装置10时,与把柄的锐角相结合,照明装置10的质量中心悬在携带者手的下面。显然,把柄40的角度可以不是40°,在30°与60°之间的角度被认为可提供同样的特征。

    一开关44位于把柄40的上侧,使用者的拇指更容易触及,以开和关光源32’。可选择一三位滑动(three position slide)开关作为开关44,那样可设置两个光源,使得在第一位置,只有一个光源处在闭合线路中,在第二位置,有两个光源处在闭合线路中。第三位置是一关(中断)的位置。

    从侧视图、即图1的视图看,前灯罩26的前表面48呈突起形状。灯罩26的这种弯曲形式显著地增加了灯壳20的强度,也能将来自光源32’的光更为扩散。应注意的是,表面48的曲率是拱形的,曲率的半径相当大,即,比本体的总长大得多。灯罩26的弯曲形式也为照明装置10提供了非常美的令人喜欢的外观。

    图7和8详细示出了枢转连接件22。本体12包括一跨越其相对两侧的轴50,并提供了一相当刚性的安装轴供灯壳20连接于其上。灯壳20设置有一对套在轴50上的箍52,如图8所示,并通过若干螺钉54夹紧在轴50的周围。在轴50上的箍52的夹紧度可通过调节螺钉54而改变。此外,通过为箍52和轴50制定合适的尺寸,箍52和轴50可产生与在生产线或组装线上组装照明装置10时相当相同大小的摩擦。最好是,灯壳20能够转到约270°弧度中的任何所选择的位置。这样就能将照明装置10直立在其底座14上,而灯壳20可转离本体12到任何选择的位置。

    由于灯罩24的整个周边是半透明的,当灯壳20离开本体12垂直朝上直立时,灯壳20以大致360°的弧度分散光线,醋似蜡烛的形式。还有,灯壳20可与本体12的长度成直角,使得该灯可作为一台灯或类似的灯。要注意的是,在组装过程中,要将螺钉54调节到使套在轴50上的箍52的摩擦夹紧力最佳,从而能相当容易地相对本体12转动灯壳20,还能将灯壳20相对于本体12的位置保持在转动到的任何所选择的弧形位置上。

    如果需要,照明装置10不必采用在此所描述的全部形式,尽管由于上述的理由具有附图中所示的形式被认为是有利的。可以设想,照明装置10的制造相当简单,因而相当便宜,而且不仅坚固,还能应用于多种不同的用途,使照明装置10具有多功能性。

    尽管较可取的是采用箍52和轴50形式的摩擦装置,但可以分度转动的诸如棘齿机构的转动啮合装置也可使用。

    图9以相对于本体12的上升位置示出灯壳26。在该位置中,可见到本体12的侧面12A,并注意到矩形反射镜12B的存在。

    当灯壳20与侧面12A相靠时,反射镜12B确保由灯壳20中的光源32’产生的光的全部可见光谱反射离开本体侧面12A,避免大部分的可见光被本体侧面12A所吸收,以保证最大部分的可使用光。

    反射镜12B可以是很光泽的片材,镀银的、白色的或其它高反射片材,这种材料可以是金属塑料或涂覆金属的塑料。

    可取的是,片材铺设在本体12的左右两半之间,或粘附于侧面12A,或连接在其上。反射镜12B的最基本形式是一白色塑料粘贴。

    灯壳26的另一特征是,当灯壳20靠近本体侧面12A时指向外面的一侧26A(见图7和9)由一磨砂或半透明透镜构成,而相对侧26B由一纯净或透明透镜构成。这样确保了当灯壳20内的光源32’被打开时,反射镜12B由于侧面26B的透明性能接受大量的光,该光在反射后将返回并通过侧面26B,从而导致经侧面26A的光更有效地传播。如果照明装置10用于阅读,那是特别有利的。尽管图中不能表达磨砂和纯净的面层,但从图7中可以看到,26A和26B的所示的横截面中具有不同的剖面线。

    图10至21示出一提灯102形式的照明装置,该提灯102具有一总的为矩形的透镜组件或灯壳104,它通过一枢转组件108可转动地连接于总体为矩形的本体106。图10的提灯102示出了在展开位置的灯壳104,而图12、13和15示出了在相对于本体106的收回位置的灯壳。

    在图10的视图中,本体106具有总体为矩形的具有一前表面110、一后表面112和左右侧面114和116的构造。枢转组件108由两个从本体106与垂线约45°倾斜的延伸部118和120所形成,但也可采用15°至60°的角度范围。

    在图10中示出了在垂直方向的灯壳104,这样的方向在底脚122的帮助下,确保灯壳104的重心位于底脚122的朝前末端122A与底座122D的朝后末端122D之间。这导致图10和11所示提灯102的构造处在一稳定位置,尽管灯壳104的重心已偏离经本体106重心的纵向轴线的位置。

    而当灯壳104转到如图16所示的最远的转动位置时,其重心实际上很接近本体106的重心。

    诸干电池和本体106的质量大于灯壳104的质量,这样确保了不会出现翻倒现象。

    一可转动把柄123设置在本体106的一半106A与另一半106B之间,可以从一邻近侧面112的位置一直转动到它与灯壳104接触。从而,灯壳104的位置决定了把柄123的转动极限。

