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水稻中养殖小龙虾的生态型养殖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水稻龙虾混合养殖领域,具体是一种在水稻中养殖小龙虾的生态型养殖方法。
背景技术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生态养殖,比如在稻田中养殖小龙虾,这种混养的方式是把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人工营造的生态系统,使小龙虾与水稻互利共生。在稻田养龙虾有三个优点:一是增产增收;二是龙虾能吃掉田中的野杂草和水生生物,而不吃稻秧,还能消灭包括蚊子在内的危害性幼虫,可起到除草除害作用;三是鱼、虾游动、觅食有助于稻田松土、活水、通气,可增加田水溶氧量,同时通过新陈代谢排出大量粪便,起到了增肥的效果。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在水稻中养殖小龙虾的生态型养殖方法,该方法简单、成本低廉。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在水稻中养殖小龙虾的生态型养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池塘开发:将稻田挖成回形池,沟宽5m,深1.2m,池中间有十字沟,在池塘四周用竹片围起高45-60厘米的防逃墙;在池内种植水葫芦;将生石灰水撒入池塘内消毒,保持池水深度为50-80厘米,并对田埂加固防止倒塌;
(2)虾苗放养:每亩池塘放养2-3厘米长的幼虾7000-9000尾;同时在塘水中放养40-60克的花鲢300尾;
(3)精心喂食:放养虾苗后3天内,向放养后的池塘投以绞碎的小鱼和碎肉,在3-30天内投放小杂鱼、下脚碎肉或配合饲料,待虾苗长至6-7厘米时,投喂轧碎的螺蛳、河蚌及植物性饲料;
(4)水质管理:每周加水15-20厘米深,池水透明度控制在35厘米深以上;
(5)适时捕捞:在虾苗饲养2个月后,对体重达到商品规格的龙虾及时捕捞,减少龙虾的养殖密度,促进龙虾快速生长,可降低成本,增加产量和提高质量。捕捞要注意气候的变化,天气闷热时不要捕捞,此时天气缺氧,龙虾在笼中就会死亡,捕捞要多放地笼,勤收地笼,减少龙虾在地笼的时间,确保龙虾的鲜活度。
优选的,所述步骤(1)中所种植的水葫芦覆盖面为池塘水面的1/3-1/2。
优选的,所述步骤(3)中的植物性饲料为麦子、麸皮、玉米、饼粕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方法简单、成本低廉,采用小龙虾稻田生态养殖模式,可将小龙虾养殖与水稻种植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互利共生,充分发挥农田的生产力,提高农田经营的经济效益。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在水稻中养殖小龙虾的生态型养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池塘开发:将稻田挖成回形池,沟宽5m,深1.2m,池中间有十字沟,在池塘四周用竹片围起高45厘米的防逃墙;在池内种植水葫芦,水葫芦覆盖面为池塘水面的1/3;将生石灰水撒入池塘内消毒,保持池水深度为50厘米,并对田埂加固防止倒塌;
(2)虾苗放养:每亩池塘放养2厘米长的幼虾9000尾;同时在塘水中放养40克的花鲢300尾;
(3)精心喂食:放养虾苗后3天内,向放养后的池塘投以绞碎的小鱼和碎肉,在3-30天内投放小杂鱼、下脚碎肉或配合饲料,待虾苗长至6厘米时,投喂轧碎的螺蛳、河蚌及玉米和饼粕的混合饲料;
(4)水质管理:每周加水15厘米深,池水透明度控制在35厘米深以上;
(5)适时捕捞:在虾苗饲养2个月后,对体重达到商品规格的龙虾及时捕捞,减少龙虾的养殖密度,促进龙虾快速生长,可降低成本,增加产量和提高质量。捕捞要注意气候的变化,天气闷热时不要捕捞,此时天气缺氧,龙虾在笼中就会死亡,捕捞要多放地笼,勤收地笼,减少龙虾在地笼的时间,确保龙虾的鲜活度。
实施例2:
一种在水稻中养殖小龙虾的生态型养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池塘开发:将稻田挖成回形池,沟宽5m,深1.2m,池中间有十字沟,在池塘四周用竹片围起高60厘米的防逃墙;在池内种植水葫芦,所种植的水葫芦覆盖面为池塘水面的1/2;将生石灰水撒入池塘内消毒,保持池水深度为80厘米,并对田埂加固防止倒塌;
(2)虾苗放养:每亩池塘放养3厘米长的幼虾7000尾;同时在塘水中放养50克的花鲢300尾;
(3)精心喂食:放养虾苗后3天内,向放养后的池塘投以绞碎的小鱼和碎肉,在3-30天内投放小杂鱼、下脚碎肉或配合饲料,待虾苗长至7厘米时,投喂轧碎的螺蛳、河蚌及麦子和麸皮的混合饲料;
(4)水质管理:每周加水20厘米深,池水透明度控制在35厘米深以上;
(5)适时捕捞:在虾苗饲养2个月后,对体重达到商品规格的龙虾及时捕捞,减少龙虾的养殖密度,促进龙虾快速生长,可降低成本,增加产量和提高质量。捕捞要注意气候的变化,天气闷热时不要捕捞,此时天气缺氧,龙虾在笼中就会死亡,捕捞要多放地笼,勤收地笼,减少龙虾在地笼的时间,确保龙虾的鲜活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方式和说明书中的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