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鞋底及发光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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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1820444935.2

申请日:

20180330

公开号:

CN208339000U

公开日:

20190108

当前法律状态:

有效性:

有效

法律详情:

IPC分类号:

A43B3/00,A43B13/18,F21V33/00

主分类号:

A43B3/00,A43B13/18,F21V33/00

申请人:

天津安健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官斌

地址:

300041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65号汇金中心19层

优先权:

CN201820444935U

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贾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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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一种发光鞋底,包括:鞋底本体、鞋底主体、包围部、至少一个导光槽、至少一个灯孔及至少一个灯体。所述鞋底本体包括鞋底主体,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设置的包围部。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开设于所述包围部。所述灯孔设置于所述导光槽内,并贯通所述包围部。所述灯体设置于所述灯孔内。通过在所述包围部设置带有灯孔的导光槽,将灯体设置在所述灯孔内,所述灯体发出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引导到外面,照明效果明显,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包括:鞋底本体(100),包括鞋底主体(110),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110)设置的包围部(120);至少一个导光槽(122),开设于所述包围部(120);至少一个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并贯通所述包围部(120);至少一个灯体(200),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个灯孔(124)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围部(120)还包括环绕所述导光槽(122)设置的环形凸起(12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凸起(126)表面覆盖有反射涂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122)沿所述包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依次排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200)卡设于所述灯孔(124)内,并凸出于所述灯孔(124)延伸入所述导光槽(12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围部(120)包括:第一包围部(127),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第二包围部(128),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固定连接且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包围部(128)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且弯曲度大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的弯曲度,所述灯体(200)设置于开设于所述第二包围部(128)的所述导光槽(122)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体(110)还包括:外底面(112),用于与地面接触;内底面(114),与所述外底面(112)相对设置;容纳槽(116),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分支槽(118),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且与所述容纳槽(116)和所述灯孔(124)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鞋底(10)还包括:控制装置(300),容置于所述容纳槽(116),用于控制所述灯体(200)的亮灭;连接线(400),容置于所述分支槽(118),所述连接线(400)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300)和所述灯体(200)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发光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00)还包括:电源,为所述灯体(200)提供电力;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时接通所述电源,使所述灯体(200)亮起。 10.一种发光鞋,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发光鞋底(10)、鞋主体(500)和手控开关(600),所述鞋主体(500)与所述发光鞋底(10)固定连接,所述手控开关(600)嵌设于所述鞋主体(500)表面。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鞋灯领域,特别是涉及发光鞋底及发光鞋。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鞋子的功能性的要求越来越多,当然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鞋子的品种更加的多种多样。人们在夜晚行走的时候,可能由于灯光昏暗,行走很不安全,所以人们设计了会发光的鞋。但现有的发光鞋发光效果很差,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因此,现急需一种发光效果更好的发光鞋。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的发光鞋发光效果不好问题,提供一种发光鞋底及具有其的发光鞋。

一种发光鞋底,包括:

鞋底本体,包括鞋底主体,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设置的包围部;

至少一个导光槽,开设于所述包围部;

至少一个灯孔,设置于所述导光槽内,并贯通所述包围部;

至少一个灯体,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个灯孔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包围部还包括环绕所述导光槽设置的环形凸起。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环形凸起表面覆盖有反射涂层。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沿所述包围部的延伸方向依次排列。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体卡设于所述灯孔内,并凸出于所述灯孔延伸入所述导光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包围部包括:

第一包围部,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第二包围部,与所述第一包围部固定连接且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包围部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且弯曲度大于所述第一包围部的弯曲度,所述灯体设置于开设于所述第二包围部的所述导光槽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鞋底主体还包括:

外底面,用于与地面接触;

内底面,与所述外底面相对设置;

容纳槽,设置于所述内底面;

分支槽,设置于所述内底面,且与所述容纳槽和所述灯孔连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鞋底还包括:

控制装置,容置于所述容纳槽,用于控制所述灯体的亮灭;

连接线,容置于所述分支槽,所述连接线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和所述灯体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

电源,为所述灯体提供电力;

