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爆护栏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护栏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防爆护栏。
背景技术
在大型活动中,由于参与人员数量众多,通常需要使用警戒带等装置进
行通道或人员隔离,相比警戒带铁马护栏更加牢固,也可防止人为拆卸或翻
越。其中,防爆铁马护栏在安保隔离围栏中安全系数极高,其除了适用于演
唱会、音乐会等大型演出活动外,也主要用于临时交通管制,临时道路封口,
道路隔离,防行人或车辆冲闯,反恐防爆等。
但是,现有技术中,其他临时护栏由于自身材料重量轻,容易推倒,易
造成事故发生;现有的防爆铁马护栏只能固定到地面上,不能临时移动,如
需要移动时还必须先拆卸,再搬运到另一个地方后再进行重新安装,耗时耗
力;此外,现有的防爆铁马护栏的安装方式固定,配件单一,如遇特殊情况
不容易变通。
因此,如何研发一种防爆护栏,便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爆护栏,以解决无法实现
的安全系数高、抗冲击能力强、方便移动、适用范围广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爆护栏,包括:底座和
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护栏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栏主体,包括:防护机
构和支撑机构,其中,所述防护机构包括防护板和用于支撑所述防护板的支
撑架;所述支撑机构的一端与所述防护机构相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底座相
连接,用于支撑所述防护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机构包括第一支撑机构和/或第二支撑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滑轮。
进一步地,所述滑轮设置有锁扣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机构与所述防护机构之间设置有踏板装置,所述踏
板装置的一端与所述支撑机构轴连接,其另一端搭设于所述支撑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板的表面设置有倒刺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包括横梁和竖梁。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机构的两侧边分别设置有第一固定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机构的两侧后边分别设置有第二固定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防爆护栏为Q235钢材制成的防爆护栏,该防爆护栏的表
面设置有防护涂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一种防爆护栏,达到了如下效果: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底部设置有滑轮,可以根据现场情况
安装滑轮并移动到目的地,可临时固定在原地,不用的时候轮子可以拆卸下
来。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具有较好的整体强度和抗冲击以及防
攀越、拆卸、破坏等撞击。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采用优质钢材,具有重量重、强度高、
安全系数高等特点,避免了传统护栏由于自身材料重量轻,容易推倒,造成
事故发生的弊端。
(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适用范围广,其除了适用于演唱会、
音乐会等大型演出活动外,也主要用于临时交通管制,临时道路封口,道路
隔离,防行人或车辆冲闯,反恐防爆等。
(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设置有倒刺装置,用于防止暴动及冲
撞,提高安全系数。
(6)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设置有多个固定装置和支撑装置,用于
在不同高度增加受力点,使防爆护栏的防冲闯能力及安全系数大大提升;同
时,可根据地面情况,台阶式或错位式排列,具有安装快捷,抗冲击能力强
等特点。
(7)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设置有踏板装置,可用于安保人员拓宽
视野,如遇突发事件,安保人员可以借助所述踏板装置轻易的翻越过护栏,
而在所述防爆护栏外侧的群众却不容易翻越护栏,便于人流的组织管理。
(8)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为Q235钢材制成的防爆护栏,其表面
设置有防护涂层,采用热镀锌,静电喷塑等工艺制成的涂层结构,具有防锈,
造型美观等特点。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
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
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防爆护栏正面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防爆护栏背面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防爆护栏正面立体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防爆护栏背面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图式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
实用新型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
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实施例一
