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鞋领域中一种防止涤纶帮面向橡胶底材色迁移的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制鞋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防止涤纶帮面向橡胶鞋底材料色迁移的方法。
背景技术
涤纶由其良好的经济性和再加工性被广泛用作风格各异的帮面鞋材。硫化橡胶及热塑性橡胶(TPR)是鞋底材中的两大主要类别。但由于常规工艺下上染涤纶的分散染料与硫化橡胶或TPR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相容性,使得其易于从涤纶中迁移出来并被硫化橡胶或TPR吸收,而影响白色或浅色鞋底或围边的外观。目前,行业中有采用在帮底间隔涂隔离胶的方法改善,但是人工刷胶工序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难以保证隔离胶对帮底接触面的完全覆盖,同时增加了额外的非增值人工工序成本。此外,有些隔离胶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色迁移的发生而只是延缓了色迁移。经过一定时间的存放或使用后仍会出现色迁移现象。
因此,寻找一种经济上可行且防色迁移效果持久可靠的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提供一种经济上可行且防止色迁移效果持久可靠的防止涤纶帮面颜色向橡胶鞋底材料迁移的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之二是为了提供阳离子可染涤纶在制鞋领域中防止色迁移的应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的一种防止涤纶帮面向橡胶底材色迁移的方法,包括采用阳离子可染涤纶取代传统涤纶,并采用阳离子染料对其染色。阳离子染料可溶于水,在水溶液中电离,生成带正电荷的染料离子的与阴离子的CDP纤维结合上染。
本发明应用对象所述橡胶包括传统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TPR)。传统鞋材大底所用硫化橡胶包括天然橡胶、顺丁橡胶、丁苯橡胶等。热塑性橡胶(TPR)又称热塑性弹性体,是一类在常温下显示橡胶弹性、受热时呈可塑性的高分子材料。
优选的,所述阳离子可染涤纶为采用CPD纤维织成的面料。CDP在分子结构上引入了一定量的第三单体甚至第四单体,如3、5-间苯二甲酸二甲酯磺酸钠(SIPM),纤维结构中阴离子基团的引入为阳离子染料上染提供了染座。因此,与普通涤纶不同,其非极性及缺乏反应性官能团的性质决定了其只能采用分散染料染色,而CDP不仅可以采用分散染料染色还可以采用阳离子染料染色。这就为从染料角度解决色迁移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本发明的上述方法在制鞋领域中防止色迁移的应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采用阳离子染料对阳离子可染涤纶帮面进行染色,阳离子染料与橡胶或TPR材料的亲和性和相容性较低,使其难以被橡胶或TPR吸收或上染从而达到防止色迁移的目的。另一方面,相对于分散染料,阳离子染料具有更为优异的升华牢度和耐溶剂牢度,在制鞋过程中的高温和有机溶剂的作用下,更不易被萃取分离至纤维表面。因此阳离子染料不易从纤维中析出也不易被橡胶或TPR吸收而导致色迁移。这种改善方法是源自于材料本身性能,相对于当前行业中普遍采用的刷隔离胶的方式具有更高的经济性和防色迁移效果的可靠性和持久性。CDP的风格特点和应用性能与普通涤纶相似,也可加工成超细纤维,能取代传统涤纶类帮面材料满足各种设计要求同时避免色迁移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染色加工工艺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发明的结构特征及所达成的功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用以较佳的实施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实施例1:CDP黑色/灰色染色实例
布种:CDP梭织面料105D*105D/60*35
染料组合一:阳离子红X-6B:0-2%o.w.f
阳离子蓝X-GRRL:0-2%o.w.f
阳离子黑X-O300%:1-10%o.w.f
(根据颜色深浅调整各支染料用量)
染色浴比:1:12
染色工艺:染浴温度为40℃时调节pH=4.0-4.5入染,以2℃/min的升温速率升至80℃后加入3g/L元明粉,然后继续以1℃/min升温至110℃.在110℃条件下沸染下20min.染色完毕后降温排液.采用浴比1:20水洗5min,加入2g/L保险粉及0.5g/L纯碱升温至70℃后还原清洗10min,完成染色及后处理过程。
以上布种及染色用试剂均通过正规商业途径购买。
实施实例2:CDP颜色染色实例
布种及染色工艺同实例1.
染料组合二:阳离子黄X-2RL:0-6%o.w.f
阳离子红X-GRL:0-6%o.w.f
阳离子蓝GSL:0-6%o.w.f
(根据不同颜色调整各支染料用量)
测试方法和结果:
根据SATRATM343模拟测试储存条件下的染色织物对橡胶及TPR底片接触色迁移,由青岛双星鞋业有限公司及东莞上庆鞋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白色及浅棕色橡胶底片及TPR底片,经70℃×168小时,95%的相对湿度下老化后,橡胶和TPR底片样品无明显色迁移迹象。
将染色样品分别通过冷粘和硫化工艺制成整鞋后,经相同老化条件测试后亦无明显色迁移现象。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内。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