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果蔬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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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0310111031.6

申请日:

2003.11.27

公开号:

CN1543849A

公开日:

2004.11.10

当前法律状态:

终止

有效性:

无权

法律详情: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授权公告日:2006.5.17|||授权|||实质审查的生效|||公开

IPC分类号:

A23L1/212; A23L3/3418; A23G3/30

主分类号:

A23L1/212; A23L3/3418; A23G3/30

申请人:

王永明;

发明人:

薛堂盛; 王永明; 颜昌轩; 李长富; 薛奕; 薛炯; 李炯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隆丰经济园区

优先权:

专利代理机构:

成都立信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江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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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方果蔬制品。本复方果蔬制品是将果实和/或蔬菜置于0℃~13℃,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1~10%、含二氧化碳量为0~20%的环境中休眠至少24小时后,在24或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和/或不溶性微粉混合包裹,≤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制成片剂或胶囊剂或口香糖。本发明复方果蔬制品有效营养成分高,保留了原料原有的口感和风味,便于携带、易于吸收。

权利要求书

1: 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是将果实和/或蔬菜置于0℃~13℃,体积百分 比浓度含氧量为1~10%、含二氧化碳量为0~20%的环境中休眠至少24小时后, 在24或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和/或不 溶性微粉混合包裹,在≤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制成片剂或胶囊 剂或口香糖。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在15℃~40℃温度下干燥、 粉碎。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可溶性微粉为乳糖、 山梨醇、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粉等,不可溶性微粉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羧甲 基纤维素钠等。
4: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果蔬制品为胶囊剂型 或包衣片剂型或口香糖型。
5: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果蔬制品中有韭叶子、 芝麻、核桃仁、葵瓜籽。
6: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果蔬制品中有丝瓜、 蕃茄、胡萝卜、葵瓜籽、葡萄、山药。
7: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果蔬制品中有韭菜籽、 核桃仁、栗。
8: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果蔬制品中有魔芋、 芹菜。
9: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复方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果蔬制品中有姜、葱。

说明书


复方果蔬制品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与果蔬制品有关,特别与复方果蔬制品有关。

    背景技术:

    越来越多的人已意识到平时应多食果蔬,以增加营养增强活力,强身健体。果蔬都有一定季节性,(无论采用什么方法种植)供应,即使四季都有,种植方法不同,品质大大降低。现在人们正已意识到了天然生长的果蔬最有营养价值。现代生活方式的人们想食用蔬菜,又无条件(麻烦)食用,长此以往,现代病越来越多,所以人们在“梦想”能否在休闲中能科学快捷地根据自身需要摄入某些天然营养……。

    现有的果蔬产品可分为两大类,三形式。一类是干制品,一类是液体。一种形式是冻干制品,保持原有形状,需用时,用水浸泡后使用;二种形式是压榨成汁饮用;三种形式是制成粉状加水拌合食用。干果蔬产品只解决了保存期的问题,但这类制品在加工过程中都需加温(或冻干),仍需第二次加工才能食用;液态产品携带不方便,夏季人们乐于接受,而其余时间就大受限制,制成粉状的产品也需第二次加工才能食用。不少产品只剩下植物粗纤维和少量营养成分甚至没有,有的干制产品甚至有害无益。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以上不足,提供一种营养有效成分高,保留原料原有的口感和风味,便于携带、吸收的复方果蔬制品。

    本发明目的是这样来实现的:

    本发明复方果蔬制品是将果实和/或蔬菜置于0℃~13℃,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1~10%、含二氧化碳量为0~20%的环境中休眠至少24小时后,在24或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和/或不溶性微粉混合包裹,在≤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制成片剂或胶囊剂或口香糖。

    上述的经混合包裹的果实和/或蔬菜是在15℃~40℃温度下干燥、粉碎。

    上述的可溶性微粉为乳糖、山梨醇、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粉等,不可溶性微粉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等。

    上述的果蔬制品为胶囊剂型或包衣片剂型或口香糖型,便于携带,便于人体吸收。

    上述的果蔬制品中有韭叶子、芝麻、核桃仁、葵瓜籽,有很好的护发作用。

    上述的果蔬制品中有丝瓜、蕃茄、胡萝卜、葵瓜籽、葡萄、山药,是美发养颜佳品。

    上述的果蔬制品中有韭菜籽、核桃仁、栗,有很好的补肾强体作用。

    上述的果蔬制品中有魔芋、芹菜,有很好地减肥作用。

    上述的果蔬制品中有姜、葱,有很好的防晕车、止吐的作用。本发明制品是将至少二种原料置于低温(0℃~13℃)低氧(0~10%),高二氧化碳(0~20%)的环境中,使其处于“休眠”状态,此时原料组织中的分子极不活跃、处于“微活”状态(不是“死亡”状态),让原料的营养成分不受损失,保持新鲜状态备用。通过实验,处于“休眠”状态的原料的“醒活”时间是24~48小时。因此,在原料还未“醒活”之前(其组织内的分子不活跃)此段时间(时间越短越好)内将其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极大限度保留了原料的有效成分;加工过程中的温度,工艺也是重要条件,温度控制在(15℃~40℃)或≤45℃,且用微粉将其包裹,保证了在加工过程中易挥发、易氧化物质不被破坏,最后制成密封状态下的胶囊剂、包衣片剂,保存期长、携带方便,或作成口感很好的口香糖、小食品形态的产品。