震动开关,受到震动时接通所述电源,使所述灯体亮起。

一种发光鞋,包括上述任一项实施例所述的发光鞋底、鞋主体和手控开关,所述鞋主体与所述发光鞋底固定连接,所述手控开关嵌设于所述鞋主体表面。

本申请实施例的发光鞋底,包括鞋底本体、鞋底主体、包围部、导光槽、灯孔和灯体。通过在所述包围部开设带有灯孔的导光槽,将灯体设置在所述灯孔内,所述灯体发出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引导到外面,照明效果明显,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所述导光槽可以起到聚光作用,将所述灯体的光引导至固定的方向,避免光散射,从而提高灯光亮度,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所述导光槽还可以起到给减震的作用。所述灯体设置于所述导光槽内,可以保护所述灯体,避免所述灯体直接暴露在外面被磕碰损坏,同时也更加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发光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发光鞋底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鞋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10 发光鞋底

100 鞋底本体

110 鞋底主体

112 外底面

114 内底面

116 容纳槽

118 分支槽

120 包围部

122 导光槽

124 灯孔

126 环形凸起

127 第一包围部

128 第二包围部

200 灯体

300 控制装置

310 震动开关

400 连接线

500 鞋主体

600 手控开关

20 发光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请。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申请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申请。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见图1,本申请提供一种发光鞋底10,包括鞋底本体100、鞋底主体110、至少一个导光槽122、至少一个灯孔124及至少一个灯体200。所述鞋底本体100包括鞋底主体110,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110设置的包围部120。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122开设于所述包围部120。所述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并贯通所述包围部120。所述灯体200设置于所述灯孔124内。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形状为适合脚型的形状。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鞋底本体100呈船形,从鞋后跟部位至鞋尖部位逐渐缩窄。所述鞋底本体100的大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可以理解,所述包围部120设置于所述鞋底主体110周边且凸出于所述鞋底主体110的表面,所述鞋底主体110与所述包围部120包围形成一个凹槽。可以理解,所述鞋底本体100的材料不限,只要能保持形状即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鞋底本体100的材料可以为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鞋底本体100的材料可以为透明材质,可以更大范围进行光照。

所述导光槽122的形状不限,只要能使所述灯体200的光射出即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槽122的槽底面积比所述导光槽122的槽口面积小,即所述导光槽122呈喇叭状,有利于使所述灯体200的光照向更大的区域,产生更明显的灯光效果。可以理解,所述导光槽122可以为多边形结构。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槽122的底面可以为六边形结构,每条边向外延伸至所述导光槽122的开口,形成六边形的所述导光槽122。所述六边形的每一条边都可以引导灯光射向所述边的延伸方向。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槽122的内壁可以设置一层反射涂层,所述反射涂层可以更方便的将所述灯体200的光反射至外界。

所述灯孔124可以设置在所述导光槽122内壁的任何一处。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孔124的形状大小与所述灯体200的轮廓一致。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孔124与所述灯体200的轮廓可以都为圆形。所述灯孔124的直径略小于所述灯体200的直径,依据所述鞋底本体100本身材料的弹性将所述灯体200卡在所述灯孔124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体可以为LED灯。所述灯孔124可以使所述灯体200的光直接照射到外界,大大提高了灯光亮度,可以取得更好的灯光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所述包围部120设置带有灯孔124的导光槽122,将灯体200设置在所述灯孔124内,所述灯体200发出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122引导到外面,照明效果明显,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所述导光槽122可以起到聚光作用,将所述灯体200的光引导至固定的方向,避免光散射,从而提高灯光亮度,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所述导光槽122还可以起到给减震的作用。所述灯体200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可以保护所述灯体200,避免所述灯体200直接暴露在外面被磕碰损坏,同时也更加美观。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包围部120还包括环绕所述导光槽122设置的环形凸起126。所述环形凸起126凸出于所述包围部120表面。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环形凸起126可以保护所述鞋底主体110,避免所述鞋底主体110受到剐蹭。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环形凸起126表面覆盖有反射涂层。所述环形凸起126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的槽口周围。所述灯体200的光可以照射至所述环形凸起126。所述反射涂层可以反射所述灯体200的光,从而增大光照的范围,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槽122沿所述包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依次排列。所述包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为从鞋后跟部位至鞋尖部位。在一个实施例中,每一个所述导光槽122内都设置有设置于所述灯孔124内的所述灯体20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槽122设置有两个以上,从鞋后跟部位至鞋尖部位的方向,多个所述导光槽122的大小依次减小。在一个实施例中,靠近鞋尖部位的至少一个所述导光槽122内没有设置所述灯孔124和所述灯体200,防止运动过程中,脚尖部位过多的弯折会使内部线路损坏。在一个实施例中,靠近脚尖部位的两个所述导光槽122内没有设置所述灯孔124和所述灯体200。

