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存款销售法及其管理系统 本发明涉及一种商业促销方法及其管理系统。
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零售商店也鳞次栉比,商家如何有效地吸引顾客,多少年来一直是经营者们苦心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为了生存和发展,不惜投入巨资参与广告宣传,在各种形式的广告上“大做文章”,虽然一时起到了促销作用,但其结果是商家的巨额广告费用摊入商品中,加大了商品的成本,最终转嫁给了顾客,加重了顾客购买商品的负担,使某些顾客对商场望而却步。这种销售方法的实质是以让顾客多拿出钱为代价的,必将不能长久,尤其在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国民不很富裕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全新的促销方法,即购物存款销售法,这种方法的实质是以让利存款的方式来吸引顾客,既吸引顾客,又方便顾客,必将给商家带来长期的效益。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出一种可实现上述方法的管理系统。
为实现上述第一个目的,本发明的销售方法是:根据商品的批发价确定出相应地零售价,商家从零售价中按一定比例让利,并把让给顾客的利润存入银行,使其生息,既为银行提供一笔长期可运用资金,又使顾客的存款得以升值。
目前,储蓄是人们选择保护自己生存的一种有效方法,由于储蓄的增长,投入市场的消费资金相对减少,抑制了市场的消费和发展,购物让利的销售方法将会促进市场购买力的增强,改变储蓄资金与消费资金的结构,使顾客在消费中得到一定的社会保障资金,降低了个人的社会风险,引导了消费资金向市场的投入。
顾客到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商场购物,既购得满意的物品,又切切实实得到了存款。商场的让利销售方法,对顾客会产生很强的吸引力,使顾客到此商场购物的顾客越来越多,而使商场的盈利不断增加。商场把让给顾客的利润为顾客存入银行,使其生息,既为银行提供一笔长期运用资金,又使顾客的存款得以升值。“购物存款销售法”在银行—商店—个人之间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紧紧的把三者利益联系在一起,使其三者共同受益,共同发展。
以规模大,商誉高的零售企业为“龙头”打破行业界线,带领中小型零售企业,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连锁经营。例如:百货行业与副食行业、旅游行业、餐饮行业等等行业,只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统一管理,共同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零售企业均能进行连锁经营,达到规模效益。
购物存款销售法的基本原理是使商业零售企业在银行与顾客之间增加了中介服务这一新的机能。商场为了完成好银行与顾客之间的中介服务机能,商场在经营中拿出一部分利润给购物者,一方面为顾客存入银行为顾客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提供了储蓄资金的来源。让利的目的是使顾客的储蓄金能最大限度地投入到消费中去。由于商场为银行提供的储蓄资金银行需要付出利息,商场等于向银行提供了一笔贷款。经过长时间的存贷,使这部分资金达到升值,商场在数年后把这部分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付给顾客,使顾客无偿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资金。这部分资金足以吸引顾客为之而“奋斗”;商场在为银行与顾客提供服务的同时,完成把顾客吸引过来并达到最终盈利之目的。商场在完成银行与顾客之间中介服务过程中,实际上商场投入了很小一部分资金,采取用长时间换取效益的方法,即用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
为实现上述第二个目的,本发明的购物存款销售的管理系统是:计算机网络系统。这种计算机的网络系统可以在一个商店内,也可以是连锁经营商店的中央结算中心,还可以与银行直接联网等多种形式。收银台设有电脑显示屏,顾客手中持有自己编号的磁卡,刷卡后,显示屏应及时显示出该顾客的编号,有款数额。收银员收取顾客货款后,让利部分继续为顾客通过电脑储蓄起来,每一笔都应有结算清单。