    本发明制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高,在生产过程中极大限度使原料不被氧化,不采用高温,使营养成分不被破坏和损失,只是去掉游离水分,浓缩后制成产品,保留了原料的原有口感和风味,并经常温(15℃~40℃)或≤45℃)粉碎、粒度制成为≤75μm,使人体易于吸收。

    本发明的复方果蔬制品,其营养成分不是单一的,而是相互协同作用,制成人们可以随身携带的胶囊剂、片剂以及口香糖、小食品等形状,食用极为方便。

    食用果蔬并非越精越好,比如果蔬中含的纤维素有利于通便,如果只饮其汁,纤维素要损失20倍,而纤维素被认为是人体第七种必须的“营养”成分。故本发明去其对人体作用不大的物质,保留其营养成分,制成产品。

    本发明复方果蔬制品可采用各种果实和/或蔬菜制成。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按重量份配料:韭菜1份、韭菜籽2份、芝麻5份、核桃仁5份、葵瓜籽2份。将原料置于0℃~4℃,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2~5%,含二氧化碳量为0~10%的环境中休眠24小时后,在24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乳糖(或山梨醇或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粉)和(或)不可溶性微粉——淀粉(或微晶纤维素或羧甲基纤维素钠)混合包裹,在常温(15℃~40℃)(或≤45℃条件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装入胶囊中制成胶囊复方果蔬制品或制成包衣片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口香糖型复方果蔬制品。

    实施例2:

    按重量份配料:丝瓜5、蕃茄2份、胡萝卜5份、葵瓜籽1份、葡萄1份、山药5份。将原料置于0~8℃、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2~10%,含二氧化碳量为0~9%的环境中休眠24小时后,在24小时内捣碎成片状和粒状,与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山梨醇(或乳糖、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粉)和(或)不可溶性微粉淀粉(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混合包裹,在常温15℃~40℃(或≤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制成包衣片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口香糖型复方果蔬制品。

    实施例3:

    按重量份配料:韭菜籽7份、核桃仁1份、栗2份。将原料置于0~3℃温度,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2~5%,含二氧化碳量为0~8%的环境中休眠24小时后,在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不可溶性微粉——淀粉(或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等)和(或)可溶性微粉——乳糖(或山梨醇、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粉)混合包裹,在常温(15℃~40℃)或≤45℃条件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后制成胶囊复方果蔬制品或包衣片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口香糖型复方果蔬制品。

    实施例4:

    按重量份配料:魔芋4份,芹菜1份。将原料置于1~2℃,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4~7%、含二氧化碳量0~8%的环境中,休眠24小时后,在24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与粒度≤45μm的不可溶性微粉——微晶纤维素(或淀粉、羧甲基纤维素钠)和(或)可溶性微粉乳糖(山梨醇、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粉)混合包裹,在常温(15℃~40℃)或≤45℃条件下干燥、粉碎,粒度为≤75μm,制成胶囊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包衣片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口香糖型复方果蔬制品。

    实施例5:

    按重量份配料:姜5份、葱1份。将原料置于10℃~13℃温度,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3~5%,含二氧化碳量2~4%环境中,休眠24小时后,在24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与粒度≤45μm的不可溶性微粉——(淀粉、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和/或可溶性微粉葡萄糖(山梨醇、甘露醇、乳糖、蔗糖粉)混合包裹,在常温(15℃~40℃)或≤45℃条件下干燥、粉碎,粒度为≤75μm,制成胶囊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包衣片剂复方果蔬制品或口香糖型复方果蔬制品。

    上述各实施例中的果、蔬是精选“中国蔬菜基地”——四川省彭州市种植的果蔬。所在区域均达到无公害、绿色环保、生态农业标准。

    上述各实施例是对本发明的上述内容作进一步的说明,但不应将此理解为本发明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基于上述内容所实现的技术均属于本发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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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方果蔬制品。本复方果蔬制品是将果实和/或蔬菜置于013,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110、含二氧化碳量为020的环境中休眠至少24小时后,在24或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m的可溶性微粉和/或不溶性微粉混合包裹,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m,制成片剂或胶囊剂或口香糖。本发明复方果蔬制品有效营养成分高,保留了原料原有的口感和风味,便于携带、易于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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