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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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0480003773.X

申请日:

2004.01.28

公开号:

CN1748077A

公开日:

2006.03.15

当前法律状态:

授权

有效性:

有权

法律详情:

授权|||实质审查的生效|||公开

IPC分类号:

F02D29/00(2006.01); F02N15/00(2006.01); E02F9/20(2006.01)

主分类号:

F02D29/00

申请人:

神钢建设机械株式会社;

发明人:

加门嘉树; 梅津义康; 浅荫朋彦; 林宪彦

地址:

日本广岛市

优先权:

2003.02.07 JP 031035/2003

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温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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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在建筑机械中,设有再起动开关(15),在发动机(1)自动停止后,操作了该再起动开关(15)时,以与发动机开关(14)不同的路径并与液压锁定解除条件的成立与否无关地向发动机控制部(8)发送再起动指令,使发动机(1)再起动,其中,建筑机械备有:在预先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通过发动机控制部(8)使发动机(1)自动停止的功能;及通过液压锁定控制部(10)对液压致动器进行锁定,使其不能工作的液压锁定功能。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机械包括: 发动机,作为动力源,基于发动机开关的操作而被起动/停止;液压致 动器,以液压泵为驱动源;液压锁定控制机构,在预先设定的液压锁 定条件成立时、对上述液压致动器进行锁定而使其不能工作,在预先 设定的液压锁定解除条件成立时解除锁定;发动机控制机构,在预先 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进行使上述发动机自动停止的自动停止 控制;再起动指令机构,以不同于上述发动机开关的路径、且与上述 液压锁定解除条件的成立与否无关地向发动机控制机构发送再起动指 令,其中, 上述发动机控制机构,在通过上述自动停止控制使发动机自动停 止后,基于来自上述再起动指令机构的再起动指令来使发动机再起 动。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再起 动指令机构是被手动操作而向发动机控制机构发送再起动指令的再起 动开关。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备有 对液压致动器的动作进行指示的操作体;设有再起动传感器作为再起 动指令机构,其检测操作者对上述操作体的操作并向发动机控制机构 发送再起动指令。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备有 多个液压致动器;在对该多个液压致动器的动作进行指示的多个操作 体上设有再起动传感器;发动机控制机构,在从上述多个再起动传感 器实质上同时地发出再起动指令时使发动机再起动。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发动 机控制机构,在操作体被以预先设定的发动机再起动模式操作时,基 于来自再起动指令机构的再起动指令使发动机再起动。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发动 机控制机构,以操作体被从中立位置操作到液压致动器动作位置、之 后又被进行了使其回到中立位置的操作这一模式作为发动机再起动模 式,使发动机再起动。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发动 机控制机构,以操作体被从中立位置操作到了液压致动器动作位置这 一模式作为发动机再起动模式,使发动机再起动。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液压 锁定控制机构,在操作体从液压致动器动作位置回到中立位置时,以 液压锁定解除条件成立为前提来解除液压致动器的液压锁定。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 对发动机处于运转中这一情况进行检测的发动机运转检测机构;液压 锁定控制机构,以由上述发动机运转检测机构检测到了发动机处于运 转中这一条件作为液压锁定解除条件。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 对操作者用乘降口进行开闭的门杆;发动机控制机构,在该门杆处于 开状态下、不使发动机再起动。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 解除开关,其使基于来自再起动指令机构的再起动指令的、发动机控 制机构的发动机再起动控制无效。
12: 一种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机械包括: 发动机,作为动力源,基于发动机开关的操作而被起动/停止;液压致 动器,由来自液压泵的压油驱动;液压锁定控制机构,基于规定的锁 定条件将液压致动器控制成锁定状态及锁定解除状态中的某一个;发 动机控制机构,在预先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进行使发动机自动 停止的自动停止控制;再起动指令机构,与上述发动机开关的操作及 上述液压锁定控制机构的控制独立地向发动机控制机构发送再起动指 令,所述再起动指令对发动机的再起动进行指令;其中, 上述发动机控制机构,在通过上述自动停止控制使发动机自动停 止后,基于来自上述再起动指令机构的再起动指令而使发动机再起 动。