本发明的购物存款销售法及其管理系统的运作方法是: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零售企业,可以在不改变商场原有的布局,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零售企业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在充分调查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零售商品的价格和让利率,并在价格卡上分开标明。当顾客购买某种商品后,服务人员为顾客开出交款单,交款单上除有商品零售价格之外,还应注明此种商品的让利率(让利率应包括在零售价之内)商场银台收款员根据售货员开出的交款通知单,以取顾客交来的贷款,对于让给顾客的利润,银台服务员负责为顾客储蓄起来,通过电脑计算后,交给顾客结算清单一份,取贷单一份。如顾客系首次购物还应给顾客磁卡一个,说明书一份,顾客取货后一次购物完成。以后在本商店购物交款时,顾客可在银台划卡器上划一下自己手中的磁卡,银台电脑显示屏,显示出顾客的编号,存款数额等情况,银台收款员收取顾客贷款后,让利部分继续为顾客通过电脑储蓄起来,每一笔都应有结算清单。商场让利给顾客,顾客即看得到,又摸得着,存款磁卡掌握在顾客手中,顾客有了安全感。零售企业每年统计结算一次,每位顾客的存款总额(一般按360天/天计算,银行计息按360计息)为顾客存入银行,每人一个编号,一个户头存入银行的期限为银行定期储蓄最长年限,并办理好自动转存手续,存款次序应为8年、5年、3年、2年、1年。银行开给顾客的户头编码,应和顾客手中磁卡编码一致,可以通用。
本发明的优点是:
(1)国家得利
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零售企业,引导了顾客消费,使顾客的储蓄资金转变为消费资金,国家可以节省大量的利息,加快了资金回扰速度,减少了通胀因素。银行可以得到一笔数量可观长期周转资金,支援了国家建设。“购物存款销售法”的出现,为解决社会养老金的来源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为社会的安全提供了良策。
(2)零售商店得利
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零售商店,由于节省了大量的广告资金,商品的成本较低,顾客买得起,乐意买;在低利润,高周转中吸引了大批的固定顾客,基本是终身拥有顾客。随着人们对购物存款销售法好处的认识,到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零售企业购物的顾客会越来越多,使零售企业得到了一切利益之上的根本—顾客。
(3)个人消费得利
顾客在每一次的购物中既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又能无偿得到一定数量的存款,激发了顾客的购物欲望,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在购物中为自己解决了养老金的来源。如果父母为其子女从1岁开始在实施“购物存款销售法”的商场设立购物存款帐户,到子女16岁时可得到一笔供子女上大学的资金,为子女的成才奠定了经济基础,使顾客能放开手脚轻松消费。
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销售方法:
(1)某零售商店从工厂购进一台电冰箱,购进价格是700元,零售价格为1000元,商店加300元利润,商场让给顾客的利润10%,即30.00元,顾客购买此台冰箱需付贷款为1000元,商店盈利是270,00元,顾客得到购物储蓄30.00元。如果父母为子女从1岁开始建立购物储蓄存款账户,按银行5年期存款利息13.88%计算,到60岁,顾客应得到16631.28元。
(2)某副食商店从工厂购进一种副食品,单价是7.00元,商店加利润3.00,零售价为10.00元,按10%让利给顾客计算,3.00元的10%是0.30元,顾客购买此种食品应付10元钱,商品盈利为2.70元,顾客得到存款为0.30元,60年后顾客应得到166.31元。
以上举例是顾客在60年中只购物一次,在实际生活中人类为了生存需要,几乎每天都需要购物消费,如果把每一次的购物储蓄累计起来按60年计算,顾客得到的是一笔相当的收入,对顾客将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足以满足顾客养老用。
购物储蓄利息的计算如下:
如果父母为其子女从1岁开始建立购物储蓄账户,通过购物,并且得到购物储蓄金1.00元钱,到第60年时,该顾客应得554.376元。
如果顾客购物储蓄金是10.00元钱,存60年时该顾客应得5543.76元
如果顾客购物储蓄金是100.00元钱,存60年时该顾客应得55437.6元
如果顾客购物储蓄金是1000.00元钱,存60年时该顾客应得554376元。
商店把让给顾客的利润按银行现行最长时期5年期定期储蓄期限为顾客进行储蓄年息13.88%,办好自动转存
如:顾客购物储蓄金为1.00元钱
1×1800×(13.88%÷12÷30)=0.694元 1.00+0.694=1.694元
1.694×1800×(13.88%÷12÷30)=1.173元 1.694+1.73=2.867元
每5年本息滚动一次使其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