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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310428604.1 (22)申请日 2013.09.18 A61K 39/245(2006.01) A61K 39/12(2006.01) A61K 9/107(2006.01) A61P 31/14(2006.01) (71)申请人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471000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凌波路 5 号 (72)发明人 张许科 孙进忠 白朝勇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 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1017 代理人 韩登营 (54) 发明名称 一种疫苗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57) 摘要 本发。
2、明提供了一种疫苗组合物, 该疫苗组合 物包括 : 免疫量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 免疫量的 鸭瘟病毒抗原以及兽医学上可接受的一种或几种 佐剂。 该疫苗组合物既能简化免疫程序, 达到一针 防两病的目的, 又能对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两种疾 病产生保护性免疫, 还能降低两种疾病混合感染 时所引起的鸭群产蛋率下降甚至停产、 大规模死 亡的现象发生。 (51)Int.Cl.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9页 (10)申请公布号 CN 104436186 A (43)申请公布日 2015.03.25 CN 104436186 A 1/1 页 2 1. 一。
3、种疫苗组合物, 所述疫苗组合物包括 : 免疫量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 免疫量的鸭瘟病毒抗原 ; 以及兽医学上可接受的一种或几种佐剂。 2.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灭活形式、 改 良的活的形式或减毒形式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所述的鸭瘟病毒抗原为灭活形式、 改良的 活的形式或减毒形式的鸭瘟病毒抗原。 3. 根据权利要求 2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灭活的鸭坦布 苏病毒 WR 株全病毒抗原,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灭活的鸭瘟病毒 AV1221 株全病毒抗原。 4.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佐剂包括油佐剂、。
4、 铝胶佐剂、 蜂胶佐 剂、 水佐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5.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中所述鸭坦布苏病毒 抗原为 105.0 108.5EID50/0.2ml,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 103.5 108.0EID50/0.2ml。 6. 根据权利要求 5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中所述鸭坦布苏病毒 抗原为 106.0 107.5EID50/0.2ml,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 104.0 107.0EID50/0.2ml。 7. 根据权利要求 6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中所述鸭坦布苏病毒 抗原为 2106.9EID50/0.。
5、2ml,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 2105.0EID50/0.2ml。 8.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 其中,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还包括防腐剂。 9. 一种制备所述疫苗组合物的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 : (1) 分别培养增殖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 ; (2) 分别灭活所述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 ; (3) 所述灭活鸭坦布苏病毒全病毒抗原和灭活鸭瘟病毒全病毒抗原按 1:1 混合, 加入 佐剂, 乳化。 10. 根据权利要求 1 8 任一项所述的疫苗组合物在制备预防和治疗鸭坦布苏病毒病 和鸭瘟的药物中的应用。 权 利 要 求 书 CN 104436186 A 2 1/9 页 3 一种疫苗组。
