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密性和气密性结合的铝木复合门窗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水密性和气密性结合的铝木复合
门窗。
背景技术
目前,门窗作为现代建筑的点睛之笔,其材质、样式等已经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重
视。 现在门窗一般有铝合金门窗、实木门窗、铝木门窗及塑钢门窗等种类,从外观看,总体
型材占据的比例较多。 由于现代建筑越来越偏向于立体感、现代感等,门窗整体外观型材
占据比例的大小将会影响整体的装饰效果以及采光性能铝木复合门窗是采用木材为框料
作为受力杆件基材与铝材复合的门窗,是一种高档的建筑门窗,结合了实木门窗与铝合金
门窗的优点,保温、密封效果好,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节能环保。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密性和气密性结合的铝木复合门窗,以解决上
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主体结构为纯木窗,通过镶嵌工艺
在窗外侧镶嵌一层铝合金型材,从而形成铝包木窗,这样的构造大大加强了木窗的耐候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密性和气密性结合的铝
木复合门窗,包括窗框、窗锁、卡槽、铝合金矩形框、隔热条、中空玻璃和压条木,所述窗框由
窗框木和铝合金组成,且窗框木和中空玻璃之间通过铰链固定连接,所述窗框木上设置有
第一台阶面、螺纹连接孔、卡槽和第二台阶面,所述铰链与窗框木之间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所述窗锁固定安装在窗框木上,所述铝合金矩形框设置在窗框的底部,且铝合金矩形框左
侧设置为窗框铝,所述隔热条设置在窗框铝和压条木之间,所述中空玻璃通过固定块固定
安装在窗框木上,且中空玻璃底部设置有玻璃胶条和玻璃垫片。
优选的,所述压条木通过螺纹紧固件固定安装在内支撑架上,且内支撑架内安装
有断热条。
优选的,所述卡槽的内部设置有保护层和胶条。
优选的,所述中空玻璃由外层玻璃与中层玻璃组成,且中层玻璃与内层玻璃之间
设置有铝栅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主体结构为纯木窗,通过镶嵌
工艺在窗外侧镶嵌一层铝合金型材,从而形成铝包木窗,这样的构造大大加强了木窗的耐
候性,同时,铝包木门窗是在保留纯实木门窗特性和功能的前提下,是将隔热铝合金型材和
实木通过机械方法复合而成的框体。其结构坚固、美观大方。铝包木门窗且环保性、装饰性、
节能性又高于铝合金门窗,外铝内木,达到双重装饰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窗框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复合门窗剖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窗框;2-窗框木;3-铰链;4-螺钉;5-窗锁;6-第一台阶面;7-螺纹连接孔;
8-卡槽;9-第二台阶面;10-铝合金矩形框;11-窗框铝;12-隔热条;13-内支撑架;14-固定
块;15-中空玻璃;16-玻璃胶条;17-玻璃垫片;18-断热条;19-压条木;20-螺纹紧固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水密性和气密性结合的铝木复
合门窗,包括窗框1、窗锁5、卡槽8、铝合金矩形框10、隔热条12、中空玻璃15和压条木19,窗
框1由窗框木2和铝合金组成,且窗框木2和中空玻璃15之间通过铰链3固定连接,窗框木2上
设置有第一台阶面6、螺纹连接孔7、卡槽8和第二台阶面9,铰链3与窗框木2之间通过螺钉4
固定连接,窗锁5固定安装在窗框木2上,铝合金矩形框10设置在窗框1的底部,且铝合金矩
形框10左侧设置为窗框铝11,隔热条12设置在窗框铝11和压条木19之间,中空玻璃15通过
固定块14固定安装在窗框木2上,且中空玻璃15底部设置有玻璃胶条16和玻璃垫片17,压条
木19通过螺纹紧固件20固定安装在内支撑架13上,且内支撑架13内安装有断热条18,卡槽8
的内部设置有保护层和胶条,中空玻璃15由外层玻璃与中层玻璃组成,且中层玻璃与内层
玻璃之间设置有铝栅条。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中空玻璃15固定安装在窗框木2和窗框铝11上,并通过玻璃
胶条16固定,将木框料和铝框料边隐于墙体内,被外层玻璃覆盖,扩大玻璃外露面积,提高
美观度和采光性能,玻璃与扇形材料紧密配合,有效利用了装配空间,提高美观度的同时保
证了结构紧凑牢固,并且窗锁5可随时安装在窗框木2的任何位置,然后将整体固定安装在
窗框1上,从而使用方便快捷。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
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
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
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
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
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