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锁技术领域
本技术是安全领域的一项技术应用,尤其涉及一种智能锁具。
背景技术
目前,安全问题是一项重要问题,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层出不穷,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智能锁具也是安防领域的一项常见产品,但是市场中常见的智能锁具,多数是机械开关或是密码开关,人为破坏或是破解比较容易,被盗问题时有发生,安全受到影响。
本技术描述的智能锁,实现了智能化的闭环控制开启、关闭智能锁,且兼容机械控制功能,能实现有线及无线的通信连接方式,灵活,可靠性高,成本低,可以广泛应用于安全门、拉杆箱、物流柜等多个领域。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实用、安装方便、操作简单、能够实现实时监测被锁物状态、兼容机械锁功能的智能锁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智能锁,包含通信模
块、处理模块、控制模块、执行机构;
所述通信模块,用于传送指令,传送指令为机械操作指令、信息指令两种;
所述通信模块实现智能锁各个组成模块内部通信,并实现与外部端口通信连接;
所述处理模块收到所述通信模块传送来的指令,对指令处理、分析,将处理后的指令发送到所述控制模块;
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指令,控制所述执行机构执行指令。
所述执行机构包含电磁铁、感应模块、辅助单元;所述电磁铁包含锁舌头、磁铁、锁舌尾;所述感应模块包含感应模块1、感应模块2。
所述的执行机构收到所述控制模块的指令后,所述执行机构上的电磁铁执行命令,所述电磁铁的锁舌头、锁舌尾均同步运动,运动方式开启或是关闭。
所述电磁铁执行命令后,所述感应模块1感应被锁物体状态,所述感应模块2感应所述锁舌尾的动作状态。
所述感应模块感应到的状态反馈到所述控制模块。
较优的,所述感应模块可以为红外感应器、霍尔开关中的一种或是两种。
较优的,智能锁兼容传统机械锁功能,机械操作指令存在时候,所述执行机构根据机械操作指令执行指令。
较优的,所述通信模块支持有线及无线的通信方式。
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锁的有益效果在于:一是感应模块1对被锁物的状态进行检测,感应模块2对电磁铁锁尾检测,从两个方面闭环控制保证锁具的可靠性;二是兼容机械锁与智能锁功能,控制方式简单、快捷、安全可靠性高,成本较市面智能锁成本低,三是能与外部使用端进行有线及无线的通信连接,信息化程度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将随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描述中所需使用的附图进行描述,显而易见的,下面的描述及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智能锁结构组成;
图2为智能锁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智能锁进行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所述,智能锁包含通信模块、处理模块、控制模块、执行机构;
所述通信模块,用于传送指令,传送指令为机械操作指令、信息指令两种;
所述通信模块实现智能锁各个组成模块内部通信,并实现与外部端口通信连接;
所述处理模块收到所述通信模块传送来的指令,对指令处理、分析,将处理后的指令发送到所述控制模块;
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指令,控制所述执行机构执行指令。
进一步的,所述执行机构包含电磁铁、感应模块、辅助单元;
所述电磁铁包含锁舌头、磁铁、锁舌尾;
所述感应模块包含感应模块1、感应模块2。
进一步的,所述的执行机构收到所述控制模块的指令后,所述执行机构上的电磁铁执行命令,所述电磁铁的锁舌头、锁舌尾均同步运动,运动方式开启或是关闭。
进一步的,所述电磁铁执行命令后,所述感应模块1感应被锁物体状态,所述感应模块2感应所述锁舌尾的动作状态。
进一步的,所述感应模块感应到的状态反馈到所述控制模块。
较优的,所述感应模块可以为红外感应器、霍尔开关中的一种或是两种。
较优的,智能锁兼容传统机械锁功能,机械操作指令存在时,所述执行机构根据机械操作指令执行指令。
如图2所述,智能锁内部通信模块收到指令后,通信模块将指令发送到处理模块,处理模块分析、处理指令,处理后的指令发送到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控制执行机构执行指令,执行机构上的电磁铁收到指令后,电磁铁响应指令,对应部分锁舌头及锁舌尾动作,感应模块感应各个感应部位状态。感应模块1检测被锁物状态,感应模块2感应锁舌尾状态,感应模块将感应到的状态通过通信模块反馈到控制模块,从而实现智能锁智能开关,并监测到智能锁状态。
如外部指令是机械开关指令,指令直接传送到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根据外部机械指令执行动作,完成智能锁开启、关闭。
被锁物可以是需要开关的门、周转箱、行李箱、物流箱类需要开关的被锁物。
以上所述, 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 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 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