如图1至4所示,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防爆护栏,包括:底座1和设
置于所述底座1上的护栏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栏主体,包括:防护机
构2和支撑机构3,其中,
所述防护机构2包括防护板201和用于支撑所述防护板201的支撑架
202;
所述支撑机构3的一端与所述防护机构2相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底座
1相连接,用于支撑所述防护机构2。
优选地,所述支撑机构3包括第一支撑机构301和/或第二支撑机构302。
具体地,所述第一支撑机构301和第二支撑机构302分别为设置于所述防护
机构2背部的倾斜支撑机构,所述第一支撑机构301和第二支撑机构302的
制成高度不同,用于在不同高度增加受力点,使防爆护栏的防冲闯能力及安
全系数大大提升。在实际应用中,在所述防护机构2的背部设置多个倾斜的
支撑机构,所述多个倾斜的支撑机构可以为2个第一支撑机构301和/或2个
第二支撑机构302、4个第一支撑机构301和/或4个第二支撑机构302,当
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在此不再累述。
优选地,所述底座1的底部设置有滑轮4,本实施例中,优选所述滑轮4
设置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边角处,便于移动。具体地,所述滑轮4的数量为
至少4个,分别对称设置于所述底座1的四个边角处,当然,所述滑轮4的
数量也可设置为6个、8个或其他数量,在此不再累述。所述滑轮4为单向
轮或万向轮,在实际应用中,所述滑轮4可以设置为可拆卸连接或固定连接
于所述底座1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在此不再累述。
优选地,所述滑轮4设置有锁扣装置,在实际应用中,带锁扣装置的滑轮
4可以随时移动也可以随时固定,安装方便,快捷。
优选地,所述支撑机构3与所述防护机构2之间设置有踏板装置5,所
述踏板装置5的一端与所述支撑机构3轴连接,其另一端搭设于所述支撑架
202上。具体地,在实际应用中,安保人员可以站立在所述踏板装置5上,
拓宽视野,如遇突发事件,安保人员可以借助所述踏板装置5轻易的翻越过
护栏,而在所述防爆护栏外侧的群众却不容易翻越护栏,便于人流的组织管
理。
优选地,所述防护板201的表面设置有倒刺装置6,在实际应用中,遇
到安保级别高的状况,可在所述防护板201的表面设置有倒刺装置6,防止
暴动及冲撞,提高安全系数,所述倒刺装置6与所述防护板201之间为可拆
卸连接,实现临时安装或拆卸的目的。
优选地,所述支撑架202包括横梁和竖梁。
优选地,所述防护机构2的两侧边分别设置有第一固定装置203。具体
地,所述防护机构2的两侧边为所述支撑架202两侧边的竖梁,该竖梁上并
排设置有多组第一固定装置203,所述第一固定装置203为圆孔,所述圆孔
的数量为1-20个,在实际应用中,如遇到地面不平整,可以台阶式错位排列,
并通过所述第一固定装置203进行横向固定。
优选地,所述防护机构2的两侧后边分别设置有第二固定装置204,具体
地,所述防护机构2的两侧后边为所述支撑架202两侧边竖梁相对于所述防护
板201的另一表面,该表面上设置有多个第二固定装置204,所述第二固定装
置204可以为焊接与所述防爆护栏后面边框两侧的横向和/或纵向排列的通心
管,同时,匹配设置有N型插销及横穿螺丝,具有安装快捷,抗冲击能力强
等特点。在实际应用中,如地面高低不平可以选用N型插销固定;如两片护
栏之间有缝隙可选用横穿螺丝固定,两种螺丝都固定,使防爆铁马护栏更牢
固,防冲闯。
优选地,所述防爆护栏为Q235钢材制成的防爆护栏,该防爆护栏的表面
设置有防护涂层。具体地,所述防爆护栏为低碳钢材制成的防爆护栏,所述
低碳钢材为Q235钢材,所述防护涂层为采用热镀锌,静电喷塑等工艺制成的
涂层结构,具有防锈,造型美观等特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一种防爆护栏,达到了如下效果: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底部设置有滑轮,可以根据现场情况
安装滑轮并移动到目的地,可临时固定在原地,不用的时候轮子可以拆卸下
来。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具有较好的整体强度和抗冲击以及防
攀越、拆卸、破坏等撞击。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采用优质钢材,具有重量重、强度高、
安全系数高等特点,避免了传统护栏由于自身材料重量轻,容易推倒,造成
事故发生的弊端。
(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适用范围广,其除了适用于演唱会、
音乐会等大型演出活动外,也主要用于临时交通管制,临时道路封口,道路
隔离,防行人或车辆冲闯,反恐防爆等。
(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设置有倒刺装置,用于防止暴动及冲
撞,提高安全系数。
(6)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设置有多个固定装置和支撑装置,用于
在不同高度增加受力点,使防爆护栏的防冲闯能力及安全系数大大提升;同
时,可根据地面情况,台阶式或错位式排列,具有安装快捷,抗冲击能力强
等特点。
(7)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设置有踏板装置,可用于安保人员拓宽
视野,如遇突发事件,安保人员可以借助所述踏板装置轻易的翻越过护栏,
而在所述防爆护栏外侧的群众却不容易翻越护栏,便于人流的组织管理。
(8)实用新型所述的防爆护栏,为Q235钢材制成的防爆护栏,其表面
设置有防护涂层,采用热镀锌,静电喷塑等工艺制成的涂层结构,具有防锈,
造型美观等特点。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
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
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
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
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
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