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压机用收料机构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制冷设备生产与制造的一种收料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旋压机用收料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生产制冷设备压缩机管路中过滤器的时候,需要使用到旋压机,旋压机的技术原理是通过旋转使之受力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同时在某个方向给予一定的压力使金属材料沿着这一方向变形和流动而成型某一形状,在操作完成之后,需要操作员手工进行卸料、装箱打包,这样增加了人工成本,并且装箱打包容易出现失误,致使少装或者多装,生产效率低下。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实现卸料以及装箱打包自动化的旋压机用收料机构。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旋压机用收料机构,包括收料框架,所述的收料框架上层设有机械手,在所述的收料框架的中层前侧设有冷却箱,在所述的收料框架的中层后侧设有装箱装置,在所述的收料框架的下层右侧设有成品箱驱动装置,在所述的收料框架下层前侧设有循环水箱。
进一步具体的,所述的机械手上设有驱动其水平运动的线性模组以及驱动其上下运动的伺服电机,在所述的机械手头部设有固定座,在所述的固定座内设有驱动螺杆,在所述的驱动螺杆上设有夹板,所述的夹板通过气缸驱动。
进一步具体的,所述的冷却箱内设有淋水冷却装置以及气嘴吹气装置。
进一步具体的,所述的装箱装置包括斜面基板,在所述的斜面基板的高端以及低端均设有一导杆,在两个所述的导杆之间设有一连杆,在所述的连杆上设有驱动推板,所述的驱动推板通过无杆气缸推动。
进一步具体的,所述的斜面基板的高端上设有扁平气嘴。
进一步具体的,所述的成品箱驱动装置包括固定在收料框架上的底座,在所述的底座上设有螺杆,在所述的螺杆旁设有导轴,所述的底座上设有驱动电机驱动螺杆转动,所述的螺杆上设有螺杆螺母,在所述的螺杆螺母以及导轴上设有固定架,所述的固定架上设有成品箱。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了上述结构之后,通过机械手实现了自动卸料的操作,通过冷却装置实现了对产品进行冷却以及清理工作,通过装箱装置以及成品箱驱动装置实现了自动装箱的工作,实现了全自动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以及人工,降低了加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装箱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A部位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收料框架;2、机械手;3、冷却箱;4、装箱装置;5、成品箱驱动装置;6、循环水箱;7、线性模组;8、伺服电机;9、固定座;10、夹板;41、斜面基板;42、导杆;43、连杆;44、驱动推板;45、无杆气缸;46、扁平气嘴;51、底座;52、螺杆;53、导轴;54、驱动电机;55、固定架;56、成品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的描述。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旋压机用收料机构,包括收料框架1,所述的收料框架1上层设有机械手2,在所述的收料框架1的中层前侧设有冷却箱3,在所述的收料框架1的中层后侧设有装箱装置4,在所述的收料框架1的下层右侧设有成品箱驱动装置5,在所述的收料框架1下层前侧设有循环水箱6;所述的机械手2上设有驱动其水平运动的线性模组7以及驱动其上下运动的伺服电机8,在所述的机械手2头部设有固定座9,在所述的固定座9内设有驱动螺杆,在所述的驱动螺杆上设有夹板10,所述的夹板10通过气缸驱动;所述的冷却箱3内设有淋水冷却装置以及气嘴吹气装置;所述的装箱装置4包括斜面基板41,在所述的斜面基板41的高端以及低端均设有一导杆42,在两个所述的导杆42之间设有一连杆43,在所述的连杆43上设有驱动推板44,所述的驱动推板44通过无杆气缸45推动;所述的斜面基板41的高端上设有扁平气嘴46;所述的成品箱驱动装置5包括固定在收料框架1上的底座51,在所述的底座51上设有螺杆52,在所述的螺杆52旁设有导轴53,所述的底座51上设有驱动电机54驱动螺杆52转动,所述的螺杆52上设有螺杆螺母,在所述的螺杆螺母以及导轴53上设有固定架55,所述的固定架55上设有成品箱56。
机械手2由线性模组7控制其前后运动,伺服电机8通过皮带控制上下运动;气缸驱动夹板10夹紧松开,为防止氧化,夹板10头部通氮气;冷却箱3中含有淋水冷却装置用于冷却以及气嘴吹气装置去除工件的表面水渍。
装箱装置4由无杆气缸45带动连杆43在导杆42上滑动,导杆42推动驱动推板44在斜面基板41上前后运动,将斜面基板41上的管材推入成品箱56。
成品箱驱动装置是驱动电机54通过皮带带动螺杆52旋转,使得成品箱56的上下运动,使得管材成品可以层层叠加。
循环水箱6由电泵驱动动力,外加单向阀为冷却箱3提供间断淋水。
机械手2夹住旋压完成的产品,经过冷却箱3水冷吹风后放在装箱装置4上,扁平气嘴46通气将管材吹动沿斜面基板41滑向低端;管材会在装箱装置4的斜面基板41上依次排开,达到数量后一次性推入成品箱56;成品箱56随成品箱驱动装置5上下移动以便装满整个箱子。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