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一种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包括冲击锤(1)、拉压箱(3)和外部动力源,所述冲击锤(1)位于所述拉压箱(3)的上方,所述冲击锤(1)和所述拉压箱(3)均设有供预制桩(7)自由穿过的同轴中心孔,所述外部动力源与所述冲击锤(1)相连接以驱动所述冲击锤(1)进行冲击,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桩帽(5)、至少两根拉杆(4)以及与所述拉杆(4)一一对应的至少两套拉杆夹紧机构,所述桩帽(5)位于所述冲击锤(1)的上方,所述拉杆夹紧机构设于所述桩帽(5)的内部,所述拉杆(4)的下端与所述拉压箱(3)固接,所述拉杆(4)的上端穿过所述桩帽(5)并通过相应的所述拉杆夹紧机构与所述桩帽(5)可调节地连接。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制桩(7)的位于所述冲击锤(1)与所述拉压箱(3)之间的部分套设有缓冲垫(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制桩(7)的桩顶设有桩垫(6)。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帽(5)具有对称分布的至少两个分支,每个分支内设有一套所述拉杆夹紧机构,所述拉杆夹紧机构为双斜楔面拉杆夹紧机构。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4)的上部固设有多个上大下小的锥台(16),所述拉杆(4)的高度可以调节。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帽(5)的每个分支上设有一个供对应的所述拉杆(4)穿过的通孔;在每个分支内,在所述通孔的两侧开设有两个同向敞口的水平平行导向槽(14),在两个导向槽(14)的垂直方向上开设有相向的凹槽(15),各凹槽(15)与相应的通孔和导向槽(14)相贯通。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每套所述拉杆夹紧机构包括:装设于所述导向槽(14)内的两个V字销(9)、可滑动地安装于所述凹槽(15)内的两个斜楔块(8)、固设在所述分支内的两个油缸(13)、以及两套分别连接同侧的所述V字销(9)和油缸(13)的连杆曲柄机构;所述V字销(9)的前端与其中的连杆(11)相连,该连杆(11)与其中的曲柄(12)相连,该曲柄(12)再与所述油缸(13)相连。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V字销(9)的尾端大,前端小,在所述导向槽(14)内,所述V字销(9)的尾端安装有使其复位的复位弹簧(10)。
根据权利要求5‑8任一项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帽(5)呈对称的人字形、十字形或五角形,其具有三个、四个或五个对称分布的所述分支;相应地,所述拉杆(4)设有三根、四根或者五根,它们均布在所述预制桩(7)周围,与所述预制桩(7)并列布置。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反拉式冲击沉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锤(1)呈圆柱形,所述拉压箱(3)呈圆盘形,所述拉杆(4)为圆柱形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