在本实施例中,沿所述包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依次设置多个所述导光槽122,可以增大灯光照射范围及使灯光井然有序,进一步增强灯光效果,还可以根据需要控制多个所述灯体200产生不同的灯光颜色及多种闪烁图案。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体200卡设于所述灯孔124内,并凸出于所述灯孔124延伸入所述导光槽122。所述灯体200凸出于所述导光槽122的内壁表面。所述鞋底本体100的材料可以为弹性材料,所述灯孔124的直径大小略小于所述灯体200的直径,所述灯体200可以被弹性所述鞋底本体100牢牢地卡在所述灯孔124内。所述灯体200的固定方式不限,只要使所述灯体200可以固定于所述灯孔124内即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体200还可以用胶粘在所述灯孔124内。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灯体200卡设在所述灯孔124内,结构紧密。所述灯体200凸出于所述灯孔124延伸入所述导光槽122,可以使所述灯体200的光更多的进入所述导光槽122,从而使更多的光照射出去,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的底面。所述导光槽122的底面指所述导光槽122靠近所述鞋底主体110的一面。所述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的底面,可以使灯光均匀的照射所述导光槽122,照射到外界的光也更均匀,灯光效果更好。

请一并参见图2,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包围部120包括第一包围部127和第二包围部128。所述第一包围部127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所述第二包围部128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固定连接且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包围部128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且弯曲度大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的弯曲度。所述灯体200设置于开设于所述第二包围部128的所述导光槽122内。所述灯体200设置于位于所述第二包围部128的所述导光槽122内,可以使所述灯体200的光照射更远的距离。所述第一包围部127设置所述灯体200会因两脚互相挡光而影响灯光效果,浪费成本。

在本实施例中,只在所述第二包围部128设置所述灯体200,可以使外界更方便的直接获取到灯光信息,更加安全,还可以节约成本。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鞋底主体110还包括外底面112、内底面114、容纳槽116及分支槽118。所述外底面112用于与地面接触。所述内底面114与所述外底面112相对设置。所述容纳槽116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所述分支槽118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且与所述容纳槽116和所述灯孔124连通。

所述内底面114用于与鞋的其他部位连接。所述内底面114可以承受脚底的压力。可以理解,所述包围部120高于所述内底面114,使所述鞋底主体110中间凹陷呈船形,便于承接压力,及连接其他部件。所述内底面114、所述导光槽122与所述鞋底本体110的开模方向两两垂直。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容纳槽116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对应于鞋后跟的位置。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分支槽118呈弧形从所述容纳槽142延伸至所述灯孔124,避免导线弯折。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分支槽118还可以呈直角形延伸。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鞋底10还包括控制装置300及连接线400。所述控制装置300容置于所述容纳槽116,用于控制所述灯体200的亮灭。所述连接线400容置于所述分支槽118。所述连接线400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300和所述灯体200之间。

所述连接线400为导电线。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容纳槽116的形状大小与所述控制装置300一致。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鞋底本体100为弹性材料,所述容纳槽116的大小略小于所述控制装置300的大小,使所述控制装置300卡设在所述容纳槽116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容纳槽116的深度大于所述控制装置300的高度,可以保护所述控制装置300,避免被踩坏。所述控制装置300包括控制芯片,可以控制多个所述灯体200保持不同时间的亮起状态。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装置300可以控制多个所述灯体200从鞋后跟部位向鞋尖部位依次顺闪4圈后1.8秒,然后熄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控制装置300可以控制所述灯体200的亮灭,可以使多个所述灯体200形成更丰富的灯光组合,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装置300还包括电源及震动开关310。所述电源为所述灯体200提供电力。所述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时接通所述电源,使所述灯体200亮起。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源可以为电池。比如,如图1所示,所述电源可以为电压为3V的电池(CR2032),并设置于所述控制装置300中央。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震动开关310可以为弹簧开关。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震动开关310可以控制所述灯体200在受到震动时才接通所述电源亮起,使所述灯体200可以在走动时才亮,避免浪费电力,而且对震动反馈及时。

