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横杆导流式路牙石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绿化和道路施工领域。
背景技术
路牙石,通常情况也称为道牙石、路边石或者沿路石,路牙石是在路面上用来区分车行道、人行道、绿地、隔离带和道路其他部分的界线,起到保障行人、车辆交通安全和保证路面边缘整齐的作用。路牙石可以有效的将绿化带与道路隔离开,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同时也可以用以控制路面排水的阻挡物。现在路牙石主要用于园林绿化、道路施工、房地产项目、旧城改造等各方面的建设,运用比较广泛。
但是因为路牙石对于路面积水以及雨水有一定的阻挡作用,会造成在下雨时路面出现积水过多的现象,给排水造成一定的麻烦,从而影响行人和车辆的不便。如今社会中已经出现了一些专门用于导流的路牙石,确实也达到了一定的导流效果,但是使得路面许多的大块垃圾随着积水一起导流进绿化带或隔离带中,造成环境污染。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路牙石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设计并应用了一种横杆导流式路牙石。该横杆导流式路牙石用于路面上人行道或车行道与绿化带、绿化隔离带和其他区域的界线,可以起到收集雨水和积水以及拦截大块垃圾的作用,使得交通更加便利且有利于绿化带植物的生长,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以广泛用于道路建设、园林绿化之中。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横杆导流式路牙石,所述路牙石形状呈“凹”状,路牙石的中间设有通道,该通道顶部露天,其底面和路牙石顶面均为倾斜面;所述通道中间设置有横跨的中间横杆,通道和所述中间横杆一起组成导流口;所述路牙石通道处以下部分都埋于地面,积水从道路上通过通道导流入绿化带中。
进一步,所述通道处的倾斜角与路牙石顶部的倾斜角均为68°至75°。
进一步,所述路牙石通道处的中间横杆的长度为20cm,横跨于通道处的正中间。所述中间横杆是直径为3cm的圆柱体,由铸铁制成。
进一步,所述通道长度为20cm,前面高5cm,后面高2.32cm。
进一步,所述路牙石长60cm,宽10cm,前面高15cm,后面高12.32cm;所述路牙石的材质是混凝土。
在使用过程中,雨水和道路积水通过路牙石上与地面处于同一平面的通道,流入绿化用地或者绿化隔离带中。通道处的中间横杆可以有效地拦截大块垃圾,阻挡大块垃圾进入到绿化带中,为绿化带或绿化隔离带的环境起了保护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可以收集雨水和积水,将雨水和道路积水导流入绿化带活绿化隔离带中,防止在道路上形成过多积水,同时为绿化带收集需用的水资源。
(2)在通道中间设置中间横杆可以有效地拦截来自道路上的大块垃圾,保护了绿化带中的植物,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横杆导流式路牙石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路牙石;2、中间横杆;3、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横杆导流式路牙石,所述路牙石1结构简单,形状呈“凹”状;在路牙石1的中间部位设有通道2,通道2顶部露天,其底面与路牙石1的顶面均为倾斜面;所述通道2的中间横跨有中间横杆3,通道2和所述中间横杆3一起组成导流通道对道路积水和雨水进行导流;通道2以下部分底面埋于地面,有利于导流的通畅进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通道2表面的倾斜角与路牙石1顶部的倾斜角均为68°至75°。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中间横杆3横跨于通道2的中间位置;所述中间横杆3是直径为3cm的圆柱体,是由铸铁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通道2的长度为20cm,前面高5cm,后面高2.32c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路牙石1长60cm,宽10cm,前面高15cm,后面高12.32cm;所述路牙石1是由混凝土制成。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中,当下雨或者道路上积水过多时,这些雨水和积水可以通过路牙石上的通道导流进入绿化带或者绿化隔离区域,减少了道路上过多的积水,减轻了道路排水系统的压力,将过多的积水收集到需要水的绿化带等区域,也使得交通更加便利。与此同时,横跨在通道中间部位的中间横杆,可以有助于拦截随着水流的大块垃圾,防止垃圾对绿化带造成污染,有利于对环境的保护。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既能将道路积水和雨水收集到绿化带或绿化隔离带中,同时也能够保护环境,防止绿化区域受到污染,可以在园林绿化和道路建设上广泛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
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