6、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疫苗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背景技术 0002 鸭坦布苏病毒 (Duck Tembusu virus) 属于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以感染蛋鸭、 种鸭、 种鹅为主, 以突发采食量迅速下降、 产蛋骤然大幅下降甚至停产、 不同程度的死亡为主要特 征, 以出血性卵巢炎为主要病变。自 2010 年以来, 该病主要在我国福建、 山东、 浙江、 上海、 江苏等主要蛋鸭养殖区陆续爆发。 0003 鸭瘟 (Duck Plague) 又名鸭病毒性肠炎, 是由疱疹病毒中的鸭瘟病毒引起鸭、 鹅、 天鹅等水禽的一种急性、 接触性、 败血性传染病, 以高热, 血。
7、管损伤致使组织、 体腔出血, 消 化道黏膜的疹性损害, 淋巴器官病变和实质器官退行性变化为主要特征。OIE 将其列为 B 类疾病。 该病对任何品种、 年龄和性别的鸭均能产生感染, 以成年鸭的发病率高于幼鸭为特 点, 尤其以产蛋母鸭的死亡率为最高。 0004 专 利 申 请 CN102220291A 公 开 了 一 种 鸭 黄 病 毒 及 其 灭 活 疫 苗 : 将 鸭 黄 病 毒 WR 株接种番鸭胚, 收集接毒后死亡的番鸭胚尿囊液, 其中鸭黄病毒 WR 株的含量为 102.68ELD50/0.2ml, 将番鸭胚尿囊液经甲醛灭活加入白油佐剂进行乳化, 制备成常规的油乳 剂灭活疫苗。该发明所制备的。
8、鸭黄病毒灭活疫苗可用于预防鸭出血性卵巢炎, 但仅能对鸭 出血性卵巢炎起到预防效果, 对鸭瘟无预防作用。 0005 专利申请 CN101200710A 公开了一种鸭瘟灭活疫苗及其专用毒株, 制备方法为将 94-98容量份的鸭瘟疱疹病毒AV1221DE3株病毒液灭活后, 加入无菌吐温-802-6容量份, 混 匀得到水相 ; 按注射用白油 92-96 容量份、 司本 -804-8 容量份和硬脂酸铝 1-2 重量份的比 例配制油相 ; 油相和水相按照(1-3):1的容量比混合制成乳剂, 即为鸭瘟灭活疫苗。 该发明 所制备的鸭瘟疫苗可用于预防鸭瘟, 但仅能对鸭瘟起到预防效果, 对鸭出血性卵巢炎无预 防作。
9、用。 发明内容 0006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疫苗组合物, 该疫苗组合物既能简 化免疫程序, 达到一针防两病的目的, 又能对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两种疾病产生保护性免 疫, 还能降低两种疾病混合感染时所引起的鸭群产蛋率下降甚至停产、 大规模死亡的现象 发生。 0007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疫苗组合物,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包括 : 免疫量的 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 免疫量的鸭瘟病毒抗原以及兽医学上可接受的一种或几种佐剂。 0008 本发明所述的 “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或 “鸭黄病毒抗原” 是指当所述抗原免疫动物 时, 特别地, 所述动物为鸭, 给药时, 可诱导、 刺激或增。
10、强免疫动物抵抗鸭坦布苏病毒感染引 起的免疫应答。 0009 本发明所述的 “鸭瘟病毒抗原” 或 “鸭瘟疱疹病毒抗原” 是指当所述抗原免疫动物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3 2/9 页 4 时, 特别地, 所述动物为鸭, 给药时, 可诱导、 刺激或增强免疫动物抵抗鸭瘟病毒感染引起的 免疫应答。 0010 优选地, 所述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灭活形式、 改良的活的形式或减毒形式的鸭 坦布苏病毒抗原, 所述的鸭瘟病毒抗原为灭活形式、 改良的活的形式或减毒形式的鸭瘟病 毒抗原。 0011 更优选地, 所述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鸭坦布苏灭活全病毒抗原, 所述的鸭瘟病 毒抗原为鸭瘟灭活全病毒抗。
11、原。 0012 可用于本发明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还可以包括以下组合物中的任一种抗原, 如 : 鸭黄病毒抗原 JM 株, 已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送交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保藏, 保藏编号 为 CCTCC NO.V201131 ; 鸭黄病毒抗原 AH-F10 株, 已在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保藏, 保藏 编号为 CCTCC NO.V2012130。 0013 更优选地, 所述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灭活的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全病毒抗原, 所述 鸭瘟病毒抗原为灭活的鸭瘟病毒 AV1221 株全病毒抗原。 0014 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WR 株, 即鸭黄病毒 WR 株, 已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