请一并参见图3,在一个实施例中,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发光鞋20,包括上述任一项实施例所述的发光鞋底10、鞋主体500和手控开关600。所述鞋主体500与所述发光鞋底10固定连接。所述手控开关600嵌设于所述鞋主体500表面。

可以理解,所述鞋主体500与所述发光鞋底10的所述内底面114粘接在一起。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手控开关600可以为按压式开关,按一下打开所述手控开关600,再按一下关闭所述手控开关60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手控开关600通过导线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300。具体地,所述手控开关600连接于所述电源和所述震动开关310之间。所述导线埋设于所述鞋主体500的鞋帮夹层内。

所述手控开关600用于控制所述电源的开关。在一个实施例中,当所述手控开关600打开时,所述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即可使所述灯体200接通所述电源。当所述手控开关600关闭时,即使所述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所述灯体200也不会接通电源。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手控开关600与所述鞋主体500的表面齐平或略低于所述鞋主体500的表面,可以避免误触。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手控开关600设置于鞋帮靠近鞋后跟的位置,可以减少误触。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鞋20在所述包围部120设置有八个所述导光槽122,其中靠近鞋后跟的六个所述导光槽122设置有所述灯体200。当所述手控开关600打开时,所述六个导光槽122从鞋后跟部位向鞋尖部位依次顺闪4圈后1.8秒,然后熄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鞋20通过在所述包围部120设置带有灯孔124的导光槽122,将灯体200设置在所述灯孔124内,所述灯体200发出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122引导到外面,照明效果明显,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所述导光槽122可以起到聚光作用,将所述灯体200的光引导至固定的方向,避免光散射,从而提高灯光亮度,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所述导光槽122还可以起到减震的作用。所述灯体200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可以保护所述灯体200,避免所述灯体200直接暴露在外面被磕碰损坏,同时也更加美观。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因此,本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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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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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10)授权公告号 (45)授权公告日 (21)申请号 201820444935.2 (22)申请日 2018.03.30 (73)专利权人 天津安健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300041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 北路65号汇金中心19层 (72)发明人 林官斌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公司 11606 代理人 贾满意 (51)Int.Cl. A43B 3/00(2006.01) A43B 13/18(2006.01) F21V 33/00(2006.01) (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

2、(54)实用新型名称 发光鞋底及发光鞋 (57)摘要 一种发光鞋底, 包括: 鞋底本体、 鞋底主体、 包围部、 至少一个导光槽、 至少一个灯孔及至少 一个灯体。 所述鞋底本体包括鞋底主体, 以及环 绕所述鞋底主体设置的包围部。 所述至少一个导 光槽开设于所述包围部。 所述灯孔设置于所述导 光槽内, 并贯通所述包围部。 所述灯体设置于所 述灯孔内。 通过在所述包围部设置带有灯孔的导 光槽, 将灯体设置在所述灯孔内, 所述灯体发出 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引导到外面, 照明 效果明显, 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6页 附图2页 CN 208339000 U 2019.01.08。

3、 CN 208339000 U 1.一种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包括: 鞋底本体(100), 包括鞋底主体(110), 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110)设置的包围部 (120); 至少一个导光槽(122), 开设于所述包围部(120); 至少一个灯孔(124), 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 并贯通所述包围部(120); 至少一个灯体(200), 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个灯孔(124)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围部(120)还包括环绕所述导 光槽(122)设置的环形凸起(12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环形凸起(126)表面覆盖。

4、有反射 涂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122)沿所述包 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依次排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灯体(200)卡设于所述灯孔(124) 内, 并凸出于所述灯孔(124)延伸入所述导光槽(12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围部(120)包括: 第一包围部(127), 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第二包围部(128), 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固定连接且相对设置, 所述第二包围部 (128)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且弯曲度大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的弯曲度, 。

5、所述灯 体(200)设置于开设于所述第二包围部(128)的所述导光槽(122)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鞋底主体(110)还包括: 外底面(112), 用于与地面接触; 内底面(114), 与所述外底面(112)相对设置; 容纳槽(116), 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 分支槽(118), 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 且与所述容纳槽(116)和所述灯孔(124)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鞋底(10)还包括: 控制装置(300), 容置于所述容纳槽(116), 用于控制所述灯体(200)的亮灭; 连接线(400), 容。

