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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CN102828475A43申请公布日20121219CN102828475ACN102828475A21申请号201210212724322申请日20120626E01F9/0820060171申请人吴贝尔地址210012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72发明人吴贝尔54发明名称一种人行道图案57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人行道图案,属于交通设施领域;所述人行道图案由立体障碍物彩绘构成。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为立体台阶、立体石墩或立体坑陷。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由喷涂机喷绘而成。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上还绘制有指向前方的指示标记,以指示机动车主,此处并非真实障碍物。该人行道图案可以迫使机动车司机。
2、在距离人行道较远处提前减速,从而提高人行道的安全性。51INTCL权利要求书1页说明书2页附图1页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1页说明书2页附图1页1/1页21一种人行道图案,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行道图案由立体障碍物彩绘构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道图案,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为立体台阶、立体石墩或立体坑陷。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行道图案,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由喷涂机喷绘而成。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行道图案,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上还绘制有指向前方的指示标记。权利要求书CN102828475A1/2页3一种人行道图案0001技术领域。
3、0002本发明涉及交通设施领域,特别地,是涉及交通标记领域。0003背景技术0004目前的人行道均采用并行的短横线作为标记,从视觉效果而言,已然足够显眼。然而,这对于遵守交通规则的机动车主而言,已然足够,但对于规章制度意识较差,道德自觉性不高的车主而言,尚且不够,事实上,机动车快速穿越人行道的情况随处可见,因此造成的车祸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目前的人行道交通标记线对于机动车的速度约束还是远远不够的。0005发明内容0006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人行道图案,该人行道图案可以迫使机动车司机在距离人行道较远处提前减速,从而提高人行道的安全性。0007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
4、案是所述人行道图案由立体障碍物彩绘构成。0008进一步地,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为立体台阶、立体石墩或立体坑陷。0009进一步地,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由喷涂机喷绘而成。0010进一步地,所述立体障碍物彩绘上还绘制有指向前方的指示标记,以指示机动车主,此处并非真实障碍物;以防止因为立体障碍物彩绘过于逼真而造成机动车主难以分辨,由此停滞不前,造成后方堵车的现象。0011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机动车主在远处驶向人行道时,该人行道图案乍看基本与真实立体障碍物相同,因此,必然会迫使机动车主提前降速,待至距离较近时,才可分辨出其为立体障碍彩绘,方才放心前进,而此时,车速已经较缓,大大提高了人行道处的交通安全性。001。
5、2附图说明0013图1是本人行道图案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0014具体实施方式0015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说明书CN102828475A2/2页4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人行道图案由立体台阶彩绘构成,通过喷涂机横向绘制于人行道上。0016为了防止因为立体台阶彩绘过于逼真而造成机动车主难以分辨,由此停滞不前,造成后方堵车的现象,所述立体台阶彩绘上还绘制有指向前方的红色箭头,以指示机动车主,此处并非真实障碍物;该红色箭头大小需适中,使之在三五米内可以清晰看到,且在十米以上距离不易看清。0017当机动车主在远处驶向人行道时,该人行道图案乍看基本与真实立体台阶相同,为此,可以在图1示意图的基础上再增绘部分阴影;如此,必然会迫使机动车主提前降速,待至距离较近时,才可分辨出其为立体障碍彩绘,方才放心前进,而此时,车速已经较缓,大大提高了人行道处的交通安全性。说明书CN102828475A1/1页5图1说明书附图CN10282847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