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取样质量保全的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装食品取样质量保全的方法。
背景技术
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产品,尤其是盒装液体食品的质检和监管问题,但是到目前
还未形成一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盒装液体食品是一种最易于变质的产品,而且发生质
量纠纷或质疑案件最多,伤亡事件也最多;例如,作为盒装液体食品的牛奶来说,其每天的
产销量非常大,然而,与它的质量人们的健康非常密切,因此,由牛奶引发的质量纠纷或质
疑案件是相当多的,但是,上述案件的起因未必全在生产方,而且,往往绝大多数都不在生
产方。
然而,一旦遇到涉及盒装液体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纠纷问题时,往往是生产企业
难以为自己作出涉及自己的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举证实例,提供仲裁方作出公正的裁决。
由于提不出上述的关键举证实例,只得依靠各种“蛛丝马迹”性质的现象加上主观
上的推理分析,最后只会得出一个令人难以信服的“似是而非”成分占据主导地位的参考性
“意见”似的裁决,而且,这样的裁决也会拖的时间相当长,为各种小道消息的“创造”创造了
条件。——由于盒装液体食品生产企业在发生盒装液体食品质量纠纷时难以令人信服地为
自己举证已经离厂的盒装液体食品质量是否合格的问题,因此,这是一个令盒装液体食品
生产企业相当烦恼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之目的:
就是为了解决上述“令包装食品生产企业相当烦恼”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液体食
品取样质量保全的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拟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法:
有:包装食品以及用于密封该包装食品的密封容器;
其特征在于:
让监控方每隔时间T从生产方的生产线上提取包装食品并将它放在的密封容器内
而形成质量取样保全品,之后,再存放在监控方所监控的库房内保存,作为生产方在以后需
要时能够对外提出的实物证据予以保存;
所述的库房的环境条件是符合存放涉及该包装食品的相关国标要求的。
本发明的特点:
由于本发明能够妥善地解决了在包装食品质量纠纷中能够立即提出涉及食用产
品质量保全的实物证据,这就为一旦需要时质量仲裁方可以迅速作出公正的裁决创造了条
件。——同时也为充分保护了其质量一向过硬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的权益与名声均创造了
条件(若质量一向过硬的该包装食品企业也积极地参与了产品质量保全事宜)。
附图说明
附图示意了作为本发明中食用产品的质量保全样品在涉及的二个地点之间的法
定位移路线(详见图中箭头的方向示意)。
1:质保容器;2:包装食品;Y:包装食品的质量保全样品;a:生产方(包装食品企
业);b:法律授权质量保全样品的监管方(与生产方和销售方均无关);P:由监管方监管的库
房。
具体实施方式
例如,有一个盒装液体食品2的超大型生产企业,保质期为半年;每过间隔时间T(1
个小时)让监管方b在生产线上手动取其盒装液体食品2,并装入质保容器1内由该两者合成
生产方a的质量保全样品Y,交给作为质量保全样品Y监管方b来依法保存,直到超过保质期
为止。——实际上,交给监管方b作为质量保全样品Y的动作,是持续进行的,只是当最先交
给监管方b作为质量保全样品Y来依法保存者,当其满半年的保质时,即可陆续地从监管方b
撤出。
之后,例如:在2016年10月发生的一起涉及该盒装液体食品2的质量纠纷案(有人
饮用了生产方a制造的盒装液体食品2而中毒重伤住院抢救后并非留下了后遗症),发现该
盒装液体食品2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6月1日生产的,仲裁方依法从监管方b提取2016年5月
30日至2016年6月2日三天中全部存放在监管方b中的质量保全样品Y共计72个,拆封进行质
量检验;——为了保险起见,此时确定的取样法定时间段S不是1天,而是包括2016年6月1日
以及前后各1天,计共3天。
如果:
检验结果全部酸奶质量保全样品Y均合格,说明了生产方a生产的盒装液体食品2
至少在离开生产方a以前是没有问题的;否则,就可裁定生产方a生产的盒装液体食品2质量
不合格。——作为一个产品质量一向很过硬的盒装液体食品2生产企业来说,应该不怕如此
检验过程的。
不难看出:
只要有了质量保全样品Y,对于仲裁方迅速公正的裁决是绝对有利的。
当然,对于质量保全样品Y的仲裁检验,尚有不少细节需要进一步解决,例如,上述
的质量保全样品Y取样的间隔时间T(取样的密度),以及同时取样的数量与涉及质量纠纷或
质疑时取出质量保全样品Y法定取样时间段S的范围,等等,是个尚需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
解决的问题,也就是通过法律确定上述有关问题量化的尺度问题,然而,本发明的提出,至
少揭示了通过质量保全样品Y的提取,将目前难以恰当解决的包装食品2纠纷问题,有希望
了。——本发明最适合于解决保质期较短的一类但又涉及人们健康的包装食品类产品的质
量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