12、管理委员 会普通微生物中心进行保藏 (简称 CGMCC) , 保藏日期为 2011 年 5 月 30 日, 保藏号为 CGMCC NO.4906。该毒株已经在专利申请 CN201110143246.0 中公开。 0015 鸭瘟病毒抗原 AV1221 株购自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0016 优选地, 所述佐剂包括油佐剂、 铝胶佐剂、 蜂胶佐剂、 水佐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0017 更优选地, 所述的佐剂为油佐剂。 0018 优选地,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中所述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 105.0 108.5EID50/0.2ml,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 103.5 108.0EID50/0.2ml。 0019 。
13、更 优 选 地, 所 述 的 疫 苗 组 合 物 中 所 述 鸭 坦 布 苏 病 毒 抗 原 为 106.0 107.5EID50/0.2ml,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 104.0 107.0EID50/0.2ml。 0020 进一步优选,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中所述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 2106.9EID50/0.2ml, 所述鸭瘟病毒抗原为 2105.0EID50/0.2ml。 0021 优选地, 所述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为灭活 WR 株全病毒抗原, 所述的鸭瘟病毒 抗原为灭活 AV1221 株全病毒抗原 ; 优选地, 所述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灭活前毒价为 2106.9EID50/0.2ml, 所述的鸭。
14、瘟病毒抗原灭活前毒价为 2105.0EID50/0.2ml。 0022 优选地, 所述的疫苗组合物还包括防腐剂。 0023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制备所述疫苗组合物的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 : (1) 分别培养增殖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 ;(2) 分别灭活所述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 ; (3) 所述灭活鸭坦布苏病毒全病毒抗原和灭活鸭瘟病毒全病毒抗原按 1:1 混合, 加入佐剂, 乳化。 0024 本发明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所述的疫苗组合物在制备预防和治疗鸭坦布苏病毒 病和鸭瘟的药物中的应用。 0025 基于此, 本发明具有以下突出的优点 : 0026 (1) 本发明所述的疫苗组合物能简化。
15、免疫程序, 可达到一针即可预防和 / 或治疗 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的目的, 与多打几针现有的单疫苗才能预防和 / 或治疗这两种疾病的 情况相比, 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更加经济实用, 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4 3/9 页 5 0027 (2) 本发明所述的疫苗组合物还能降低两种疾病混合感染时所引起的鸭群产蛋率 下降甚至停产、 大规模死亡的现象发生。 具体实施方式 0028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描述本发明, 本发明的优点和特点将会随着描述更 为清楚。但这些实施例仅是范例性的, 并不对本发明的范围构成任何限制。本领域技术人 员应该理解的是, 在不偏。
16、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下可以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细节和形式进 行修改或替换, 但这些修改和替换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0029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用的 “免疫量” 是指提供针对本发明中所述疫苗组合物的免疫 剂量, 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 被免疫动物的物种、 品种、 年龄、 重量大小、 健康状态以及动物 之前是否接受过对抗同样病毒的疫苗。 0030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 “单苗” 是指仅含有免疫量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或鸭瘟病 毒抗原中的一种疫苗, 可用于评价本发明中所述疫苗组合物的免疫效力、 两种疾病混合感 染攻毒模型的建立。 0031 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用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WR 株、 鸭瘟病毒抗原 。
