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的所属技术领域为帽类制品。 本发明涉及一种适于观看体育比赛和类似活动的带有双筒望远镜的帽子,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一种双功能的带有双筒望远镜的帽子,它能够有效地完成其双重功能。
望远镜通常是手握式的,因此,在连续使用时或长时间手持时是很不方便的。
所以,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双筒望远镜的帽子,它能完成帽子和望远镜的两种功能。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轻便的双筒望远镜的帽子,这样就能方便地和长时间地使用和佩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带有双筒望远镜的帽子其中包括一个第一部件和一个第二部件。第一部件包括一个望远镜的容纳部分,它与帽檐是形成一体的,它还包括一个掣子部分和销接孔。第二部件包括一根带子,一个支撑突块和销接孔。第一部件用销接方法附着在第二部件上。双筒望远镜装在望远镜的容纳部分内。第一部件可以从它的正常位置利用帽檐的向下摆动移至其下部位置。这样,带有双筒望远镜的帽子的两种功能便可容易地完成。
本发明的目的和优点将结合附图进一步充分地加以说明如下:
图1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透视图;
图2是图1实施例地侧视图,部分剖开;
图3a是图1实施例的内部结构透视图;
图3b是掣子部分和支撑突块的放大了的剖面图;
图4a和图4b是实施例的用法说明;
图5a是双筒望远镜的详细剖面图;
图5b是说明左右支撑部件的使用情况。
图1、2、3所示,本发明的这种帽子其中具有一个第一部件(1)和一个第二部件(6)。第一部件(1)包括一个在其垂直半圆形部分的中部形成的一个掣子导向企口(10),一个帽檐(5),和一个与帽檐(5)形成为一体的双筒望远镜容纳部份(2)。第二部件(6)包括一个弹性的棉制带(9),它被连接扣子(8)系到第二部件(6)上,同时在第一部件的垂直半圆形部分的内表面上有合适的扣紧装置。第一部件(1)利用连接销(7)附着在第二部件(6)上。这样,第一部件(1)就能够相对于第二部件(6)作上下移动。另一方面,双筒望远镜的容纳部份(2)与帽檐(5)是形成一体的,如上所述,容纳部分(2)的上表面有一个开口(22),用来操作调整旋钮(4)。再者,保护镜(3)装在容纳部分(2)的前表面上。这个轻便的双筒望远镜利用一种合适的夹持装置(如图2所示用件号(19)所指明的)将其装入容纳部分(2)内,而这将在下面还要加以描述。
人们注意到当望远镜太重时,它们在为各种目的使用时就有许多不便之处。
图5示出了轻便双筒望远镜。左右物镜外壳(14L,14R)能够分别套叠插入左右目镜外壳(11L,11R)中。目镜和物镜的外壳分别装有目镜片(13)和物镜片(12)。外壳(11L,11R;14L,14R)是用诸如塑料和橡胶这类轻型材料制成的。
一个右前方的支撑部件(15R)和一个左前方的支撑部件(15L)分别连接到物镜外壳(14R,14L)上,它们的构造使部件(15L,15R)能围绕一个带外螺纹的辊子(16)相互折合起来。在支撑部件(15L,15R)的前面,有一个调整旋钮(4)与辊子(6)相连接。所以,左右前方的支撑部件(15L,15R)能够围绕辊子(16)和调整旋钮(4)的轴线折合起来。
与之相类,在左右目镜外侵洌桓鲇液笾С挪考?8R)和一个左后支撑部件(18L)分别连接到目镜外壳(11R,11L)上,它们的构造使部件(18L,18R)能够围绕一个带内螺纹的缸体(17)相互折合起来(见图5b)。
带有内螺纹的缸体(17)和带有外螺纹的辊子(16)位于前后支撑部件之间,并互相啮合在一起。再者,物镜外壳(14L,14R)插入目镜外壳(11L,11R)中。所以,当转动调整旋钮(4)时,目镜和物镜外壳(14L,14R;11L,11R)既能缩进也能伸出,以便获得一个光学焦点。外加,目镜外壳(11L,11R)能围绕缸体(17),辊子(16)和调整旋钮(4)的轴线折合起来,(见图5b)。这样双筒望远镜的左右镜片间的距离就能按照使用者的双眼距离利用折合上述装置来加以调整。由此可见,根据本发明的带有轻便双筒望远镜帽子的结构是容易制做的。
如上所述,双筒望远镜是装在帽子上的,因此,带有内螺纹的缸体(17)的上部利用夹持装置(19)(如图2所示)被装在望远镜的容纳部分(2)上。
图4a表示当本发明被用作一顶普通帽子时的情况。当使用者要用和帽子装在一起的双筒望远镜时,如图4b所示,使用者只须简单地拉下帽檐(5),和折合左右目镜的外壳来调整它们以适应双眼距离,并且利用调整旋钮(4)来获得镜片的焦点。同样,如果只用帽子时,使用者只需将帽檐(5)向上推一下就行。然后,掣子导向企口(10)内的掣子(20)就被扣住在支撑突块(21)上,如图3b所示。
本发明涉及带有轻便双筒望远镜的双重功能的帽子。当它们的总重量进一步减少时,不仅使它在既作帽子又作望远镜使用时更为理想,也能长时间连续使用这种望远镜。
以上所述为目前考虑到的本发明的推荐实施例,当然还可做成各种变型,而所有这种变型都应视为是在本发明的原理和范围之内并已被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所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