6、置于所述分支槽(118), 所述连接线(400)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300) 和所述灯体(200)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发光鞋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300)还包括: 电源, 为所述灯体(200)提供电力; 震动开关(310), 受到震动时接通所述电源, 使所述灯体(200)亮起。 10.一种发光鞋, 其特征在于, 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发光鞋底(10)、 鞋主体 (500)和手控开关(600), 所述鞋主体(500)与所述发光鞋底(10)固定连接, 所述手控开关 (600)嵌设于所述鞋主体(500)表面。 权 利 要 求 书 1/1 页 2 CN 20833900。

7、0 U 2 发光鞋底及发光鞋 技术领域 0001 本申请涉及鞋灯领域, 特别是涉及发光鞋底及发光鞋。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对鞋子的功能性的要求越来越多, 当然随着技术的不断革 新, 鞋子的品种更加的多种多样。 人们在夜晚行走的时候, 可能由于灯光昏暗, 行走很不安 全, 所以人们设计了会发光的鞋。 但现有的发光鞋发光效果很差, 很难起到警示作用。 因此, 现急需一种发光效果更好的发光鞋。 实用新型内容 0003 基于此, 有必要针对传统的发光鞋发光效果不好问题, 提供一种发光鞋底及具有 其的发光鞋。 0004 一种发光鞋底, 包括: 0005 鞋底本体, 包括鞋底主体, 。

8、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设置的包围部; 0006 至少一个导光槽, 开设于所述包围部; 0007 至少一个灯孔, 设置于所述导光槽内, 并贯通所述包围部; 0008 至少一个灯体, 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个灯孔内。 0009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包围部还包括环绕所述导光槽设置的环形凸起。 0010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环形凸起表面覆盖有反射涂层。 001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沿所述包围部的延伸方向依次排列。 0012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灯体卡设于所述灯孔内, 并凸出于所述灯孔延伸入所 述导光槽。 0013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包围部包括: 0014 第一包。

9、围部, 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0015 第二包围部, 与所述第一包围部固定连接且相对设置, 所述第二包围部从鞋后跟 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且弯曲度大于所述第一包围部的弯曲度, 所述灯体设置于开设于所述 第二包围部的所述导光槽内。 0016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鞋底主体还包括: 0017 外底面, 用于与地面接触; 0018 内底面, 与所述外底面相对设置; 0019 容纳槽, 设置于所述内底面; 0020 分支槽, 设置于所述内底面, 且与所述容纳槽和所述灯孔连通。 002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发光鞋底还包括: 0022 控制装置, 容置于所述容纳槽, 用于控制所述灯体的亮灭。

10、; 0023 连接线, 容置于所述分支槽, 所述连接线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和所述灯体之间。 0024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 说 明 书 1/6 页 3 CN 208339000 U 3 0025 电源, 为所述灯体提供电力; 0026 震动开关, 受到震动时接通所述电源, 使所述灯体亮起。 0027 一种发光鞋, 包括上述任一项实施例所述的发光鞋底、 鞋主体和手控开关, 所述鞋 主体与所述发光鞋底固定连接, 所述手控开关嵌设于所述鞋主体表面。 0028 本申请实施例的发光鞋底, 包括鞋底本体、 鞋底主体、 包围部、 导光槽、 灯孔和灯 体。 通过在所述包围部开设带有灯孔的导。

11、光槽, 将灯体设置在所述灯孔内, 所述灯体发出的 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引导到外面, 照明效果明显, 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所述导光槽 可以起到聚光作用, 将所述灯体的光引导至固定的方向, 避免光散射, 从而提高灯光亮度, 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所述导光槽还可以起到给减震的作用。 所述灯体设置于所述导光槽 内, 可以保护所述灯体, 避免所述灯体直接暴露在外面被磕碰损坏, 同时也更加美观。 附图说明 0029 图1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发光鞋的结构示意图; 0030 图2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发光鞋底的结构示意图; 0031 图3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鞋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0032 附图标号说。

