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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 CN 102814951 A(43)申请公布日 2012.12.12CN102814951A*CN102814951A*(21)申请号 201210334180.8(22)申请日 2012.09.12B29C 45/40(2006.01)(71)申请人晟扬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司地址 215332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8号(72)发明人陈宗慧 黄小兵 杨振(74)专利代理机构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代理人董建林(54) 发明名称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57)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包括圆柱形顶(1)和嵌套在圆顶(1)外侧的回位弹簧(2)。
2、,所述圆柱形顶(1)设有方形空腔(4),所述空腔(4)内嵌有方柱形顶(3),所述方柱形顶(3)边长比空腔(4)的边长小0.5-0.8mm,所述方柱形顶(3)底部与空腔(4)的底部紧贴。本发明的注塑模具顶出桩,将圆柱形顶内设置方形空腔,在需要使用方柱形顶时,只需将特定高度的方柱形顶插入空腔中,形成的顶出桩符合产品的顶出要求,即可使用,操作方便,提高生产效率。(51)Int.Cl.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 附图1页(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 1 页 说明书 2 页 附图 1 页1/1页21.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包括圆柱形顶(1)和嵌套在圆顶(1)外侧的回位。
3、弹簧(2),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形顶(1)设有方形空腔(4),所述空腔(4)内嵌有方柱形顶(3),所述方柱形顶(3)边长比空腔(4)的边长小0.5-0.8mm,所述方柱形顶(3)底部与空腔(4)的底部紧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4)的深度为圆柱形顶(1)高度的三分之一,所述方柱形顶(3)的高度为空腔(4)深度的两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4)的边长与圆柱形顶(1)半径相等。权 利 要 求 书CN 102814951 A1/2页3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注塑模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注塑。
4、模具顶出桩。背景技术0002 顶出机构是用于将注塑成型的产品脱离公、母模仁,为了保证产品能够顺利的脱离公、母模仁,不留下毛边等,针对不同的顶出部位,需要不同形状的顶出桩,常用的顶出桩为用于顶出注塑均匀产品的圆柱形顶和用于顶出注塑不均匀产品的方柱形顶,在使用顶出机构时,针对产品的注塑形状,为了提高顶出效果,需要临时更换顶出桩,由于一个顶出机构的顶出桩较多,拆卸费时费力,降低生产效率。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将圆柱形顶内设置方形空腔,在需要使用方柱形顶时,只需将特定高度的方柱形顶插入空腔中,即可使用,操作方便,提高生产效率。0004 为了达到。
5、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包括圆柱形顶和嵌套在圆柱形顶外侧的回位弹簧,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形顶设有方形空腔,所述空腔内嵌有方柱形顶,所述方柱形顶边长比空腔的边长小0.5-0.8mm,所述方柱形顶底部与空腔的底部紧贴。0005 前述的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的深度为圆柱形顶高度的三分之一,所述方柱形顶的高度为空腔深度的两倍。0006 前述的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的边长与圆柱形顶半径相等。0007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注塑模具顶出桩,将圆柱形顶内设置方形空腔,在需要使用方柱形顶时,只需将特定高度的方柱形顶插入空腔中,形成的顶出。
6、桩符合产品的顶出要求,即可使用,操作方便,提高生产效率。附图说明0008 图1是本发明的注塑模具顶出桩的结构示意图。0009 图2是本发明的注塑模具顶出桩插入方柱形顶后的结构示意图。0010 附图中标记的含义如下:1:圆柱形顶;2:回位弹簧;3:方柱形顶;4:空腔。具 体实施方式0011 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0012 如图1所示,一种注塑模具顶出桩,包括圆柱形顶1和嵌套在圆顶1外侧的回位弹簧2,圆柱形顶1设有方形空腔4,空腔4内可以嵌装方柱形顶3,方柱形顶3边长比空腔4说 明 书CN 102814951 A2/2页4的边长小0.5-0.8mm,优选0.5mm这样贴合更。
7、为紧密,防止方柱形顶3在空腔4中晃动,方柱形顶3底部与空腔4的底部紧贴,空腔4的边长与圆柱形顶1半径相等,空腔4的深度为圆柱形顶1高度的三分之一,根据待脱模产品的要求,这里一个实施例为方柱形顶3的高度为空腔4深度的两倍,符合顶出注塑不均匀产品的脱模要求,柱形顶3的高度不限制,根据实际需要,操作方便,提高生产效率。0013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 说 明 书CN 102814951 A1/1页5图1图2说 明 书 附 图CN 102814951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