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处理苯系有机废气的吸收液及其制备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废气吸收液,特别涉及一种处理苯系有机废气的吸收液。
本发明还涉及上述吸收液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甲苯、二甲苯、苯,工业上俗称“三苯”,作为化工原料或溶剂广泛应用于燃料,农药,香料生产,造漆,制药,家具制造等行业。近年来随着电子工业、机械、汽车制造、印刷、制鞋、涂料业的发展,应用甲苯、苯等作为溶剂的场合越来越多,从而造成挥发出大量气体苯到大气中。因此含苯废气对于大气的污染也日益严重。他们均为有毒的有机化合物,白血病是与苯中毒有关的最常见的恶性肿瘤,甲苯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的印象,而二甲苯毒性主要影响肾功能、胚胎或生殖系统。
对于“三苯”的处理方法一般有燃烧法、活性炭吸附、
燃烧法不易处理大量废气,并且操作复杂有一定的危险性。活性炭吸附吸附一定废气后吸附容量会下降,需要更换新的活性炭或对其再生处理,因此只适用于低浓度、气量不大的废气,并且持续性不高,容易二次污染。
在中国专利200710032770.4,201410447382.2以及201110150485.9中都提出了一种含苯废气喷淋净化液处理废气的方法,上述方法虽然操作简单、成本低、效果稳定,但是其净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并且当其使用了含卤素的物质,如果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不足而完成的,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处理苯系有机废气的吸收液,该吸收液几种物质的协同效应,有效提高了“三苯”废气的吸收效果,并且其配置简单、成本低廉、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所述:
1、一种用于处理苯系有机废气的吸收液,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由以下原料组成:
约80-110份水,2-12份碳酸钠,1-5醋酸钠,2-8份碳酸丙烯酯,2-8份乙醇,1-10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2-4份聚二甲基硅氧烷,5-15份改性淀粉,2-4份聚乙二醇。
2、根据1所述的吸收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淀粉的制备方法为:1)用玉米淀粉与水制成浆液浓度为大约20-28wt%的原淀粉浆;
2)向步骤1)的100重量份原淀粉浆加入亚硫酸钠10重量份搅拌15-25分钟,再加入盐酸调节浆液pH值2.0~3.0,加热到大约45~50℃,酸解反应3小时;
3)向步骤2)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9.0,再加入硫酸钠5-15重量份,反应15-25分钟,然后加氢氧化钠剂调节pH值10.5~11.5;
4)向步骤3)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5份环氧丙烷,并调节温度到48~55℃,反应3小时后将原淀粉浆的温度降低到25~30℃,用盐酸将pH值调节到4;
5)将步骤4)中和后的原淀粉浆洗涤、离心、烘干,使水分控制在13%以下即得变性淀粉。
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1,2的吸收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1)用玉米淀粉与水制成浆液浓度为20-28wt%的原淀粉浆;
2)向步骤1)的100重量份原淀粉浆加入亚硫酸钠10重量份搅拌15-25分钟,再加入盐酸调节浆液pH值2.0~3.0,加热到45~50℃,酸解反应3小时;
3)向步骤2)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9.0,再加入硫酸钠5-15重量份,反应15-25分钟,然后加氢氧化钠剂调节pH值10.5~11.5;
4)向步骤3)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5份环氧丙烷,并调节温度到48~55℃,反应3小时后将原淀粉浆的温度降低到25~30℃,用盐酸将pH值调节到4;
5)将步骤4)中和后的原淀粉浆洗涤、离心、烘干,使水分控制在13%以下即得变性淀粉。
6)取步骤5)得到的改性淀粉5-15份,将其加入到80-110份水中,然后依次加入2-12份碳酸钠,1-5醋酸钠,2-8份碳酸丙烯酯在30摄氏度下搅拌溶解30分钟,然后加入2-8份乙醇,1-10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提高温度到40摄氏度持续搅拌1小时,再加入2-4份聚二甲基硅氧烷,2-4份聚乙二醇,搅拌30分钟,混合均匀得到成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对比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下述实施例仅用来对说明书的详细解释,并不作为对于本发明的限制。
实施例1
1)用玉米淀粉与水制成浆液浓度为20wt%的原淀粉浆;
2)向步骤1)的100重量份原淀粉浆加入亚硫酸钠10重量份搅拌15分钟,再加入盐酸调节浆液pH值2.0,加热到45,酸解反应3小时;
3)向步骤2)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9.0,再加入硫酸钠5重量份,反应15分钟,然后加氢氧化钠剂调节pH值10.5;
4)向步骤3)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5份环氧丙烷,并调节温度到48℃,反应3小时后将原淀粉浆的温度降低到25℃,用盐酸将pH值调节到4;
