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钢框架的节点,更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
种新型的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
技术背景
钢框架工艺通常要求框架柱与框架梁之间刚性连接并要求支撑与梁柱
节点铰接。但是,在目前的钢框架结构中,常用的梁柱节点并没有与支撑进
行连接的能力,必需额外设置连接构件,从而导致加工及安装过程复杂,不利
于实现装配式施工。而传统的梁柱节点加劲构件则需要通过焊透对接焊缝完
成与钢管柱的固定连接且支撑连接构件与梁或柱的连接还需要另外焊接,往
往造成连接焊缝与梁柱节点焊缝接近甚至于交汇的现象,从而使节点核心区
域受到较大的焊接热影响,不仅导致钢材性能退化,而且在后焊接的焊缝还
会影响在先焊接的焊缝性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克服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并为此提供一种新型的
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从而使钢框架结构的连接节点在满足节点力学性能的
前提下减少焊接并降低焊接热影响,同时简化施工工艺,便于装配式施工的实
现。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包括铸造成一体且设置有中空的环板,所述环
板的外侧周围均布设置有翼缘板,所述翼缘板的内侧设置有耳板,所述环板中空
的边缘处设置有预制焊槽。
所述环板的外侧周围均布设置的翼缘板数量为2—4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减少钢框架结构连接节点的焊接连接,从而
降低焊接热的影响并简化施工工艺,适用于多、高层钢框架结构及钢管混凝土
框架结构,便于装配式施工的实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用于钢框架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中标记:1、环板;1-1、焊槽;2、翼缘板;3、耳板;4、钢框架
梁;5、钢框架柱;6、钢框架支撑;7、铸钢节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更容易被清楚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
例对其技术方案作以详细说明。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情况。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包括铸造为一体且开有中
空的环板1,所述环板1的外侧周围均布设置翼缘板2,所述翼缘板2的内侧设
置有耳板3,所述环板1中空位置的边缘预制焊槽1-1。
在本实用新型的设置中:所述环板1外侧四周均布的翼缘板2可以是2—4
个,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为4个。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用于钢框架的实施例之一,其中的标记7为铸钢节点。
参照图2,在该实施例中设置有两个相背安装的铸钢节点7,两个所述的铸
钢节点7分别以其环板1套装在钢框架柱5中部的上侧和下侧,并通过所述环
板1上的预制焊槽1-1以不焊透对焊方式将所述的环板1与所述的钢框架柱5
相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环板1外侧四周均布的翼缘板2为4个,故每个
所述铸钢节点7上的4个翼缘板2分别与4个钢框架梁4的翼板相连接;且每
个所述铸钢节点7上的4个耳板3分别铰接4个带有耳板的钢框架支撑6。
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其所述环板1外侧设置的翼缘板2
数量需对应于与其相连接的所述钢框架梁4的数量。
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为铸造成型,其材料性能及加工制作
须满足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铸钢节点技术规程》的要求。
当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被用于钢框架时,其安装方法是:
(1)首先在加工厂将所述的铸钢节点7与所述的钢框架柱5焊接连接,焊
接方式是:采用不焊透的对接焊缝沿所述的预制焊槽1-1施焊,从而大幅降低
焊接热影响,并省去了焊缝探伤工序;
(2)再到现场将所述的钢框架梁4以及钢框架支撑6连接在所述的铸钢节
点7上,连接要点是:
A)连接所述的钢框架梁4时,需使所述铸钢节点7上环板1外侧的
翼缘板2对应于所述钢框架梁4翼板的所在位置,然后采用焊接连接、螺栓连
接或栓-焊混合连接方式将所述钢框架梁4的翼板与所述的翼缘板2相连接;
B)连接所述的钢框架支撑6时,可采用螺栓或销轴将所述的钢框架
支撑6与所述铸钢节点7上的耳板3铰接。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多、高层钢框架结构及钢管混凝土框架结构,应用中
要求框架结构采用方形或矩形截面的钢管柱,也可以采用型钢拼接的方形或
矩形截面的钢柱或圆钢管柱作为结构柱,并采用轧制的H型钢框架梁4或焊
接而成的H形钢框架梁4,与所述铸钢节点7上的耳板3铰接的钢框架支撑
6可以是如图2中所示的带有耳板的圆管,也可以是带有耳板的圆钢、拉索、
方管、H型钢以及十字形钢等构件,还可以是设置有螺栓孔的钢板、角钢等
构件。前者通过耳板与所述铸钢节点7上的耳板3铰接,后者通过其螺栓孔
与所述铸钢节点7上的耳板3铰接。
当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式钢框架铸钢节点被用于内填混凝土的钢管混凝土
柱结构或型钢拼接混凝土柱结构时,其钢管内无需设置加劲构件,以便于钢
管内填混凝土浇注施工。
以上参照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了示意性描述,该描
述没有限制性。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在实际应用中,本实用新型中各
个技术特征均可能发生某些变化,而其他人员在其启示下也可能做出相似设计。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宗旨,所有显而易见的细节
变化或相似设计,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