12、明: 0033 10 发光鞋底 0034 100 鞋底本体 0035 110 鞋底主体 0036 112 外底面 0037 114 内底面 0038 116 容纳槽 0039 118 分支槽 0040 120 包围部 0041 122 导光槽 0042 124 灯孔 0043 126 环形凸起 0044 127 第一包围部 0045 128 第二包围部 0046 200 灯体 0047 300 控制装置 0048 310 震动开关 0049 400 连接线 0050 500 鞋主体 0051 600 手控开关 0052 20 发光鞋 具体实施方式 0053 为使本申请的上述目的、 特征和优点能。

13、够更加明显易懂,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 说 明 书 2/6 页 4 CN 208339000 U 4 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 请。 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 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 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的限制。 0054 需要说明的是, 当元件被称为 “固定于” 另一个元件, 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 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 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 “连接” 另一个元件, 它可以是直接连接 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0055 除非另有定义, 本文所。

14、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 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 本文中在本申请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 体的实施例的目的, 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申请。 本文所使用的术语 “及/或” 包括一个或多个相 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0056 请参见图1, 本申请提供一种发光鞋底10, 包括鞋底本体100、 鞋底主体110、 至少一 个导光槽122、 至少一个灯孔124及至少一个灯体200。 所述鞋底本体100包括鞋底主体110, 以及环绕所述鞋底主体110设置的包围部120。 所述至少一个导光槽122开设于所述包围部 120。 所述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

15、内, 并贯通所述包围部120。 所述灯体200设置于所 述灯孔124内。 0057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形状为适合脚型的形状。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鞋底本体100 呈船形, 从鞋后跟部位至鞋尖部位逐渐缩窄。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大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 置。 可以理解, 所述包围部120设置于所述鞋底主体110周边且凸出于所述鞋底主体110的表 面, 所述鞋底主体110与所述包围部120包围形成一个凹槽。 可以理解,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 材料不限, 只要能保持形状即可。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材料可以为EVA(乙 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

16、材料可以为透明材质, 可以更 大范围进行光照。 0058 所述导光槽122的形状不限, 只要能使所述灯体200的光射出即可。 在一个实施例 中, 所述导光槽122的槽底面积比所述导光槽122的槽口面积小, 即所述导光槽122呈喇叭 状, 有利于使所述灯体200的光照向更大的区域, 产生更明显的灯光效果。 可以理解, 所述导 光槽122可以为多边形结构。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导光槽122的底面可以为六边形结构, 每 条边向外延伸至所述导光槽122的开口, 形成六边形的所述导光槽122。 所述六边形的每一 条边都可以引导灯光射向所述边的延伸方向。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导光槽122的内壁可以 设。

17、置一层反射涂层, 所述反射涂层可以更方便的将所述灯体200的光反射至外界。 0059 所述灯孔124可以设置在所述导光槽122内壁的任何一处。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 灯孔124的形状大小与所述灯体200的轮廓一致。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灯孔124与所述灯体 200的轮廓可以都为圆形。 所述灯孔124的直径略小于所述灯体200的直径, 依据所述鞋底本 体100本身材料的弹性将所述灯体200卡在所述灯孔124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灯体可以 为LED灯。 所述灯孔124可以使所述灯体200的光直接照射到外界, 大大提高了灯光亮度, 可 以取得更好的灯光效果。 0060 在本实施例中, 通过。

18、在所述包围部120设置带有灯孔124的导光槽122, 将灯体200 设置在所述灯孔124内, 所述灯体200发出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122引导到外面, 照 明效果明显, 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所述导光槽122可以起到聚光作用, 将所述灯体200的光 引导至固定的方向, 避免光散射, 从而提高灯光亮度, 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所述导光槽122 说 明 书 3/6 页 5 CN 208339000 U 5 还可以起到给减震的作用。 所述灯体200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 可以保护所述灯体200, 避免所述灯体200直接暴露在外面被磕碰损坏, 同时也更加美观。 0061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

19、述包围部120还包括环绕所述导光槽122设置的环形凸起126。 所述环形凸起126凸出于所述包围部120表面。 在本实施例中, 所述环形凸起126可以保护所 述鞋底主体110, 避免所述鞋底主体110受到剐蹭。 0062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环形凸起126表面覆盖有反射涂层。 所述环形凸起126设置 于所述导光槽122的槽口周围。 所述灯体200的光可以照射至所述环形凸起126。 所述反射涂 层可以反射所述灯体200的光, 从而增大光照的范围, 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0063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导光槽122沿所述包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依次排列。 所述包 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为从鞋后跟部位。

