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混凝土预制梁与钢梁的连接结构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具体为一种混凝土预制梁与钢梁的连接结
构。
背景技术
楼面混凝土次梁通常为铰接连接形式,现场铰接方式的缺点在于,跨中弯矩
值,梁内应力分配不均,中间大,两边小,梁未充分发挥全截面的作用;铰接
连接的刚度值较小,跨中挠度较大;同时,现场作业需要耗费大量的劳动力且
工期长,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涨,以现场作业为主的传统粗放型建造工艺
已严重阻碍了低碳、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结构上,传统的混凝土建筑结构,当跨度较大时,梁高和配筋会随之增大;
当梁高受限制时,底部柱网通常不会很大,柱子较多的建筑室内分隔与设备布
置不灵活,可改造性与使用性比较差。
综上所述,提供一种新的建造技术,同时对节点连接结构进行改进,用以解
决上述传统混凝土建筑结构的弊端,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显
得尤为必要。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混凝土预制梁与钢梁的连接结构,其主要
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混凝土预制梁与钢梁的连接结构,其包括预先浇制的混凝土叠合梁(1)
及工厂预制的钢结构梁(2),所述混凝土叠合梁(1)安装于相邻的主梁之间,
所述混凝土叠合梁(1)延伸方向的本体上设有预埋件(3),所述预埋件(3)
成型有延伸至混凝土叠合梁(1)外部且供钢结构梁(2)固定就位的连接板Ⅰ
(31)、连接板Ⅱ(32),连接板Ⅰ(31)、连接板Ⅱ(32)于混凝土叠合梁(1)
延伸方向的两侧对称布置,于连接板Ⅰ(31)、连接板Ⅱ(32)上分别成型有螺
栓孔Ⅰ(33),于钢结构梁(2)延伸方向的两端分别成型有与螺栓孔Ⅰ(33)
相适配的螺栓孔Ⅱ(21),于螺栓孔Ⅰ(33)、螺栓孔Ⅱ(21)之间连接的高强
螺栓(5)将混凝土叠合梁(1)与钢结构梁(2)固定为十字交叉结构。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混凝土叠合梁(1)延伸方向的顶侧
均布有外露箍筋(11),于外露箍筋(11)的底侧均布有沿混凝土叠合梁(1)
延伸的负弯矩钢筋(4),所述外露箍筋(11)与负弯矩钢筋(4)通过捆扎或者
焊接固定。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钢结构梁(2)为工形钢梁,所述螺
栓孔Ⅰ(33)沿工形钢梁的腹板高度方向等间距设置,所述工形钢梁上、下翼
缘的端部与预埋件(3)焊接固定。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在连接结构上,于混凝土叠合梁的本体上预留有预埋件,与预埋件连为
一体的连接板分别连接两侧的钢结构梁,节点采用高强螺栓紧固,钢结构梁翼
缘端用焊缝连接,使预制钢梁形成连续梁结构形式,显著提高了结构及节点的
刚性;
(2)连续梁的结构形式,大大减小了梁跨内弯矩的绝对值,使梁内应力分配
更加均匀合理,从而减少材料用量和结构自重,降低恒载的内力,使梁承担的
弯矩值进一步减小;
(3)通过预制梁极大的保证了构件质量,与传统的连接结构相比,工期可缩
短,同时工程质量得到了改善,安全性大幅提升,综合效益极其显著。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一种混凝土预制梁与钢梁的连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中混凝土叠合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混凝土叠合梁与钢结构梁固定就位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
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
参见图1-3,一种混凝土预制梁与钢梁的连接结构,其包括预先浇制的混凝土
叠合梁1及工厂预制的钢结构梁2,混凝土叠合梁1安装于相邻的主梁之间且端
部通过节点连接件与主梁固定,于混凝土叠合梁1延伸方向的本体上设有预埋
件3,预埋件3成型有延伸至混凝土叠合梁1外部且供钢结构梁1固定就位的连
接板Ⅰ31、连接板Ⅱ32,连接板Ⅰ31、连接板Ⅱ32于混凝土叠合梁1延伸方向
的两侧对称布置,于连接板Ⅰ31、连接板Ⅱ31上分别成型有螺栓孔Ⅰ33,于钢
结构梁2延伸方向的两端分别成型有与螺栓孔Ⅰ33相适配的螺栓孔Ⅱ21,连接
板Ⅰ31、连接板Ⅱ32分别与钢结构梁2端部对齐后,通过设于螺栓孔Ⅰ33、螺
栓孔Ⅱ21之间的高强螺栓5将混凝土叠合梁1与钢结构梁2固定为十字交叉结
构。
参见图1,为了提高混凝土叠合梁1与钢结构梁2节点连接处的刚性,进一步
的改进之处在于,混凝土叠合梁1延伸方向的顶侧均布有外露箍筋11,于外露
箍筋11的底侧均布有沿混凝土叠合梁1延伸的负弯矩钢筋4,外露箍筋11与负
弯矩钢筋4通过捆扎或者焊接固定,于外露箍筋11与负弯矩钢筋4构成的腔体
内填充混凝土浆后成型为整体结构。
为了提高钢结构梁与工形钢梁连接的刚性,作为优选的,本发明中的钢结构
梁1优选工形钢梁,螺栓孔Ⅰ21沿工形钢梁的腹板高度延伸方向等间距设置,
工形钢梁上、下翼缘的端部与预埋件3通过焊接固定,预埋件3可为金属块件。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实
施方式,凡是属于本发明原理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
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若干改进,这些改
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