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挂钩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家庭生活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净化空气、杀菌消毒
作用的衣柜挂钩。
背景技术
由于我们的生存环境中充满了各种致病微生物和传染性病菌,现在用的
衣柜里大多都有异味,人们要经常对衣柜进行防虫除臭、去除异味的处理,
然而在衣柜中放置一些防腐剂,不仅气味难闻,同时由于是化学试剂常会没
有合适的放置位置,并可能会产生二次污染,实际操作中会很麻烦。因此发
明一种具有净化空气、杀菌消毒作用的、多功能、可拆卸的衣柜挂钩就显得
极为重要和迫切。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净化空
气、杀菌消毒作用,并且可根据需要进行拆卸的衣柜挂钩。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包括钩体、结构框、挡板、
香片、空气净化包及固定装置,所述钩体与所述结构框之间可拆卸连接,所
述结构框与所述挡板之间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所述空气净化包设于所述结构
框的内部,所述固定装置设于所述结构框的背部外壁上,所述香片安装在所
述钩体朝外一侧上。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结构框为矩形筒体。
进一步,所述钩体为S形钩,所述结构框侧壁上端开有第一通孔,所述
钩体的一端穿过所述第一通孔,并与所述第一通孔下方的结构框侧壁相互卡
合。
进一步,所述挡板设于所述钩体上方,所述挡板的长度小于所述钩体与
所述结构框相互卡合后所述第一通孔的长度。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用者可根据需要,对所述钩体与所
述结构框进行拆卸和放置;所述挡板设置,方便了所述空气净化包的放置和
取出,同时也使所述钩体的安装更加便利。
进一步,所述空气净化包由表层无纺布和设置在所述无纺布内的包囊组
成。
进一步,所述包囊由填充有二氧化氯缓释颗粒的多孔基质载体组成。
进一步,所述多孔基质载体为竹炭颗粒。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二氧化氯是目前使用的消毒剂中最
理想的杀菌消毒剂,对于细菌、病毒有良好的杀灭和抑制效果。特别是缓释
的二氧化氯产品能在较长时间内自动缓慢持续地释放出低浓度的二氧化氯
气体,有效杀灭空气中的病菌和霉菌、去除空气中的异味,防止室内物品在
潮湿的空气中发生霉变,对空气进行杀菌、消毒两重功效;竹炭具有疏松多
孔的结构,其分子细密多孔,质地坚硬,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能净化空气、
消除异味、吸湿防霉、抑菌驱虫。
进一步,所述固定装置为双面胶体。
进一步,所述钩体和所述结构框的材质均为硬质PVC塑料。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述钩体和所述结构框用硬质PVC塑料
制成,可以在保证硬度的前提下,大大减轻了整个衣柜挂钩的重量,便于安
装。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净化空气、杀菌消毒、散发香味的作
用,并且可根据使用者需要进行拆卸的衣柜挂钩;本发明结构合理,安全耐
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剖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钩体,2、结构框,2-1、第一通孔,2-2、第二通孔,2-3、第三通
孔,3、转轴,4、挡板,5、空气净化包,5-1、无纺布,5-2、包囊,6、双
面胶体,7、香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
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多功能挂钩,包括钩体1、结构框2、挡板4、
香片6、空气净化包5及固定装置,所述钩体1与所述结构框2之间可拆卸
连接,所述结构框2与所述挡板4之间通过转轴3转动连接,所述空气净化
包5设于所述结构框2的内部,所述固定装置设于所述结构框2的背部外壁
上,所述香片6安装在所述钩体1朝外一侧上。
所述结构框2为矩形筒体。
所述钩体1为S形钩,所述结构框2侧壁上端开有第一通孔2-1,所述
钩体1的一端穿过所述第一通孔2-1,并与所述第一通孔2-1下方的结构框
2侧壁相互卡合。
所述挡板4设于所述钩体1上方,所述挡板4的长度小于所述钩体1与
所述结构框2相互卡合后所述第一通孔2-1的长度。所述钩体1安装时,将
挡板4转动使所述第一通孔2-1打开,此时将钩体1卡在所述结构框2的所
述第一通孔2-1下方的侧壁上,所述钩体1安装完毕;当所述空气净化包5
需要取出或放置进入结构框2内时,同样转动挡板4打开所述第一通孔2-1
即可。
所述空气净化包5由表面无纺布5-1和设置在所述无纺布5-1内的包囊
5-2组成。
优选的,空气净化包5外还可设有用于封装空气净化包5的密封袋,所
述密封袋的封边上设有不影响密封效果的撕口。这样的设置可以避免空气净
化包5在使用前其中消毒气体的散发,延长空气净化包5的消毒效果。
所述包囊5-2由填充有二氧化氯缓释颗粒的多孔基质载体组成。
所述多孔基质载体为竹炭颗粒。
所述固定装置为双面胶体6。
所述钩体1和所述结构框2的材质均为硬质PVC塑料。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
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
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