20、至鞋尖部位。 在一个实施例中, 每一个所述导光槽122 内都设置有设置于所述灯孔124内的所述灯体200。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导光槽122设置有 两个以上, 从鞋后跟部位至鞋尖部位的方向, 多个所述导光槽122的大小依次减小。 在一个 实施例中, 靠近鞋尖部位的至少一个所述导光槽122内没有设置所述灯孔124和所述灯体 200, 防止运动过程中, 脚尖部位过多的弯折会使内部线路损坏。 在一个实施例中, 靠近脚尖 部位的两个所述导光槽122内没有设置所述灯孔124和所述灯体200。 0064 在本实施例中, 沿所述包围部120的延伸方向依次设置多个所述导光槽122, 可以 增大灯光照射范围及。

21、使灯光井然有序, 进一步增强灯光效果, 还可以根据需要控制多个所 述灯体200产生不同的灯光颜色及多种闪烁图案。 0065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灯体200卡设于所述灯孔124内, 并凸出于所述灯孔124延伸 入所述导光槽122。 所述灯体200凸出于所述导光槽122的内壁表面。 所述鞋底本体100的材 料可以为弹性材料, 所述灯孔124的直径大小略小于所述灯体200的直径, 所述灯体200可以 被弹性所述鞋底本体100牢牢地卡在所述灯孔124内。 所述灯体200的固定方式不限, 只要使 所述灯体200可以固定于所述灯孔124内即可。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灯体200还可以用胶粘 在所述灯孔1。

22、24内。 0066 在本实施例中, 所述灯体200卡设在所述灯孔124内, 结构紧密。 所述灯体200凸出 于所述灯孔124延伸入所述导光槽122, 可以使所述灯体200的光更多的进入所述导光槽 122, 从而使更多的光照射出去, 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0067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的底面。 所述导光槽122的底 面指所述导光槽122靠近所述鞋底主体110的一面。 所述灯孔124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的底 面, 可以使灯光均匀的照射所述导光槽122, 照射到外界的光也更均匀, 灯光效果更好。 0068 请一并参见图2,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包围部120包括第。

23、一包围部127和第二包围 部128。 所述第一包围部127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所述第二包围部128与所述第一包 围部127固定连接且相对设置。 所述第二包围部128从鞋后跟沿曲线延伸至鞋尖, 且弯曲度 大于所述第一包围部127的弯曲度。 所述灯体200设置于开设于所述第二包围部128的所述 导光槽122内。 所述灯体200设置于位于所述第二包围部128的所述导光槽122内, 可以使所 述灯体200的光照射更远的距离。 所述第一包围部127设置所述灯体200会因两脚互相挡光 而影响灯光效果, 浪费成本。 0069 在本实施例中, 只在所述第二包围部128设置所述灯体200, 可以使外界更。

24、方便的 直接获取到灯光信息, 更加安全, 还可以节约成本。 说 明 书 4/6 页 6 CN 208339000 U 6 0070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鞋底主体110还包括外底面112、 内底面114、 容纳槽116及分 支槽118。 所述外底面112用于与地面接触。 所述内底面114与所述外底面112相对设置。 所述 容纳槽116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 所述分支槽118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 且与所述容纳槽 116和所述灯孔124连通。 0071 所述内底面114用于与鞋的其他部位连接。 所述内底面114可以承受脚底的压力。 可以理解, 所述包围部120高于所述内底面114, 使所述鞋。

25、底主体110中间凹陷呈船形, 便于 承接压力, 及连接其他部件。 所述内底面114、 所述导光槽122与所述鞋底本体110的开模方 向两两垂直。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容纳槽116设置于所述内底面114对应于鞋后跟的位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分支槽118呈弧形从所述容纳槽142延伸至所述灯孔124, 避免导线弯 折。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分支槽118还可以呈直角形延伸。 0072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发光鞋底10还包括控制装置300及连接线400。 所述控制装 置300容置于所述容纳槽116, 用于控制所述灯体200的亮灭。 所述连接线400容置于所述分 支槽118。 所述连接线400。