17、AV1221 株说明本发 明, 该实施方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032 下述实施例中所述的实验方法, 若无特殊说明, 均为常规方法 ; 所述的生物材料, 若无特殊说明, 均可从商业途径获得。 0033 实施例 1 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抗原的制备 0034 1.1 生产用毒种的制备 0035 1.1.1 鸭坦布苏病毒生产用种毒种子批的建立 0036 通过番鸭胚传代, 建立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的番鸭胚适应毒。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 也可作为检验用强毒。 0037 使用易感鸭胚对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进行了连续 7 次传代, 对 E1-E7 代种毒的鉴 定。鉴定结果表明 。
18、: 病毒的毒价、 毒力、 特异性、 免疫原性、 安全性及纯净性均合格。同时, 用 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制成鸭坦布苏病毒灭活疫苗, 免疫成鸭后均能产生完全保护。 0038 因此, 可以利用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建立生产用种毒的种子批。 0039 1.1.2 鸭瘟病毒生产用种毒种子批的建立 0040 通过易感鸭胚传代, 建立鸭瘟病毒AV1221株的鸭胚适应毒。 鸭瘟病毒NJ株作为检 验用强毒, 其中鸭瘟病毒 NJ 株已公开于 “鸭瘟灭活疫苗效力试验和安全试验” (范书才等, 鸭瘟灭活疫苗效力实验和安全试验,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2009, 7,553-556) 。 0041 使用易感鸭胚对鸭瘟病。
19、毒 AV1221 株进行了连续 7 次传代, 对 E1-E7 代种毒的鉴 定。鉴定结果表明 : 病毒的毒价、 毒力、 特异性、 免疫原性、 安全性及纯净性均合格。同时, 利 用鸭瘟病毒 AV1221 株制成鸭瘟灭活疫苗, 免疫成鸭后均能够产生完全保护。 0042 因此, 可以利用鸭瘟病毒 AV1221 株建立生产用种毒的种子批。 0043 1.2 制苗用病毒液的制备 0044 1.2.1 鸭坦布苏病毒制苗用病毒液的制备 0045 取鉴定合格的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生产种子 E7 代, 用灭菌生理盐水作 100 倍稀释, 经尿囊腔接种 12 日龄易感鸭胚, 每胚 0.2ml, 接种后封闭针孔, 。
20、置 37孵育观察 120 小时。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5 4/9 页 6 接种后 48 小时, 照蛋一次, 之后每 4-8 小时照蛋一次, 至 120 小时。取 48-120 小时死亡的 鸭胚和 120 小时的活胚, 置 2-8冷却。将冷却 12-24 小时的鸭胚取出, 无菌收集胚液。胚 液置于 -20保存, 并对收集的胚液做无菌检验与毒价测定, 结果见表 1。 0046 由表 1 可知 : 鸭坦布苏病毒液检验无菌, 且病毒含量 106.6EID50/0.2ml, 合格, 可 将其置于 -20备用。 0047 1.2.2 鸭瘟病毒制苗用病毒液的制备 0048 取鉴定合格的。
21、鸭瘟病毒 AV1221 株生产种子 E7 代, 用灭菌生理盐水作 100 倍稀释, 经尿囊腔接种 12 日龄易感鸭胚, 每胚 0.2ml, 接种后封闭针孔, 置 37孵育观察 120 小时。 接种后 48 小时, 照蛋一次, 之后每 4-8 小时照蛋一次, 至 120 小时。取 48-120 小时死亡的 鸭胚和 120 小时的活胚, 置 2-8冷却。将冷却 12-24 小时的鸭胚取出, 无菌收集胚液。胚 液置于 -20保存, 并对收集的胚液做无菌检验与毒价测定, 测定结果见表 1。 0049 由表 1 可知 : 鸭瘟病毒液检验无菌, 且病毒含量 104.5EID50/0.2ml, 合格, 可将。
22、其 置于 -20备用。 0050 1.3 病毒液的浓缩 0051 1.3.1 浓缩装置的灭菌预过滤柱、 容器、 管道等采用高压蒸汽 121灭菌 40 分钟, 超滤膜包清洗后排净膜包内水分, 用 2% 甲醛溶液循环 5-10 分钟, 关闭循环泵, 使甲醛溶 液在膜包内保持 24 小时以上, 使用前放掉甲醛溶液, 用无菌注射用水反复冲洗至 pH 值为 7.0-7.2。 0052 1.3.2 浓缩先将病毒液在无菌条件下用灭菌的二级预过滤柱滤过, 除去病毒液的 残渣和其他杂质。再用上述超滤浓缩装置, 将病毒液连续循环, 水分不断渗出, 完成病毒浓 缩过程。浓缩结束后, 用蒸馏水将超滤膜包的残留物冲洗出。