说明书


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在非作业时使发动机自动停止的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以往,特开2000-96627号公报和特开2001-41069号公报中记载了备有下述自动停止功能的建筑机械:在预先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例如对座舱的乘降口进行开闭的门杆被打开,且操作作业致动器的操作杆处于无操作状态)成立时使发动机自动停止。

    此外,在检测到非作业时,对机械的液压致动器进行锁定、使其不能工作的技术也被公知。

    作为在发动机自动停止后使发动机再起动的方法,一般来说采用以下方法:使发动机开关(钥匙开关)从自动停止时的接通位置暂时回到断开位置后,按照通常的起动方法从接通位置操作到发动机起动位置。

    按照该方法,特别是在操作者频繁出入等、发动机自动停止频繁地进行的情况下,再起动操作非常麻烦,作业效率也变差。

    作为这个问题的对策,在上述的特开2001-41069号公报中记载了如下技术:在液压锁定控制被解除的条件下、即、门杆关闭时,同时地使发动机再起动。

    在该情况下,如果例如操作者进入到机器内而无意中碰到致动器用的操作体(操作杆),则可能与操作者的意愿相反地使致动器动作,这是不理想的。

    这样,以往,发动机自动停止后的再起动的容易性和可靠性难以两全。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其消除了再起动的麻烦操作且可以确保可靠地再起动。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以下的构成。

    本发明备有:发动机,作为动力源,基于发动机开关的操作而被起动/停止;液压致动器,以液压泵为驱动源;液压锁定控制机构,在预先设定的液压锁定条件成立时对上述液压致动器进行锁定而使其不能工作,在预先设定的液压锁定解除条件成立时解除锁定;发动机控制机构,在预先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进行使上述发动机自动停止的自动停止控制;再起动指令机构,以不同于上述发动机开关的路径且与上述液压锁定解除条件的成立与否无关地向发动机控制机构发送再起动指令,其中,上述发动机控制机构,在通过上述自动停止控制使发动机自动停止后,基于来自上述再起动指令机构的再起动指令来使发动机再起动。

    此外,本发明,在上述构成中,备有对液压致动器的动作进行指示的操作体,设有再起动传感器来作为再起动指令机构,其检测操作者有意对上述操作体进行操作这一情况并向发动机控制机构发送再起动指令。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方框构成图。

    图2是用于说明该实施方式的作用的流程图。

    图3是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的方框构成图。

    图4是用于说明该实施方式的作用的流程图。

    图5表示本发明的第3实施方式的方框构成图。

    图6是表示该实施方式中的成为发动机再起动的条件的杆操作情况的图。

    图7是用于说明该实施方式的作用的流程图。

    图8是表示本发明的第4实施方式的方框构成图。

    图9是表示该实施方式中的成为发动机再起动的条件的杆操作情况的图。

    图10是用于说明该实施方式的发动机再起动控制的内容的流程图。

    图11是用于说明该实施方式的液压锁定解除控制的内容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第1实施方式(参照图1、2)

    在图1中,作为动力源的发动机1由电池马达2起动,通过调速器控制部3来控制其转速/停止。

    4是由发动机1旋转驱动的液压泵,从该液压泵4排出的压油被送到致动器回路5。在此,经由液压先导式的控制阀来驱动液压致动器,所述控制阀通过作为操作体的操作杆(在此未图示)的操作而被进行切换控制。

    在向上述控制阀传送先导压力的液压先导管线上设置有液压锁定阀6,通过关闭该液压锁定阀6,液压锁定发挥作用,从而控制阀的动作、即、致动器的动作不能进行。另外,可以构成为通过液压锁定阀6的动作使先导管线向油箱开放、液压锁定发挥作用。

    对发动机1的运转(包括再起动、自动停止)及上述液压锁定进行控制的控制器7具备:作为发动机控制机构的发动机控制部8、对电池马达2的动作进行控制的电池马达控制部9、对液压锁定阀6的动作进行控制的液压锁定控制部(液压锁定控制机构)10、自动停止要否判别部11。