26、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300和所述灯体200之间。 0073 所述连接线400为导电线。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容纳槽116的形状大小与所述控 制装置300一致。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鞋底本体100为弹性材料, 所述容纳槽116的大小略 小于所述控制装置300的大小, 使所述控制装置300卡设在所述容纳槽116内。 在一个实施例 中, 所述容纳槽116的深度大于所述控制装置300的高度, 可以保护所述控制装置300, 避免 被踩坏。 所述控制装置300包括控制芯片, 可以控制多个所述灯体200保持不同时间的亮起 状态。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控制装置300可以控制多个所述灯体200从鞋后跟部位向。

27、鞋尖 部位依次顺闪4圈后1.8秒, 然后熄灭。 0074 在本实施例中, 所述控制装置300可以控制所述灯体200的亮灭, 可以使多个所述 灯体200形成更丰富的灯光组合, 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0075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控制装置300还包括电源及震动开关310。 所述电源为所述 灯体200提供电力。 所述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时接通所述电源, 使所述灯体200亮起。 在一 个实施例中, 所述电源可以为电池。 比如, 如图1所示, 所述电源可以为电压为3V的电池 (CR2032), 并设置于所述控制装置300中央。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震动开关310可以为弹簧 开关。 在本实施例中, 。

28、所述震动开关310可以控制所述灯体200在受到震动时才接通所述电 源亮起, 使所述灯体200可以在走动时才亮, 避免浪费电力, 而且对震动反馈及时。 0076 请一并参见图3, 在一个实施例中,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发光鞋20, 包括上述任一项 实施例所述的发光鞋底10、 鞋主体500和手控开关600。 所述鞋主体500与所述发光鞋底10固 定连接。 所述手控开关600嵌设于所述鞋主体500表面。 0077 可以理解, 所述鞋主体500与所述发光鞋底10的所述内底面114粘接在一起。 在一 个实施例中, 所述手控开关600可以为按压式开关, 按一下打开所述手控开关600, 再按一下 关闭所述手控开。

29、关600。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手控开关600通过导线连接于所述控制装置 300。 具体地, 所述手控开关600连接于所述电源和所述震动开关310之间。 所述导线埋设于 所述鞋主体500的鞋帮夹层内。 0078 所述手控开关600用于控制所述电源的开关。 在一个实施例中, 当所述手控开关 600打开时, 所述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即可使所述灯体200接通所述电源。 当所述手控开关 600关闭时, 即使所述震动开关310受到震动, 所述灯体200也不会接通电源。 在一个实施例 说 明 书 5/6 页 7 CN 208339000 U 7 中, 所述手控开关600与所述鞋主体500的表面齐平或略。

30、低于所述鞋主体500的表面, 可以避 免误触。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手控开关600设置于鞋帮靠近鞋后跟的位置, 可以减少误触。 0079 在一个实施例中, 所述发光鞋20在所述包围部120设置有八个所述导光槽122, 其 中靠近鞋后跟的六个所述导光槽122设置有所述灯体200。 当所述手控开关600打开时, 所述 六个导光槽122从鞋后跟部位向鞋尖部位依次顺闪4圈后1.8秒, 然后熄灭。 0080 在本实施例中, 所述发光鞋20通过在所述包围部120设置带有灯孔124的导光槽 122, 将灯体200设置在所述灯孔124内, 所述灯体200发出的光可以直接通过所述导光槽122 引导到外面, 照。

31、明效果明显, 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所述导光槽122可以起到聚光作用, 将所 述灯体200的光引导至固定的方向, 避免光散射, 从而提高灯光亮度, 产生更好的灯光效果。 所述导光槽122还可以起到减震的作用。 所述灯体200设置于所述导光槽122内, 可以保护所 述灯体200, 避免所述灯体200直接暴露在外面被磕碰损坏, 同时也更加美观。 0081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 为使描述简洁, 未对上述实 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 然而, 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 在矛盾, 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82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 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 但并 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 应当指出的是,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来说, 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 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 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 护范围。 因此, 本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说 明 书 6/6 页 8 CN 208339000 U 8 图1 图2 说 明 书 附 图 1/2 页 9 CN 208339000 U 9 图3 说 明 书 附 图 2/2 页 10 CN 208339000 U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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