23、来, 然后用 0.4mol/L NaOH 溶液 反复循环冲洗 30 分钟, 停止循环, 使 NaOH 溶液在膜包内保持 10 小时以上, 再用蒸馏水将 NaOH 洗净, 用甲醛溶液浸泡消毒。 0053 1.3.3浓缩终点2种病毒液分别浓缩至原体积的1/2, 并对浓缩后的病毒液做无菌 检验与毒价测定, 结果见表 1。 0054 表 1 两种病毒液浓缩前后测定结果 0055 0056 1.4 病毒液的灭活 0057 将两种浓缩后的病毒液分别吸出数毫升留样待检, 其余病毒液中分别加入 10% 的 甲醛溶液灭活, 边加边搅拌, 使甲醛溶液的终浓度为 0.2%, 甲醛溶液加入完毕后, 将病毒液 说 明 。
24、书 CN 104436186 A 6 5/9 页 7 倒入另一容器中, 随即充分摇匀并升温, 当温度升至 37时开始计时, 保持 24 小时灭活完 毕, 期间搅拌 6 次, 每次 5 分钟, 灭活后的病毒液置 2-8保存, 应不超过 30 日。 0058 实施例 2 两种病毒单苗及二联疫苗的制备 0059 2.1 二联苗制备 0060 2.1.1油相制备取注射用白油94份, 加司本-806份混合后, 加硬脂酸铝2份, 随加 随搅拌至透明为止, 高压灭菌后备用, 即为油相。 0061 2.1.2 水相制备将 2 种灭活后的抗原按 1:1 比例混合于无菌容器中, 加入 4% 灭菌 并冷却后的吐温 。
25、-80, 边加边搅拌, 使吐温 -80 完全溶解为止, 即为水相。 0062 2.1.3 乳化乳化机的转子先用 0.5% 甲醛溶液浸泡消毒 4 小时以上, 使用前以热的 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取油相 2 份置乳化器内, 开动电机搅拌, 然后徐徐加入 1 份水相, 再 以 17500r/min 乳化 5 分钟即可。在乳化终止前加入 1% 硫柳汞钠, 使其终浓度为 0.01%。制 备的疫苗即为鸭坦布苏病毒鸭瘟二联灭活疫苗, 制备的疫苗于 2-8保存。 0063 2.2鸭坦布苏病毒单苗的制备取灭活后的鸭坦布苏病毒抗原, 加入4%的吐温-80, 混合均匀即为鸭坦布苏病毒水相。取 2.1.1 中所制备油相。
26、 2 份, 鸭坦布苏病毒水相 1 份, 按 2.1.3 中方法进行乳化制苗, 即为鸭坦布苏病毒灭活疫苗, 其抗原含量与二联苗中鸭坦布苏 病毒抗原含量相同。 0064 2.3鸭瘟病毒单苗的制备取灭活后的鸭瘟抗原, 加入4%的吐温-80, 混合均匀即为 鸭瘟病毒水相。取 2.1.1 中所制备油相 2 份, 鸭瘟病毒水相 1 份, 按 2.1.3 中方法进行乳化 制苗, 即为鸭瘟灭活疫苗, 其抗原含量与二联苗中鸭瘟病毒抗原含量相同。 0065 实施例 3 两种病毒单苗及二联疫苗的检验 0066 3.1 性状、 无菌检验 0067 各疫苗的成品外观、 剂型、 稳定性均合格, 表明各疫苗性状检验均合格 。
27、; 0068 各疫苗无细菌、 霉菌及支原体污染, 表明各疫苗无菌检验合格。 0069 3.2 安全检验 0070 从非疫区经检测鸭黄病毒抗体阴性的健康产蛋麻鸭 40 只, 饲养 1 周后随机分成 4 组, 每组 10 只, 第 1 组肌肉注射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二联灭活疫苗, 一次单剂量接种 3.0mL/ 只, 第 2 组肌肉注射鸭坦布苏病毒灭活疫苗, 一次单剂量接种 3.0mL/ 只, 第 3 组肌肉注射鸭 瘟病毒灭活疫苗, 一次单剂量接种 3.0mL/ 只, 第 4 组为不免疫对照, 连续观察 14 天。 0071 结果, 疫苗注射后 14 日内, 各免疫组鸭和对照组鸭精神及采食均正常, 。
28、无任何局 部与全身反应, 且免疫组与对照组体重无明显差异, 14 日后剖检注射局部, 无坏死、 脓肿或 感染发生, 表明各疫苗安全检验均合格。 0072 3.3 效力检验 0073 3.3.1 鸭坦布苏病毒部分效力检验 0074 从非疫区经检测鸭坦布苏病毒抗体阴性的健康产蛋麻鸭 30 只 (此时产蛋率为 93.3%) , 饲养 1 周后 (此时产蛋率为 90%) 随机分成 3 组, 10 只 / 组, 均通过肌肉注射对各组 动物进行免疫。其中, 第 1 组免疫鸭坦布苏病毒单苗 (1.0mL/ 只) , 第 2 组免疫鸭坦布苏病 毒、 鸭瘟二联疫苗 (1.0mL/ 只) , 第 3 组为对照组。。
29、于免疫后 28 天, 以胸部肌肉注射方式对 各组动物进行攻毒, 攻毒毒株及剂量详情见表 2, 并连续观察至攻毒后第 14 天, 观察各组鸭 有无产蛋量下降、 发病、 死亡, 结果见表 2。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7 6/9 页 8 0075 表 2 鸭坦布苏病毒部分效力检验 0076 0077 由表 2 可知 : 对照组产蛋率为 0、 死亡率为 30%, 而第 1、 2 组于攻毒后第 14 日产蛋 率均为 90%, 均未发现死亡, 表明鸭坦布苏病毒部分效检合格。 0078 3.3.2 鸭瘟部分效力检验 0079 健康产蛋麻鸭 (鸭瘟中和抗体不高于1:4) 30只 (此时产蛋。
30、率为93.3%) , 饲养1周后 (此时产蛋率为90%) 随机分成3组, 10只/组, 均通过肌肉注射对各组动物进行免疫。 其中, 第1组免疫鸭瘟单苗 (1.0mL/只) , 第2组免疫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二联疫苗 (1.0mL/只) , 第 3组为对照组。 于免疫后28天, 以胸部肌肉注射方式对各组动物进行攻毒, 攻毒毒株及剂量 详情见表 3, 并连续观察至攻毒后第 14 天, 观察各组鸭有无产蛋量下降、 发病、 死亡, 以鸭健 活判为保护, 结果见表 3。 0080 表 3 鸭瘟部分效力检验 0081 0082 由表 3 可知 : 对照组产蛋率为 0、 死亡率为 100%, 而第 4、 5。