    在该自动停止要否判别部11中,输入与预先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有关的信号,基于该自动停止条件信号来判别是否进行自动停止控制。

    另外,作为自动停止条件,是指由开关等检测器检测到例如1)、2)两者或其中一个,1)为对座舱的乘降口进行开闭的门杆12如图1的实线所示那样打开(乘降口的开状态)、2)是作为操作机构的操作杆无操作或者持续了一定时间的无操作状态。在该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在自动停止要否判别部11中,判别为进行自动停止控制,从该控制部11向发动机控制部8送出指令自动停止控制的开始的信号。通过该信号,发动机控制部8进行发动机1的自动停止控制。

    另外,关于上述1)的条件,在不具有座舱的华盖结构的机械中,在具有上述门杆的替代机构的情况下,1)的条件就变成,对该替代机构进行了操作。例如,在构成为设有操作杆的操作杆箱可上升下降、操作者落座时操作杆箱下降的情况下,1)的条件就变成,操作杆箱上升(打开)。图1中,13是门杆12打开时接通的限位开关。

    又,液压锁定控制部10基于来自限位开关13的信号,对液压锁定阀6的动作进行控制,使得在门杆12打开时如前所述地进行液压锁定(锁定状态),而在门杆12关闭时解除锁定(锁定解除状态)。

    另一方面,作为输出发动机起动(包含自动停止后的再起动)的指令信号的机构,设有发动机开关(钥匙开关)14、和作为再起动指令机构的手动式的再起动开关15(例如按钮开关)。

    发动机开关14如公知的那样具有电源断开且发动机停止的OFF位置、电源接通的ON位置、起动发动机1的START位置。在该发动机开关14被操作到START位置时,发动机起动指令信号经由自动停止要否判别部11及发动机控制部8而发送到电池马达控制部9,无条件地起动发动机1。

    另一方面,若再起动开关15被进行接通操作,则其操作信号作为再起动指令信号而送出到发动机控制部8,以处于发动机自动停止状态为条件从发动机控制部8向电池马达控制部9发送发动机起动指令信号,从而再起动发动机1。

    兼用图2的流程图来说明这一点的作用。开始控制并且判别自动停止条件是否成立(步骤S1),在NO的情况下不转移到下一个步骤,YES的情况下在步骤S2中发动机1自动停止。

    该发动机停止后,在步骤S3中判断是否有再起动开关15被进行了接通操作时的开关信号,YES的情况下在步骤S4中再起动发动机1。

    这样,发动机自动停止后的再起动基于再起动开关15的操作而与液压锁定解除无关地进行。

    即、因为发动机1的再起动与液压锁定解除在完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所以可以防止像公知技术那样上述动作同时地进行、而使得液压致动器与发动机1的再起动同时地动作的问题,能够提高再起动的可靠性。

    而且,再起动开关15作为独立的指令机构而以与发动机开关14不同的路径向发动机控制部8发送再起动指令,所以可以仅由该再起动开关15来进行再起动操作。

    在该情况下,备有与发动机开关14的操作及液压锁定控制部10的控制独立地、向发动机控制部1发送对发动机1的再起动进行指示的再起动指令信号的再起动开关15,发动机控制部8构成为,在通过自动停止控制使发动机1自动停止后,基于来自再起动开关15的再起动指令而再起动发动机1。

    然后,该再起动开关15因为仅输出发动机1的再起动指令即可,所以不需要如还进行电源的断开/接通的发动机开关14那样要踩踏多个踏板(从发动机自动停止时的ON位置暂时回到OFF位置,再从ON位置转到START位置)。

    因此,不需要麻烦的操作,可以简单·迅速地再起动发动机1。

    此外,因为使用手动式的再起动开关15作为再起动指令机构,所以成本较低即可。

    另外,再起动开关15作为按钮开关而设置在座舱内的仪表台上或操作杆的手柄上,也可以作为脚踏开关设置在座舱的脚踏部上。此外,也可以采用将该开关15与其他开关(例如用于使发动机转速降低的减速开关或喇叭开关等)兼用的构成。

