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整理盒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办公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办公桌整理盒。
背景技术
办公桌上摆满了各种物品,包括电脑、电话、书本、杯子书、书籍和各式各类的文
件;过多的物品会让桌面杂乱不堪,很难找出需要的文件,影响工作效率,现有技术中通过
收纳框收集杂物,但是物品堆叠之后,需要找寻仍非常不便。
发明内容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办公桌整理
盒,通过设置盒体高度不同的整理盒,可以放置大小不同的物品,解决了小物品取放麻烦的
问题,具有小物品取放简单的优点,而且还可以加高整理盒,使用随意,结构可换。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办公桌整理盒,所述办公
桌整理盒包括第一盒体和第二盒体,第二盒体的高度低于第一盒体的高度,第一盒体和第
二盒体中设有共用的第一隔板,第二盒体上设有可拆卸的遮挡板。
上述装置中,所述第一隔板所在侧的边缘盒体上设有竖直平行的第一槽口,遮挡
板的侧边放置在第一槽口内。所述第二盒体由多个箱体壁围绕组成的,第二盒体的箱体壁
的内设有第二槽口,遮挡板安装在第二槽口内。所述遮挡板上设有三条折叠痕,遮挡板的边
缘位置设有嵌入区,嵌入区位于遮挡板相邻的三条边上。所述嵌入区的厚度小于遮挡板中
心位置的厚度。所述遮挡板沿着折叠痕折叠收起,收起的遮挡板放置在第一盒体内。所述第
一盒体内设有多个第二隔板,第二隔板可拆卸安装在第一盒体内。
本发明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一种办公桌整理盒,整理盒的箱体分为第一盒体
部分和第二盒体部分,二者的高度不同,用来放置大小不同的物品,小物件放置在深的整理
盒内,取出的时候不便利,所以本发明中的整理盒高度不同。在需要扩展的时候,还可以将
遮挡板安装在槽口内,增高了第二盒体的高度,这样就可以继续将盒体作为深盒体继续使
用,遮挡板拆卸方便,拆下可以折叠放置在第一盒体内。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说明书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简要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办公桌整理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办公桌整理盒的增高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办公桌整理盒的俯视图。
图4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遮挡板的示意图。
图中1为第一盒体,2为第二盒体,3为第一隔板,4为遮挡板,5为第一槽口,6为第二
隔板,7为第二槽口,8为折叠痕,9为嵌入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构件
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制造工艺及
操作使用方法等,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以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发明构思、技术
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
如图所示,办公桌整理盒,办公桌整理盒包括第一盒体1和第二盒体2,第二盒体2
的高度低于第一盒体1的高度,第一盒体1和第二盒体2中设有共用的第一隔板3,第二盒体2
上设有可拆卸的遮挡板4。
第一隔板3分为两部分,下部分在第一盒体1的下方,是第二盒体2的箱体壁,上部
分位于第二盒体2的上方,第一隔板3上部分的所相邻的盒体上设有第一槽口5,两边的箱体
壁上都要设有第一槽口5,两箱体壁时数值平行的,方便安装遮挡板4的侧边。第一盒体1内
设有多个第二隔板6,第二隔板6可拆卸安装在第一盒体1内,可以分开放置物品,容易寻找,
不会混乱。
第二盒体2由多个箱体壁围绕组成的,第二盒体2的与第一隔板3相邻和相对的三
个箱体壁上设有第二槽口7,用来安装遮挡板4的三条边。第一槽口5和第二槽口7的设置,为
了安装遮挡板4,遮挡板4安装在槽口内,可以加高第二盒体2的高度,第二盒体2继续用来放
置物品,取下遮挡板4,用来放置小物品。
遮挡板4上设有三条折叠痕8,遮挡板4沿着折叠痕8折叠收起,收起的遮挡板4放置
在第一盒体1内。遮挡板4沿着折叠痕8收起,缩小了体积,可以放置在第一盒体1,在用到的
时候取出展开即可。遮挡板4的边缘位置设有嵌入区9,遮挡板4只有一个长边不设有嵌入区
9,其他相邻的三个边都设有嵌入区9,嵌入区9的厚度小于遮挡板4中心位置的厚度,遮挡板
4的非嵌入区9的位置厚度小于等于整理盒盒体的厚度,嵌入区9的厚度等于第一槽口5和第
二槽口7的槽口内的宽度,为了简化生产工艺,第一槽口5和第二槽口7的内部宽度相同,嵌
入区9成功插入槽口内。
使用时,不需要使用遮挡板4的情况下,折叠起遮挡板4放置在第一盒体1内,可以
直接根据物品的大小,放置物品在第一盒体1和第二盒体2内,如果小物品很少,第一盒体1
的内容积不够,需要扩展第二盒体2,打开遮挡板4,对准槽口和嵌入区9的位置,将遮挡板4
安装在槽口内,固定嵌入区9在第二盒体2上,则第二盒体2可以继续用来放置稍大物品。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发明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
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
进将本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
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