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织机筒子架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让地毯织机筒子架上的纱线通过导纱管到达导纱板, 确保纱 线之间相互不会缠绕打结, 始终保持适度张力的地毯织机筒子架, 属筒子架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CN1117300A、 名称 “筒子架” , 包括带孔 (28)) 的通道 (27) , 空气通过所述孔 (28) 射向安装在销 (21) 上的锥形纱筒 (22) 的上表面。从锥形纱筒 (22) 拉出的纱线经过纱管 (23) 离开筒子架, 所述纱管 (23) 的入口端 (24) 装在另一个通道 (25) 内, 通道 (25) 带有长 孔 (26) , 空气通过该长孔从筒子架内部抽出, 内扇 (30) 使此空气循环, 从而使其再从通道 (27) 的孔 (28) 喷出。其不足之处 : 该筒子架仍然无法解决纱线在织造过程中, 由于受织造 图案的制约, 其纱线的张紧度不一而导致的纱线相互缠绕成结、 无法织造的不足, 且其架子 占位大, 不适用筒子数量较多的提花织造。
发明内容 设计目的 : 避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设计一种不受纱线织造过程中张紧度的 影响, 特别是地毯织造过程中, 所有筒子架上的纱线在织造时无序地使用小部分纱线、 而大 部分纱线等待使用, 以及同一纱筒的纱线时而需用、 时而待用的情况, 确保纱线不会相互缠 绕打结, 始终保持适度张力的地毯织机穿管筒子架。
设计方案 : 为了实现上述设计目的。地毯织机筒子架中的纱线通过导纱管到导纱 板的设计, 是本发明的技术特征之一。这样做的目的在于 : 它能够将筒子架中每个筒子所 挂的纱线只能通过导纱管到达导纱板, 这样既使纱线的张紧度发生改变, 也不会发生纱线 之间的相互缠绕, 这是因为松驰的纱线松驰在导纱管内, 而每一根纱线都通过导纱管才能 到达导纱板,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了纱线之间的相互缠绕打结。2、 导纱管位于两面挂纱的筒 子间的设计, 是本发明的技术特征之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 : 由于筒子之间本身存在空间, 利用该空间既可以方便地布置导纱管, 又可以使导纱管与纱线进出线端形成水平进入、 水 平导纱, 或水平进入、 弧形导纱, 这样确保了纱线在通过导纱管、 到达导纱板时畅通无阻。 同 时, 这样的设计极大地减少空间的占用, 在最小的空间位置里可以放置需用的大量的筒子 数, 以最短的导纱管路径降低纱线与导纱管之间的摩擦力, 保持最小的拉出力。 3、 导纱管的 铺设路径采用平卧的铺设设计, 是本发明的技术特征之三。在整个的路径上采用大角度转 弯 (≥ 120 度) , 确保导纱管中的纱线与导纱管壁的摩擦力处于最小。 4、 导纱管为抗静电尼龙 导纱管的设计, 是本发明的技术特征之四。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 : 抗静电尼龙导纱管具有良好 的抗静电作用, 它既能够避免纱线与导纱管壁之间粘附, 又能够避免纱线粘灰、 粘附杂物。
技术方案 : 地毯织机筒子架, 它包括地毯织机筒子架, 所述地毯织机筒子架中每组 筒子架两面挂纱, 其所挂的纱线分别穿过导纱管至导纱板。
本发明与背景技术相比, 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筒子架上众多的纱线在织造过程中 受各自张紧度的影响, 而导致的纱线间相互缠绕、 打结、 无法织造的现象 ; 二是导纱管与纱
线出入口水平设置、 水平导送, 或水平设置、 弧形导送的设计, 确保了纱线在导管内的畅通 无阻 ; 三是导纱管的铺设路径采用平卧的铺设设计, 在整个的路径上采用大角度弧型转弯 (≥ 120 度) , 确保导纱管内的纱线与导纱管壁的摩擦力最小。结构设计新颖、 独特、 简单、 实 用, 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和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 1 是地毯织机筒子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 2 是图 1 中导纱管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 3 是筒子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1 : 参照附图 1-3。地毯织机筒子架, 它包括地毯织机筒子架 1, 地毯织机筒 子架 1 系现有技术, 在此不作叙述。所述地毯织机筒子架 1 中每组筒子架两面挂纱 (每个纱 线配有纱管线) , 其所挂的纱线分别穿过导纱管 2 至导纱板 3, 导纱板 3 系现有技术, 在此不 作叙述。图 2 中每一根线代表一根导纱管 2。导纱管的铺设路径采用平卧的铺设设计。 所述导纱管 2 位于两面挂纱的筒子间, 这是由于两面挂纱的筒子之间本身留有空 间, 本申请恰好利用这一空间布置导纱管 2。
所述导纱管 2 为多根且呈直管与弧形管的组合, 弧形管的目的根据筒子所处的位 置, 将筒子上的纱线通过弧形管畅通无阻地导送到导纱板。
所述导纱管 2 为抗静电尼龙导纱管, 避免导纱管内的纱线与导纱管摩擦产生的静 电对纱线的影响, 确保纱线在织造过程中不受阻、 不粘灰尘、 杂物。
需要理解到的是 : 上述实施例虽然对本发明作了比较详细的文字描述, 但是这些 文字描述, 只是对本发明设计思路的简单描述, 而不是对本发明设计思路的限制, 任何不超 出本发明设计思路的组合、 增加或修改, 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