    第2实施方式(参照图3、4)

    在以下的实施方式中,对于与第1实施方式(图1)相同的部分标注相同的标记进行表示,省略其重复的说明。

    在第2实施方式中,如图3所示,在对多个液压致动器的动作进行控制的多个操作杆(在图例中为2个,以下根据该例进行说明)16、16上,设有作为检测操作者的操作意愿并发出再起动指令的再起动指令机构的非接触式开关17、17。构成为,在操作者同时握住两操作杆16、16时,基于从两非接触式开关17、17同时地发出的信号使发动机1再起动。

    通过图4对这一点的作用详细说明,在由于自动停止条件的成立(在步骤S11中为YES)而在步骤S12中使发动机1自动停止后,在步骤S13中判别是否从两非接触式开关17、17同时有信号,在YES的情况下再起动发动机1。

    根据该构成,因为在作业开始时操作者一定要接近某一个操作杆16(握持并操作操作杆16),所以由非接触式开关17检测到操作者要操作该操作杆16的意愿,从而使发动机1再起动。因此,能通过对操作者来说非常自然的动作而更简单地再起动。

    而且,因为从多个操作杆16、16(非接触式开关17、17)同时地发出信号这一点成为再起动的必要条件,所以不必担心像仅根据一个来自操作杆16的信号就再起动的情况那样,由于操作者无意中碰到操作杆16或者虫子及其他异物碰到操作杆16而导致发出再起动指令。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同时地握住两操作杆16、16时从两非接触式开关17、17同时地输出信号,但该同时的概念可以认为是在适当的容许范围内(容许的时间差)

    又,在本发明中,也可以构成为仅根据来自一个操作杆16(非接触式开关17)的信号来再起动发动机1。

    第3实施方式(参照图5~7)

    在第3实施方式中,操作杆16构成为在以预先确定的模式进行操作时输出再起动指令。

    即、如图5所示,设有当操作杆16被操作到两侧动作位置时接通的开关(例如限位开关)18、18。如图6所示,操作杆16从中立位置被操作到动作位置之后又回复到中立位置(一个开关18从断开转到接通后又回到断开)时,进行发动机再起动控制。

    根据图7进行说明时,在由于自动停止条件的成立(在步骤S21中为YES)而在步骤S 22中使发动机1自动停止后,在步骤S23中基于两开关18、18的信号判断杆是否不处于中立位置,在YES时(杆未处于中立位置时=暂时操作时)在步骤S24中设标志1=1。

    另一方面,在步骤S23中为NO时(杆处于中立位置时),在步骤S25中判断是否标志1=1(是否操作了杆),在此为YES时,视为进行了设定模式的杆操作,从发动机控制部8输出再起动指令,发动机1再起动。

    这样,因为当操作杆16未按照预先确定的发动机再起动模式(中立位置-动作位置-中立位置)被进行操作时并不输出再起动指令,所以操作者的再起动的意愿变得更加明确。除此之外,需要对操作杆16从中立位置进行操作后、回复中立这两步操作,发出错误指令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另外,作为该第3实施方式及接下来的第4实施方式的变形方案,可以如第2实施方式那样将多个操作杆的同时操作作为发动机再起动的必要条件加进去。

    第4实施方式(参照图8~图11)

    在第4实施方式中,如图9所示,构成为,在操作杆16被从中立位置操作到动作位置时使发动机1再起动,其后,在该杆16回复中立后,以①门杆关闭、②发动机运转中为条件来解除液压锁定。

    即、如图8所示,设置检测发动机转速的转速传感器19来作为发动机运转检测机构,对发动机1是否处于旋转中(运转中)进行检测,来自该传感器19的信号被送到发动机控制部8。

