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安装模板的桥面人行
道施工台车。
背景技术
在一级公路及市政桥梁建设中,公路、桥梁两边会设置人行道,人行道
的铺设通过采用模板工艺进行砼浇筑,传统施工基本使用木模板,但木模板
极易损坏和变形,为了更好的完成人行道施工,目前统一使用钢模板对人行
道路缘石和基座进行砼浇筑,确保路缘石及基座的外观质量。首先,使用钢
模板比较重,拼装定型或拆卸时耗费人力,其次,基座施工完毕之后,人行
道预制板质量大,需要耗费极大的人力进行施工,人工成本高。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桥面人
行道施工台车,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安全快速进行模
板安装和预制板安装的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包括等腰三角形底架和安装在等
腰三角形底架上的车轮组,所述等腰三角形底架的底边两端分别连接有立管,
两根立管长度相等并通过端部相连组成等腰三角形立架,所述等腰三角形底
架与所述等腰三角形立架相互垂直,所述等腰三角形底架的顶角与等腰三角
形立架的顶角上连接固定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上端固定有定滑轮,所述
等腰三角形底架的底边与所述支撑杆的上部连接固定有斜向加强杆,所述等
腰三角形底架在两腰之间且靠近顶角处安装卷扬机,所述卷扬机绕设有钢丝
绳,所述等腰三角形立架的顶角处安装有控制卷扬机运行的遥控器,所述钢
丝绳沿着所述支撑杆向上并穿绕过定滑轮,且所述钢丝绳的端部连接有挂钩。
进一步的,所述车轮组包括多向轮、控制所述多向轮转向的方向盘和一对
单向轮,所述一对单向轮分别安装在所述等腰三角形底架上的两个底角处,
所述多向轮和方向盘安装在所述等腰三角形底架上的顶角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主要是通过杠杆原理使用
遥控器遥控卷扬机来吊装模板和人行道预制板,合理利用场地,更加安全快
速高效的完成人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需要耗费过多的人力,仅需3个人分
工进行挂钩、操控遥控器、调整预制板位置以及砂浆勾缝,较少的人力投入
下能很轻松的完成人行道板的施工,实现了节约施工成本、安全快速施工且
施工简易高效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
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包括等腰三角形
底架1和安装在等腰三角形底架1上的车轮组,等腰三角形底架1是由3根
Φ50*3.5mm的钢管焊接成的锐角等腰三角形底架,三根钢管长分别为3.61m、
3.61m、0.5m,等腰三角形底架1的底边两端分别连接有Φ50*3.5mm的立管3,
两根立管3长度相等并通过端部焊接相连组成等腰三角形立架,两腰边长为
1.3m,等腰三角形底架1与等腰三角形立架相互垂直以组成主体骨架,等腰三
角形底架1的顶角与等腰三角形立架的顶角上连接固定有一根Φ50*3.5mm的
支撑杆2,支撑杆2长为6m,支撑杆2的上端固定有定滑轮10,等腰三角形底架
1的底边与支撑杆2的上部连接固定有斜向加强杆4,斜向加强杆4由Φ16mm的
钢筋制成以加固支撑,等腰三角形底架1在两腰之间且靠近顶角处安装卷扬机
7,等腰三角形底架1上设置有放置卷扬机7的钢板以固定好卷扬机7,卷扬机7
绕设有钢丝绳71,等腰三角形立架的顶角处安装有控制卷扬机7运行的遥控器
9,钢丝绳71沿着支撑杆2向上并穿绕过定滑轮10,且钢丝绳71的端部连接有
挂钩11来挂装吊人行道预制板,操作遥控器9即可进行模板和预制板的吊装操
作,并进行模板和预制板的安装施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的车轮组包括30cm直径的多向轮
6、控制多向轮6转向的方向盘8和一对50cm直径的单向轮5,一对单向轮5分别
安装在等腰三角形底架1上的两个底角处,多向轮6和方向盘8安装在等腰三角
形底架1上的顶角处;通过操作方向盘8来进行台车的移动,将模板及预制板
进行吊装转移,不仅能很好的调整施工的方向和角度,而且能在场地内自由
快速移动以进行连续作业。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桥面人行道施工台车的工作原理为:通过车轮组可以
移动台车,来对模板和预制板进行转移工作,同时通过杠杆原理来进行模板
和预制板的吊装,简单方便易行,通过遥控器9控制卷扬机7来提升模板或者
预制板并转移模板或者预制板来进行安装。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
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
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