    枢转组件108与底脚122的朝前末端122A合作,使得当灯壳104转到其如图16所示的最远的可转动位置时,提灯102可放置在台面上或其它水平表面(总的用轴线130表示),形成一将本体106保持在稳定方向的三脚布局,而灯壳104在轴线130之上交成一个角度(轴线130表示一基本水平的表面)。

    此外,把柄123与如图18所示的朝后末端122D合作,使本体106以朝后末端122D和把柄123的边缘123A搁置在以假想线130表示的表面上。由于本体106大致容纳四个D cell型电池,提灯102中的本体106将有足够的质量,绕把柄123的123A产生的力矩比灯壳104和包括枢转组件108的上本体部分绕同一点所产生的力矩要大得多。这种结构导致非常灵活的和可变的布局,使用者采用这种结构可获得相当程度的稳定性。

    提灯102包括在本体106上的开关124,而灯壳104包括一入口板104A,它用一螺钉104B将灯壳104上的透镜固定到透镜架126上。或者,一如图17所示由5个侧面构成的灯罩104C作为灯壳104的界限。

    在图12所示的收回方向,提灯102的灯壳104靠近本体106。从图14中可以看出,一入口板128设置在本体106的前表面110上,使提灯102的使用者能触及电池室,以更换或安装干电池。提灯102的特征是,入口板128由高反射材料制成,诸如镀银的聚合物材料、反射金属、塑料金属或漆白色的材料等。这样确保了当提灯102具有如图12的收回位置的灯壳104,而且光源被打开时,由灯壳102产生的向本体106的方向发射的光大部分被板128反射后返回并穿过灯壳104后射出。这样确保了在收回方位,提灯102可直立在台子上,并产生足以进行阅读或其它活动的光。

    提灯102的另一特征是,灯壳104转到如图16所示的垂直或过中心的位置时,灯壳104在其纵向轴线周围的360°圆周发光,其作用方式与蜡烛相似。

    如图15所示,提灯102的横截面示出了枢转组件108包括一利用摩擦螺钉108B固定于本体106的枢转夹具108A。作用于摩擦螺钉108B的扭矩决定了枢转夹具108A施加于套管或轴108C的摩擦程度,该套管或轴108C与透镜架126的缩小部分126A一体形成或固定于其上。枢转夹具108A使透镜架126和灯壳104可定位在透镜架126的转动极限位置之间的任何位置,并将透镜架126保持在该位置而不需要任何外界的帮助。枢转夹具108A借助和套管或轴108C所产生的摩擦力就能做到这些。

    透镜架126包括一荧光管和电气连接支承件135,而覆盖板104A或灯罩104C具有合适的插座,以容纳荧光灯的接线端137并电气连接这些端部,使电流流经两荧光管。

    在本体的一半106A与106B之间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四个D型干电池139,在本体106的顶部包含一印刷线路板141,并带有合适的线路和控制件通向本体106的在枢转组件108附近的上表面上的开关124。

    图19和20示出了一附加特征,它使灯壳104有很高的效率,供使用者有很大的选择范围。

    一转动反射板128A如果使用的话就不再需要设置可反射白光的入口板128。即,板128将不需要反射白光。

    转动反射板128A由一带有能够反射可见光谱的表面128B的片材制成。反射材料可以是目前可得到的诸如抛光的、镀银的、涂覆的或可以是所需的金属或塑料的白片材的反射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另一侧面128C可以具有同样的反射性能,但这不可取。

    反射板128A具有两个直角弯曲或连接于表面128B的安装支翼128D和128E。支翼128D和128E具有同轴孔,枢转组件108穿过其中。如果需要,该安装结构使反射板128A与灯壳104可同时转动或在此后的任何时候转动。

    因此,当灯壳104转到其如图20所示的极限旋转位置时,反射板128A可转动,从而靠近灯壳,这样确保灯壳104极有效地相对于本体106朝下和朝后的方向发射光。当灯壳104和反射镜128都处在收回位置时,会出现类似的效果。

    图21是一类似于图15的剖面,其中类似的零部件用相同的编号。图15和21实施例之间的不同之处是图15的光源32’(是一荧光灯)被一管状透镜32和一发光二极管(LED)34’所替代。如果需要,可在管状透镜32的另一端设置一图21中用假想线表示的另一发光二极管34″。该结构类似于前面参考图1和4所作的描述。另一选择是,所采用的光源可以是一直径约在3至6毫米的冷阴极荧光灯。

    可以理解,在此公开和限定的本发明还可延伸到上述的或从文本或附图中显然得到的两个或更多的各特征的所有其它组合。所有这些不同的组合构成了本发明的其它方面。

    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和其变异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讲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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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提供一种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总体为细长直线的本体,该本体具有一沿其纵向侧延伸的光源;一在所述本体下端的底座,照明装置以该底座直立;以及在本体另一相对端的把柄,把柄包括一把柄握持部分,当照明装置以其底座直立时,该握持部分相对于穿过照明装置的垂直轴线和相对于一水平面交成一锐角。本发明还提供一手提式照明装置,它包括:一含有诸干电池以提供装置电力的本体;至少一个总体为管状的半透明透镜,由装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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