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支架,更确切的说是一种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
背景技术
在修理摩托车轮胎时,必须抬起摩托车,使其轮胎离地,但是摩拖车的重量
较重,较难抬起,通常需要两个人配合才能抬起摩托车,操作极为费力,使用千
斤顶虽然能够抬起摩托车,但是手斤顶的成本较高,抬起摩托车的时间较长,效
率较低。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带有“L”形支
撑块,能够快速夹紧摩托车的车轴,带有“U”形架和“V”形结构,向下按压“U”形
架即可抬起摩托车,操作简单快速省力,有利于单人快速维修摩托车的轮胎的
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包括一“U”形架,所述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还
包括两个支撑杆、两个“L”形支撑块和两个固定螺栓,所述的两个支撑杆的一端
分别与所述的“U”形架的两个端点相连接,所述的支撑杆与所述的“U”形架的端
部组成“V”形结构,所述的支撑杆的另一端设置有一连接筒,所述的连接筒与所
述的支撑杆相互垂直,所述的“L”形支撑块上设置有一连接轴,所述的连接轴与
所述的连接筒转动连接;所述的两个固定螺栓穿透所述的连接筒的侧壁并与侧
壁螺纹连接、其端部顶紧所述的连接轴。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还包括两个滚轮,所
述的滚轮安装在所述的“V”形结构的拐角处。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还包括两根加强杆,
所述的加强杆的一端与所述的“U”形架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的支撑杆的另一
端固定连接。
本发明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的优点是:带有“L”形支撑块,能够快速夹紧
摩托车的车轴,带有“U”形架和“V”形结构,向下按压“U”形架即可抬起摩托车,操
作简单快速省力,有利于单人快速维修摩托车的轮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
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
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
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的主视图;
其中:
1、“U”形架;
2、支撑杆;21、连接筒;
3、“L”形支撑块;31、连接轴;
4、固定螺栓;5、滚轮;6、加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
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
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的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的优点是:带有“L”形支撑块,能够快速夹紧
摩托车的车轴,带有“U”形架和“V”形结构,向下按压“U”形架即可抬起摩托车,操
作简单快速省力,有利于单人快速维修摩托车的轮胎。
如图1所示,一种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包括一“U”形架1,该修理摩托车
用的支架还包括两个支撑杆2、两个“L”形支撑块3和两个固定螺栓4,该两个支
撑杆2的一端分别与该“U”形架1的两个端点相连接,该支撑杆2与该“U”形架
1的端部组成“V”形结构,该支撑杆2的另一端设置有一连接筒21,该连接筒21
与该支撑杆2相互垂直,该“L”形支撑块3上设置有一连接轴31,该连接轴31
与该连接筒21转动连接;该两个固定螺栓4穿透该连接筒21的侧壁并与侧壁
螺纹连接、其端部顶紧该连接轴31。使用时,先使用两个“L”形支撑块3夹紧摩
托车的车轴,然后向下按压该“U”形架1的拐角处,以该“V”形结构的拐角为支
点,即可轻松抬起摩托车,单人操作却可,因此便于单人维修摩托车,骑摩托车
旅行的人们随身携带这种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可以解决中途摩托车被扎的故障。
如图1、图2所示,该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还包括两个滚轮5,该滚轮5安
装在该“V”形结构的拐角处。这种结构可以使该“V”形结构的拐角处能够快速滚
动至摩托车的下方,避免在抬起摩托车的过程中摩托车向后移动,从而可以避
免该“L”形支撑块3与摩托车的车轴发生脱落现象,使用更加安全;此外当摩托
车的轮胎发生无法维修的情况时,提起该“U”形架1,使“U”形架1的拐角处卡在
轮胎上,使该滚轮5触地作为备胎轮使用,从而便于用户推行摩托车,避免摩
托车的内胎在推行的过程中被碾压损坏。
该修理摩托车用的支架还包括两根加强杆6,该加强杆6的一端与该“U”形
架1固定连接,另一端与该支撑杆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
以上仅仅是本发明的部分实施方式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
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
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