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箱梁运输过程中只有运梁车及驮梁小车组成,该种结构具有如下缺点:被运箱梁高度调节范围较小,运梁车平台调节范围一般为±300mm,驮梁小车无法调节,如果遇到对净空高度要求比较低的情况,如过较低隧道等时,就无法通过,需要先用车身较低的运梁车运输,再将箱梁吊装在此运梁车上。所以该种结构只适用于空旷的、高度要求不高的道路。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和运梁车及驮梁小车同时使用,并能有效降低整车高度的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方案是:一种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配合运梁车和驮梁小车一起使用,设置在运梁车上,并且在运梁车上前后各设置一对,包括:连接座、套筒、顶升油缸、液压系统,所述的套筒安装在所述的连接座内;所述的顶升油缸上下两端对称的设置有连接销和挡板,位于上端的所述的连接销和挡板将所述的顶升油缸与所述的套筒相固定;位于下端的所述的连接销和挡板将所述的顶升油缸与所述的连接座相固定,并使得所述的连接座与套筒通过所述的顶升油缸相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并由所述的液压系统来控制顶升油缸的工作。
优选地,在所述的连接座上设置有限位销,所述的限位销用于固定所述的连接座与所述的套筒的相对位置。所述的套筒顶部垫有一橡胶垫。
所述的液压系统具备液压锁功能。
所述的连接座和套筒要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连接座和套筒共同组成了可使箱梁上下升降的导轨及支架,可以通过螺栓连接或焊接在运梁车的主梁上;顶升油缸和液压系统提供了套筒上下运动的动力,同时该系统具有液压锁功能,可以保证顶升油缸在工作状态时使该装置提供可靠的位置高度;连接销使连接座、套筒及顶升油缸连接成一个整体,便于作上下往复运动;限位销可以在顶升油缸不工作的情况下保持连接座和套筒相对位置不变,可以使该装置提供可靠的位置高度,并能减少顶升油缸的工作强度;放置在套筒上橡胶垫要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即可以提供套筒和箱梁的软接触,又能承受箱梁的重压。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1、有效降低整车高度,满足了重载时过隧道的净空高度要求。
2、操作方便简单,减少箱梁换车运输的步骤,提高的工作效率。
3、该装置结构简单,易操作,制造及维修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发明及运梁车过隧道时的截面图;
附图3为本发明在正常运梁状态驮梁小车支承箱梁示意图;
附图4为本发明在过隧道状态和驮梁小车切换示意图;
其中:1、连接座;2、套筒;3、顶升油缸;4、限位销;5、连接销;6、挡板;7、橡胶垫;8、液压系统;100、运梁车;200、驮梁小车。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具体说明。
参照附图1所示:一种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包括:连接座1、套筒2、顶升油缸3、液压系统8。套筒2安装在连接座1内;顶升油缸3上下两端对称的设置有连接销5和挡板6,上部的连接销5和挡板6将顶升油缸3与套筒2相固定,下部的连接销5和挡板6将顶升油缸3与连接座1相固定,并使得连接座1与套筒2通过顶升油缸3相连接成为一个整体。液压系统8上下对称的分别设置在顶升油缸3上,并用来控制顶升油缸3的工作。在连接座上1还设置有左右对称的两个限位销4,限位销4用于固定连接座1与套筒2的相对位置。套筒2顶部垫有一橡胶垫7。
以下具体阐述一下本发明的运作方式:
参照附图2、3、4所示: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必须配合运梁车100和驮梁小车200一起使用,连接座1可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等方式固定于运梁上100,高度方向只要橡胶垫7上平面不与驮梁小车200相干涉即可。运梁车100的箱梁升降装置在运梁车100上是前后各一对,通过液压系统8控制四个顶升油缸3工作,液压系统8具备液压锁功能。
下面对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作业作详细的描述:
步骤1:将箱梁放置在运梁车100上的驮梁小车200上。
步骤2:(1)、用液压系统8控制运梁车箱梁升降装置的顶升油缸3工作,将箱梁顶起,使箱梁脱离驮梁小车200;
(2)、用液压锁锁定顶升油缸3,使连接座1和套筒2地相对位置固定;
(3)、驮梁小车200向运梁车100的两端行走,离开箱梁的下方;
(4)、液压系统8控制顶升油缸3使箱梁下降,直到满足箱梁过隧道的净空高度要求;
(5)、限位销4将连接座1和套筒2销上,使连接座1和套筒2的相对位置固定。
步骤3:运梁车起动,过隧道。
步骤4:(1)、解除连接座1和套筒2之间的连接,将限位销4抽出;
(2)、液压系统8控制顶升油缸3上升,到箱梁与运梁车100之间高度大于驮梁小车200的高度;
(3)、两驮梁小车200向中间行驶,到指定位置;
(4)、液压系统8控制顶升油缸3下降,到箱梁落到驮梁小车200上;
步骤5:顶升油缸3继续下降到位,开始下一施工作业循环。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为本发明之优选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之保护范围,本发明之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为准,但凡依本发明之保护范围及发明说明内容所做出的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属于本发明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