    此外,表示发动机处于运转中的信号从发动机控制部8送到液压锁定控制部10,基于这些信号,通过发动机控制部8及液压锁定控制部10来进行图10、11所示的控制。

    图10表示发动机控制部8的控制内容,在由于自动停止的条件成立(在步骤S31中为YES)而在步骤S32中使发动机1自动停止时,在步骤S33中设标志2=1。

    接着,在步骤S34中判断操作杆16是否不处于中立位置,在为YES(不中立=杆被操作了)时在步骤S35中再起动发动机1。

    在接下来的步骤S36中,判断操作杆16是否回到了中立位置,在回到了中立位置(YES)时,在步骤S37中判别发动机是否处于运转中,在发动机处于运转中(YES)时设标志2=0(步骤S 38)。

    图11表示液压锁定控制部10的控制内容,在步骤S41中判别门杆12是否关闭,在步骤S42中判别是否标志2=1(发动机是否处于运转中),在门杆打开的情况及发动机非运转中的情况下,保持液压锁定发挥作用的状态(步骤S43)。

    另一方面,仅限于在门杆12关闭(在步骤S41中为YES)且发动机为运转中(在步骤S42中为NO时)时,在步骤S44中解除液压锁定。

    根据该构成,与第3实施方式相比,因为用于再起动的杆操作只有从中立位置到动作位置的一步操作,所以发动机1的再起动非常快。

    此外,根据第3实施方式,在发动机再起动后,需要输出使电池马达2停止的信号的输出机构,而在第4实施方式中,操作杆16回到中立位置时,再起动指令信号即停止,电池马达2自动停止。因此,用于进行电池马达控制的系统构成简单即可。

    进而,因为与发动机再起动连续地解除液压锁定,所以可以马上开始作业。而且,因为该发动机再起动与液压锁定解除具有时间滞后,所以机械不会与发动机1的再起动同时地开始工作。

    作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也可以采用不将发动机是否处于运转中作为液压解除的条件的构成。

    然而,采用该构成时,即使在寒冷时等发动机再起动失败时仍会解除液压锁定,可能在下次再起动时导致已经解除锁定的致动器由于错误操作而动作。

    与之相对,根据第4实施方式,仅在发动机1处于运转中时才解除液压锁定,所以不会产生上述的问题。

    其他实施方式

    (1)在上述各实施方式中采用了不以门杆12的开闭作为发动机再起动条件的构成,但也可以将该杆关闭作为发动机再起动条件而添加。即、构成为,在门杆12打开的状态下发动机1不会再起动。

    这样,因为在门杆12打开的状态下发动机1不会再起动,所以即使在操作者乘降时无意中操作了再起动指令机构(第1实施方式的再起动开关15或第2实施方式的非接触式开关17、第3及第4两实施方式的开关18),发动机1也不会再起动,可以提高安全性。

    (2)因为也有根据操作者的喜好或作业状况而不需要上述各实施方式的发动机再起动控制的情况,所以在上述各实施方式中,也可以设置使由发动机控制部8进行的发动机再起动控制无效的解除开关。

    工业实用性

    如上所述,根据本发明,因为发动机自动停止后的再起动基于来自再起动指令机构的再起动指令、与液压锁定解除在完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所以可以防止像公知技术那样上述动作同时地进行而使得液压致动器与发动机再起动同时地动作的问题,能够提高再起动的可靠性。

    而且,再起动指令机构作为独立的指令机构而以与发动机开关不同的路径向发动机控制部发送再起动指令,所以可以仅由该再起动指令机构来进行再起动操作。因为该再起动指令机构仅输出发动机的再起动指令即可,所以不需要向还进行电源的断开/接通的发动机开关那样要踩踏多个踏板。

    因此,不需要麻烦的操作,可以简单·迅速地再起动发动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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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机械中,设有再起动开关(15),在发动机(1)自动停止后,操作了该再起动开关(15)时,以与发动机开关(14)不同的路径并与液压锁定解除条件的成立与否无关地向发动机控制部(8)发送再起动指令,使发动机(1)再起动,其中,建筑机械备有:在预先设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通过发动机控制部(8)使发动机(1)自动停止的功能;及通过液压锁定控制部(10)对液压致动器进行锁定,使其不能工作的液压锁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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