31、 组于攻毒后第 14 天产蛋 率均为 90%, 均获得全部保护, 表明鸭瘟部分效检合格。 0083 总而言之, 鸭坦布苏病毒单苗、 鸭瘟单苗、 二者的二联灭活疫苗均产生了良好的免 疫保护效果, 均符合检验标准。 0084 实施例 4 两种病毒单苗联合及二联疫苗免疫效果的比较 0085 从非疫区经检测鸭坦布苏病毒抗体阴性的健康产蛋麻鸭 30 只 (此时产蛋率为 93.3%) , 饲养 1 周后 (此时产蛋率为 90%) 随机分成 3 组, 10 只 / 组, 均通过肌肉注射对各组 动物进行免疫。其中, 第 1 组免疫鸭坦布苏病毒单苗与鸭瘟单苗 (均 1.0mL/ 只) , 第 2 组免 疫鸭坦布。
32、苏病毒、 鸭瘟二联疫苗 (1.0mL/ 只) , 第 3 组为对照组。观察免疫后第 1-28 天各组 的产蛋情况, 并于免疫后 28 天, 以胸部肌肉注射方式对各组动物进行攻毒, 攻毒毒株及剂 量为鸭坦布苏病毒 WR 株 1.0mL/ 只、 鸭瘟病毒 NJ 株 1.0mL/ 只, 并连续观察至攻毒后第 14 天, 观察各组鸭有无产蛋量下降、 发病、 死亡, 结果见表 4。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8 7/9 页 9 0086 表 4 两种病毒单苗联合及二联疫苗免疫效果 0087 0088 由表 4 可知 : 鸭坦布苏病毒与鸭瘟单苗联合与二联疫苗免疫效果相比可知, 两种 单苗联。
33、合使用的免疫效果低于二联疫苗的免疫效果, 同时两种单苗的联合使用还会对动物 本身产生的应激反应大于二联苗的。 0089 实施例 5 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混合感染的研究 0090 从非鸭坦布苏病毒与非鸭瘟病毒疫区购买 40 只 7 月龄健康产蛋麻鸭 (产蛋率为 92.5%) 饲养一周后随机等分为4组, 每组10只, 各组之间隔离饲养, 随机选取一组作为对照 组, 其余各组通过肌肉注射途径进行攻毒, 攻毒毒株及剂量详情见表 5。攻毒后观察至第 14 日, 观察结果详见表 5。 0091 表 5 鸭坦布苏病毒、 鸭瘟病毒混合感染观察结果 0092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9 8。
34、/9 页 10 0093 由表 5 可知 : 两种病毒混合感染比单独感染时所引起的产蛋率下降快且下降较 多、 甚至停产, 死亡率增加, 死亡时间提前。 0094 实施例 6 不同种类疫苗对于两种疾病混合感染的免疫效果研究 0095 从非疫区经检测鸭坦布苏病毒抗体阴性的健康产蛋麻鸭 60 只 (此时产蛋率为 93.3%) , 饲养 1 周后 (此时产蛋率为 91.6%) 随机分成 6 组, 每组 10 只, 均通过肌肉注射对各 组动物进行免疫。 其中, 第14组免疫鸭坦布苏病毒单苗 (1.0mL/只) , 第15组免疫鸭瘟单苗 (1.0mL/ 只) , 第 16 组免疫鸭坦布苏、 鸭瘟二联疫苗 。
35、(1.0mL/ 只) , 第 17 组免疫鸭坦布苏病毒 单苗与鸭瘟单苗 (均 1.0mL/ 只) , 第 18、 19 组为对照组。于免疫后 28 天, 第 19 组作为不攻 毒对照组, 其余各组均以胸部肌肉注射方式进行攻毒, 攻毒毒株及剂量详情见表 6, 并连续 观察至攻毒后第 14 天, 观察各组鸭有无产蛋量下降、 发病、 死亡, 结果见表 6。 0096 表 6 不同种类疫苗对于两种疾病混合感染的免疫效果 0097 0098 由表 6 可知 : 在两种疾病共同感染构建的攻毒模型中, 单苗的使用基本无免疫效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10 9/9 页 11 果, 各组产蛋率。
36、均为 0, 死亡率在 20%-60% ; 二联苗的使用优于单苗, 也优于两种单苗的联合 使用, 产蛋率可高达 90%, 并可提供完全保护。 0099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 并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 虽 然本发明已以优选实施例揭露如上, 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 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 员, 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 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 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 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 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 等同变化与修饰, 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 内。 说 明 书 CN 104436186 A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