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201510235540.2
2015.05.12
CN104799472A
2015.07.29
撤回
无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IPC(主分类):A42B 1/24申请公布日:20150729|||实质审查的生效IPC(主分类):A42B 1/24申请日:20150512|||公开
A42B1/24; H04N5/76
A42B1/24
李宝
241200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童坝村高速交警二大队
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由警帽1、微型摄录仪2构成,警帽1内部中央设有摄录仪卡槽1.1,警帽1外部国徽下端设有摄像头开孔1.2,方便摄录仪的使用,微型摄录仪2安装于警帽1摄录仪卡槽1.1内,摄像孔2.1通过开孔漏出,使用时将摄录仪打开,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不影响警帽美观和正常佩戴的前提下,方便使用,可以有效的记录现场情况。
1. 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由警帽(1)、微型摄录仪(2)构成,其特征是:警帽(1)内部中央设有摄录仪卡槽(1.1),警帽(1)外部国徽下端设有摄像头开孔(1.2)。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其特征是:微型摄录仪(2)安装于警帽(1)摄录仪卡槽(1.1)内,摄像孔(2.1)通过开孔漏出。
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警帽,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 背景技术 现有的警用大檐帽,只具单一的备佩戴功能,不具备摄录功能,警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或者其他抗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摄录现场情况,保留相关证据,现有的执法记录仪器通常是外怪挂式,需要悬挂于衣服外部或者是手持进行录像。在实践中发现由于需要另行佩戴摄录仪器,在出警过程中忘带或者丢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不足,提供一种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将警帽与执法摄录仪结合,解决了以上问题。 本发明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由警帽、微型摄录仪构成。 警帽内部中央设有摄录仪卡槽,方便摄录仪的安装使用。 警帽外部国徽下端设有摄像头开孔,便于摄录仪进行摄录。 微型摄录仪安装于警帽摄录仪卡槽内,摄像孔通过开孔漏出,使用时将摄录仪打开,既不影响警帽美观和正常佩戴,同时可以有效的记录现场情况。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方便,结构简单,便于警务人员的执法使用。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结构示意图。 图2为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内部结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中1警帽,1.1摄录仪卡槽,1.2摄像头开孔,2 微型摄录仪,2.1摄像孔。 实施例1 如图1、图2所示,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由警帽1、微型摄录仪2构成,警帽1内部中央设有摄录仪卡槽1.1,方便摄录仪的安装使用,警帽1外部国徽下端设有摄像头开孔1.2,便于摄录仪进行摄录,微型摄录仪2安装于警帽1摄录仪卡槽1.1内,摄像孔2.1通过开孔漏出,使用时将摄录仪打开,不影响警帽美观和正常佩戴,同时可以有效的记录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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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摄录功能的警帽由警帽1、微型摄录仪2构成,警帽1内部中央设有摄录仪卡槽1.1,警帽1外部国徽下端设有摄像头开孔1.2,方便摄录仪的使用,微型摄录仪2安装于警帽1摄录仪卡槽1.1内,摄像孔2.1通过开孔漏出,使用时将摄录仪打开,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不影响警帽美观和正常佩戴的前提下,方便使用,可以有效的记录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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