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装配式建筑墙板主要应用于住宅,高度一般为3米左右,这类构件达到起
吊强度后一般采用工厂自动翻板机直接翻板后竖直脱模,对于高度大于4米的墙板则无法
翻板,且现场无可用翻板设备。
由于工厂自动翻板机适用于高度4米以下的墙板,即使是假定工厂能实现超高构
件翻板脱模,但是在物流运输上对此类超高构件有限制,所以构件只能平运至现场,以确保
运输安全,而对于该类超高的构件在达到现场后,如何完成构件的翻板则成为了需要解决
的主要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能够实现预制超高
构件现场翻板功能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
本实用新型技术的技术方案实现方式: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其特征在于:
包括底盘以及与底盘铰接的托架,在所述底盘上、托架与底盘的铰接处外侧设置有定位块,
在翻板之前,所述托架水平放置,当预制墙板放置在托架上后,所述托架在外部驱动力的作
用下相对于底盘转动,所述预制墙板随托架的转动而翻转,所述预制墙板在翻转过程中,其
底部与定位块对应配合。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其在所述托架上表面设置有塑料
模板,当所述预制墙板放置在托架上后,所述塑料模板与预制墙板表面接触并对其支撑。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其在所述托架上设置有绑扎带,
当预制墙板放置在托架上后,通过绑扎带将预制墙板与托架绑扎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其在所述托架上、托架与底盘的
铰接处设置有保护胶条,所述预制墙板在翻转过程中,其底部与保护胶条对应配合。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其当所述托架翻转至90°时,在所
述托架与底盘之间设置有斜撑杆,所述斜撑杆上端通过固定螺杆与托架连接,其下端通过
插拔式螺杆与底盘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预制墙板放置于托架上,利用托架受力转动的同时,带动托架
上的预制墙板进行翻转,同时在翻转过程中,通过底部设置的定位块对预制墙板底部进行
支撑和保护,最终实现超高类预制构件的现场翻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3是图2中局部放大图。
图中标记:1为底盘,2为托架,3为定位块,4为预制墙板,5为绑扎带,6为保护胶条,
7为斜撑杆,8为固定螺杆,9为插拔式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
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
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实用新型。
如图1、2和3所示,一种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翻板机,包括底盘1以及与底盘1铰接
的托架2,在所述底盘1上、托架2与底盘1的铰接处外侧设置有定位块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
定位块采用枕木,在所述托架2上、托架2与底盘1的铰接处设置有保护胶条6,在所述托架2
上设置有绑扎带5,在翻板之前,所述托架2水平放置,当预制墙板4放置在托架2上后,通过
绑扎带5将预制墙板4与托架2绑扎在一起,所述托架2在外部驱动力的作用下相对于底盘1
转动,所述预制墙板4随托架2的转动而翻转,所述预制墙板4在翻转过程中,其底部与定位
块3及保护胶条6对应配合,所述定位块和保护胶条共同对预制墙板底部起到支撑定位及有
效的保护作用,避免预制墙板底部在翻转过程中受到破坏。
其中,在所述托架2上表面设置有塑料模板,当所述预制墙板4放置在托架2上后,
所述塑料模板与预制墙板4表面接触并对其支撑,所述塑料模板表面光滑,当起重设备在提
升托架过程中,能够减小构件与托架之间的相对滑动摩擦力,同时对预制墙板的混凝土清
水饰面做好了有效的保护;当所述托架2翻转至90°时,在所述托架2与底盘1之间设置有斜
撑杆7,所述斜撑杆7上端通过固定螺杆8与托架2连接,其下端通过插拔式螺杆9与底盘1连
接,通过斜撑杆对托架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1、用螺栓将底盘固定在混凝土地面的预埋套筒上。
2、将托架放置水平,利用起重设备将预制超高墙板水平吊至托架上方50cm高,然
后缓缓放下,板底尽量对齐胶条,放置在托架上,托架上有塑料模板,其光滑表面及材质可
以确保对混凝土清水面无破坏。
3、在板底放置合适的枕木,并将预制墙板与托架绑扎在一起。
4、将吊环固定于托架上,然后挂上吊钩,起重设备开始提升,提升至90度时,用插
拔式螺杆将斜撑杆与底盘固定。
5、将特殊吊具固定在构件顶部,并挂上塔吊吊钩,在确保塔吊吊绳拉直受力后,松
开绑扎带,对预制墙板进行提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
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
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