5)将步骤4)中和后的原淀粉浆洗涤、离心、烘干,使水分控制在13%以下即得变性淀粉。
6)取步骤5)得到的改性淀粉5份,将其加入到80份水中,然后依次加入2份碳酸钠,1醋酸钠,2份碳酸丙烯酯在30摄氏度下搅拌溶解30分钟,然后加入2份乙醇,1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提高温度到40摄氏度持续搅拌1小时,再加入2份聚二甲基硅氧烷,2份聚乙二醇,搅拌30分钟,混合均匀得到成品。
实施例2
1)用玉米淀粉与水制成浆液浓度为25wt%的原淀粉浆;
2)向步骤1)的100重量份原淀粉浆加入亚硫酸钠10重量份搅拌20分钟,再加入盐酸调节浆液pH值2.5,加热到48℃,酸解反应3小时;
3)向步骤2)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9.0,再加入硫酸钠10重量份,反应20分钟,然后加氢氧化钠剂调节pH值11;
4)向步骤3)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5份环氧丙烷,并调节温度到50℃,反应3小时后将原淀粉浆的温度降低到28℃,用盐酸将pH值调节到4;
5)将步骤4)中和后的原淀粉浆洗涤、离心、烘干,使水分控制在13%以下即得变性淀粉。
6)取步骤5)得到的改性淀粉10份,将其加入到100份水中,然后依次加入8份碳酸钠,3醋酸钠,5份碳酸丙烯酯在30摄氏度下搅拌溶解30分钟,然后加入5份乙醇,6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提高温度到40摄氏度持续搅拌1小时,再加入3份聚二甲基硅氧烷,3份聚乙二醇,搅拌30分钟,混合均匀得到成品。
实施例3
1)用玉米淀粉与水制成浆液浓度为28wt%的原淀粉浆;
2)向步骤1)的100重量份原淀粉浆加入亚硫酸钠10重量份搅拌25分钟,再加入盐酸调节浆液pH值3.0,加热到50℃,酸解反应3小时;
3)向步骤2)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9.0,再加入硫酸钠15重量份,反应25分钟,然后加氢氧化钠剂调节pH值11.5;
4)向步骤3)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5份环氧丙烷,并调节温度到55℃,反应3小时后将原淀粉浆的温度降低到30℃,用盐酸将pH值调节到4;
5)将步骤4)中和后的原淀粉浆洗涤、离心、烘干,使水分控制在13%以下即得变性淀粉。
6)取步骤5)得到的改性淀粉15份,将其加入到110份水中,然后依次加入12份碳酸钠,5醋酸钠,8份碳酸丙烯酯在30摄氏度下搅拌溶解30分钟,然后加入8份乙醇,10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提高温度到40摄氏度持续搅拌1小时,再加入4份聚二甲基硅氧烷,4份聚乙二醇,搅拌30分钟,混合均匀得到成品。
对比例1
淀粉5份,将其加入到80份水中,然后依次加入2份碳酸钠,1醋酸钠,2份碳酸丙烯酯在30摄氏度下搅拌溶解30分钟,然后加入2份乙醇,1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提高温度到40摄氏度持续搅拌1小时,再加入2份聚二甲基硅氧烷,2份聚乙二醇,搅拌30分钟,混合均匀得到成品。
对比例2
1)用玉米淀粉与水制成浆液浓度为20wt%的原淀粉浆;
2)向步骤1)的100重量份原淀粉浆加入亚硫酸钠10重量份搅拌15分钟,再加入盐酸调节浆液pH值2.0,加热到45℃,酸解反应3小时;
3)向步骤2)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9.0,再加入硫酸钠5重量份,反应15分钟,然后加氢氧化钠剂调节pH值10.5;
4)向步骤3)反应后的原淀粉浆的加入5份环氧丙烷,并调节温度到48℃,反应3小时后将原淀粉浆的温度降低到25℃,用盐酸将pH值调节到4;
5)将步骤4)中和后的原淀粉浆洗涤、离心、烘干,使水分控制在13%以下即得变性淀粉。
6)取步骤5)得到的改性淀粉5份,将其加入到80份水中,然后依次加入2份碳酸钠,1醋酸钠,2份碳酸丙烯酯、2份乙醇、1份脂肪酸聚氧乙烯醚、2份聚二甲基硅氧烷、2份聚乙二醇,搅拌30分钟,混合均匀得到成品。
测试例1
分别取上述实施例1-3、对比例1-2的吸收液,将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为100ppm的混合有机废气以8L/min的速度通入吸收液中,控制液气比为15L/m2,得到苯、甲苯、二甲苯废气的取出率,具体数值在下表1中列出。
表1
苯去除率甲苯去除率二甲苯去除率|
实施例184.2%83.6%87.5%
实施例285.5%84.9%88.3%
实施例383.7%82.1%86.8%
比较例175.1%74.4%77.2%
比较例280.9%80.6%81.2%
通过上述数值可以看出,实施例1-3的苯、甲苯、二甲苯去除率比中国专利201410447382.2中的去除率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对其组分进行改进,有效提高了含苯有机废气的吸收去除率。比较例1中没有使用改性淀粉,而使用了普通淀粉,其去除率比实施例1-3有所降低,因此可以看出淀粉改性对提高有机苯去除率有很大影响,而对比例2中仅仅将各物料混合,其有机苯去除率也有所降低,因此可以看出吸收液的制备方法、混合时间、温度对于最终苯的去除率也有一定影响。
有益效果
通过上述实施例和比较例的数据可以看出,通过本发明的特殊组分的吸收液对含苯废气的吸收率明显提高,有效去除了废气终的有毒气体,并且本发明的吸收液安全、经济不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上述仅对本发明中的几种具体实施例加以说明,但并不能作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是依据本发明中的设计精神所作出的等效变化或修饰或等比例放大或缩小等,均应认为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