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食品加工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烤肉串的调料配方。
背景技术
烤肉目前已成为流行于全国间的一种美食。烤肉的调味料更是烤肉制作过 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料。烤肉调味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烤肉的质量和口味。 目前,市面上使用的烤肉调味品主要采用小茴香、辣椒、盐、孜然等。在烤制 时,由制作人根据经验将调味品撒在烤肉的表面,而且各种调味品是分开添加, 容易造成撒放不均匀,使烤肉成品的质量难以控制。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的上述缺陷和问题,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烤肉串调料配方,解 决了由于烤肉的调料撒放不均匀,造成烤肉成品的质量难以控制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烤肉串调料,由辣椒面、大豆、草果、八角、花椒、茴香面、陈皮、 盐、味精、柠檬酸、植物油、花椒油、香辛料、水按照500、200、4、3、20、 10、4、100、10、40、600、100、10、600的重量份配比制成,并经过下列步骤 制作:
1)将所述配比的大豆、草果、八角、花椒、陈皮炒熟后,去皮,磨成粉状, 再加入茴香面、辣椒面、盐、味精、香辛料搅拌均匀,再加入所述配比的柠檬 酸和水搅拌均匀成浆状;
2)将调制成的浆状调料放入密封容器中,在室温18-25℃中放置20-25天 进行发酵,当浆状调料由酸性气味转变成鲜辣气味时,发酵就完成了;
3)发酵完成后再加入上述配比的植物油、花椒油并搅拌均匀制成麻辣酱;
4)在步骤3)完成的麻辣酱加入高汤、酱油和糖,其重量份为5:15:3, 进行搅拌均匀即可。完成后的烤肉串调料放置于封盖容器中存储。
具体地,在步骤4)中的高汤为将鸡骨、鸭骨或猪骨中的一种,加入清水后 小火熬煮至少2个小时制成。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烤肉串制作方法,按照以下步骤制备:
1)将新鲜的肉切成条片状,并串在竹签上;
2)将串好的肉串刷一层上述的烤肉串调料,肉串与烤肉串调料的重量配比 为10:1,不需要进行腌制,不加入食品添加剂,保证了肉的新鲜原味;
3)将串好的肉串放置在炉上,刷上一层香油进行烘烤,待烤至七成熟时, 将肉串放到上述的烤肉串调料内浸泡5-7秒,然后取出再烘烤直至烤熟,最后 撒上芝麻和辣椒面即可。
本发明通过按照标准比例配制制成烤肉串调料,在烤肉过程中使用避免了 由于调料撒放不均匀,造成烤肉成品的质量难以控制的问题,从而确保每个烤 肉串的品质味道一致。同时,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烤肉串制作方法,其无需对 肉串进行腌制,节约了制作时间并保证了肉的鲜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 仅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 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 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一种烤肉串调料,由辣椒面、大豆、草果、八角、花椒、茴香 面、陈皮、盐、味精、柠檬酸、植物油、花椒油、香辛料、水按照以下重量份 配比制成:500、200、4、3、20、10、4、100、10、40、600、100、10、600, 并经过下列步骤制作:
1)将所述配比的大豆、草果、八角、花椒、陈皮炒熟后,去皮,磨成粉状, 再加入茴香面、辣椒面、盐、味精、香辛料搅拌均匀,再加入所述配比的柠檬 酸和水搅拌均匀成浆状;
2)将调制成的浆状调料放入密封容器中,在室温18-25℃中放置20-25天 进行发酵,当浆状调料由酸性气味转变成鲜辣气味时,发酵就完成了;
3)发酵完成后再加入上述配比的植物油、花椒油并搅拌均匀制成麻辣,其 中,高汤为将鸡骨、鸭骨或猪骨中的一种,加入清水后小火熬煮至少2个小时 制成;
4)在步骤3)完成的麻辣酱加入高汤、酱油和糖,其重量份为5:15:3, 进行搅拌均匀即可。
完成后的烤肉串调料放置于封盖容器中存储,在需要使用时再拿出来。通过 这种标准比例配制制成烤肉串调料,在烤肉串过程中使用避免了由于调料撒放 不均匀造成烤肉成品的质量难以控制的问题,保证了成品味道的一致性,满足 流程化生产过程中对质量的控制。
本发明还提供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烤肉串制作方法,按照以下步骤制作:
1)将新鲜的肉切成条片状,并串在竹签上;
2)将串好的肉串刷一层上述的烤肉串调料,肉串与烤肉串调料的重量配比 为10:1,不需要进行腌制,不加入食品添加剂,保证了肉的新鲜原味;
3)将串好的肉串放置在炉上,刷上一层香油进行烘烤,待烤至七成熟时, 将肉串放到上述的烤肉串调料内浸泡5-7秒,然后取出再烘烤直至烤熟,最后 撒上芝麻和辣椒面即可。
由于该烤肉串制作方法无需对肉串进行腌制,也不需要添加其他的食品添加 剂,节约了烤肉串的制作时间并保证了肉的鲜味。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 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 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 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