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及制备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帆布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及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的电梯扶手应用量极广,已经广泛应用于商场、地铁、影剧院等等各种室
内外建筑中,由于商场、地铁和影剧院都属于人群密集的地方,这就要求电梯扶手具有很好
的耐火阻燃性能,否则,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电梯扶手带骨架材料为浸胶帆布,是
一种纵向是长距离的带状,横向却形成一定曲面的橡胶制品,而其中要保持橡胶制品的纵
向机械强度,和横向的曲面几何形状。随着时间的推移,橡胶制品和浸胶帆布之间的粘合性
能变得不牢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出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分:丁苯
胶乳100份、羧基丁苯胶乳56-62份、氯化胶乳35-40份、聚乙烯醇吡咯烷酮3-5份、二乙醇胺
1-2份、改性三氧化二锑32-36份、尿素1-4份、蒸馏水40-50份;
所述改性三氧化二锑的制备方法为:称取三氧化二锑粉体,加入无水乙醇,高速搅
拌分散15min,加入钛酸酯偶联剂,在10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水浴加热回流1h,反应结束
趁热抽滤,用无水乙醇洗涤,滤饼烘干、粉碎,得到改性三氧化二锑。
所述三氧化二锑与钛酸酯偶联剂的重量比为98:2。
所述水浴加热温度为80-86℃。
作为进一步地优选,本发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分:丁苯胶乳100份、羧基丁
苯胶乳59份、氯化胶乳38份、聚乙烯醇吡咯烷酮4份、二乙醇胺1.5份、改性三氧化二锑34份、
尿素3份、蒸馏水45份。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制备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的方法,包括以下工艺步骤:
将丁苯胶乳、羧基丁苯胶乳、氯化胶乳混合,搅拌均匀;再加入聚乙烯醇吡咯烷酮、二乙醇
胺、蒸馏水、改性三氧化二锑、尿素,搅拌5h,得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以丁苯胶乳、羧基丁苯胶乳、氯化胶乳为橡胶主体,加
入改性三氧化二锑作为阻燃剂,不影响帆布的断裂性能,帆布的阻燃性能和粘合性能得到
平衡,帆布的极限氧指数和剥离力均达到较好水平。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重量份”均指“千克”。
实施例1
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分:丁苯胶乳100份、
羧基丁苯胶乳59份、氯化胶乳38份、聚乙烯醇吡咯烷酮4份、二乙醇胺1.5份、改性三氧化二
锑34份、尿素3份、蒸馏水45份;
改性三氧化二锑的制备方法为:称取三氧化二锑粉体,加入无水乙醇,高速搅拌分
散15min,加入钛酸酯偶联剂,在10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水浴加热到86℃,回流1h,反应结
束趁热抽滤,用无水乙醇洗涤,滤饼烘干、粉碎,得到改性三氧化二锑;三氧化二锑与钛酸酯
偶联剂的重量比为98:2。
制备方法:将丁苯胶乳、羧基丁苯胶乳、氯化胶乳混合,搅拌均匀;再加入聚乙烯醇
吡咯烷酮、二乙醇胺、蒸馏水、改性三氧化二锑、尿素,搅拌5h,得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
液。
实施例2
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分:丁苯胶乳100份、
羧基丁苯胶乳56份、氯化胶乳35份、聚乙烯醇吡咯烷酮3份、二乙醇胺1份、改性三氧化二锑
32份、尿素1份、蒸馏水40份;
改性三氧化二锑的制备方法为:称取三氧化二锑粉体,加入无水乙醇,高速搅拌分
散15min,加入钛酸酯偶联剂,在10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水浴加热到80℃,回流1h,反应结
束趁热抽滤,用无水乙醇洗涤,滤饼烘干、粉碎,得到改性三氧化二锑;三氧化二锑与钛酸酯
偶联剂的重量比为98:2。
制备方法:将丁苯胶乳、羧基丁苯胶乳、氯化胶乳混合,搅拌均匀;再加入聚乙烯醇
吡咯烷酮、二乙醇胺、蒸馏水、改性三氧化二锑、尿素,搅拌5h,得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
液。
实施例3
一种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液,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分:丁苯胶乳100份、
羧基丁苯胶乳62份、氯化胶乳40份、聚乙烯醇吡咯烷酮5份、二乙醇胺2份、改性三氧化二锑
36份、尿素4份、蒸馏水50份;
改性三氧化二锑的制备方法为:称取三氧化二锑粉体,加入无水乙醇,高速搅拌分
散15min,加入钛酸酯偶联剂,在1000r/min的搅拌速度下,水浴加热到83℃,回流1h,反应结
束趁热抽滤,用无水乙醇洗涤,滤饼烘干、粉碎,得到改性三氧化二锑;三氧化二锑与钛酸酯
偶联剂的重量比为98:2。
制备方法:将丁苯胶乳、羧基丁苯胶乳、氯化胶乳混合,搅拌均匀;再加入聚乙烯醇
吡咯烷酮、二乙醇胺、蒸馏水、改性三氧化二锑、尿素,搅拌5h,得阻燃浸胶帆布用阻燃浸渍
液。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发明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
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发明的
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