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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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1210459216.5

申请日:

2012.11.15

公开号:

CN103121429A

公开日:

2013.05.29

当前法律状态:

授权

有效性:

有权

法律详情:

授权|||实质审查的生效IPC(主分类):B60R 21/09申请日:20121115|||公开

IPC分类号:

B60R21/09

主分类号:

B60R21/09

申请人:

巴兹联合公司

发明人:

F·布尔格拉·阿尔维苏里; Y·D·马丁·维利拉雷霍; A·阿隆索·阿隆索; I·阿基雷·皮切尔; L·罗纳·弗伦达雷纳

地址:

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区

优先权:

2011.11.17 ES P201131853

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党晓林;王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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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所述踏板能绕附接到支承件(10;10’)的轴(2;2’)枢转,并且所述安全机构包括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致动装置(40;40’)的作用而释放所述轴(2;2’)的装置。所述释放装置包括:保持构件(20;20’),在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其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支承件(10;10’)中,而将旋转轴(2;2’)保持在支承件(10;10’)中;以及位于支承件(10;10’)中的至少一个引导表面,所述引导表面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引导保持构件(20;20’)相对于支承件(10;10’)的运动,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保持构件(20;20’)上,从而释放旋转轴(2;2’)。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一种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所述踏板能绕联接到支承件(10;10’)的旋转轴(2;2’)枢转,并且所述安全机构包括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致动装置(40;40’)的作用而释放所述旋转轴(2;2’)的释放装置,所述踏板的特征在于,所述释放装置包括:保持构件(20;20’),在所述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所述保持构件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所述支承件(10;10’)中,从而将所述旋转轴(2;2’)保持在所述支承件(10;10’)中;以及位于所述支承件(10;10’)中的至少一个引导表面(14;14’),所述引导表面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引导所述保持构件(20;20’)相对于所述支承件(10;10’)的运动,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所述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所述保持构件(20;20’)上,从而释放所述旋转轴(2;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引导表面(14;14’)是弯曲表面。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保持构件(20;20’)包括至少一个接触表面(22b,23b;22b’,23b’),所述接触表面与所述支承件(10;10’)的对应的所述引导表面(14;14’)相适应,所述接触表面(22b,23b;22b’,23b’)和所述引导表面(14;14’)两者在所述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布置成相接触。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释放装置(20;20’)包括位于所述支承件(10;10’)中的壳体(11;11’),这些壳体布置成大体上彼此平行,这些壳体中的每个均具有封闭端(11b;11b’),所述封闭端的形状与所述旋转轴(2;2’)相适应。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每个壳体(11;11’)均具有开口端(11a;11a’)。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在所述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所述保持构件(20;20’)布置成固定到所述支承件(10;10’)。
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保持构件(20;20’)包括:至少一个臂(22,23;22’,23’),所述臂布置成紧紧地插入所述支承件(10;10’)的空腔(12;12’)中;以及段(21;21’),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所述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所述段上,所述臂(22,23;22’,23’)包括保持表面(22a,23a;22a’,23a’),所述保持表面保持所述旋转轴(2;2’)抵靠所述封闭端(11b;11b’)。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保持表面(22a,23a;22a’,23a’)具有大体上为圆弧的形状,该形状与所述旋转轴(2;2’)的形状相适应。
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空腔(12;12’)至少由所述引导表面(14;14’)和限制表面(12a;12a’)界定。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在所述踏板(1;1’)的正常操作位置,所述臂(22,23;22’,23’)的表面(22d,23d;22d’,23d’)布置成面向所述空腔(12;12’)的所述限制表面(12a;12a’),并且所述支承件(10;10’)包括供收纳所述臂(22,23;22’,23’)的端部(25;25’)的凹部(15;15’),在所述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所述限制表面(12a;12a’)和所述凹部(15;15’)将所述保持构件(20;20’)保持在所述支承件(10;10’)中。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保持构件(20;20’)包括位于所述臂(22,23;22’,23’)的所述端部(24,25;24’,25’)上的孔(24a,25a;24a’,25a’),并且所述支承件(10;10’)包括朝向所述凹部(15;15’)的内部取向的突出部(16;16’),所述突出部(16;16’)与所述臂(23;23’)的所述孔(25a;25a’)协作,以将所述保持构件(20;20’)固定到所述支承件(10;10’)。
根据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保持构件(20;20’)包括两个臂(22,23;22’,23’),这两个臂布置成大体上彼此平行,并且布置成紧紧地插入所述支承件(10;10’)的对应的所述空腔(12;12’)中,这两个臂(22,23;22’,23’)借助所述段(21;21’)连接,每个臂(22,23;22’,23’)均包括与所述支承件(10;10’)的所述引导表面(14;14’)相适应的所述接触表面(22b,23b;22b’,23b’)和保持所述旋转轴(2;2’)抵靠所述封闭端(11b;11b’)的对应的所述保持表面(22a,23a;22a’,23a’)。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引导表面(14;14’)连续地延伸到所述保持表面(22a,23a;22a’,23a’)。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致动装置(40)包括车辆的大体抗变形部。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其中,所述致动装置(40’)包括烟火致动器(41’)。

说明书

说明书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用踏板,所述踏板包括在发生车辆的迎面碰撞的情况下保护驾驶员的安全机构。
背景技术
已知有机动车用踏板,其包括安全机构,所述安全机构仅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被致动。这些安全机构具有在发生迎面碰撞时防止对车辆驾驶员的四肢造成伤害的目的,为此目的防止踏板朝向驾驶员突然移动。
在潜在有害的迎面碰撞中,关于踏板,供连接踏板的壁变形,从而将踏板的支承结构和踏板自身被推到驾驶员身体上。响应于该情况,安全机构被致动以防止踏板对驾驶员的下肢的撞击。
EP155733A1描述了一种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该踏板绕连接到支承件的旋转轴枢转,所述支承件连接到将机动车的内部分离的壁。所述安全机构包括以枢转的方式装配在支承件上的操纵杆,所述操纵杆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通过车辆的大体抗变形部而操作。当所述操纵杆旋转时,所述操纵杆的一端致使旋转轴运动,该运动迫使所述旋转轴远离支承件。
在EP1787873A1中,支承件包括供装配踏板的轴的孔和布置在该孔下方的支承区域,所述支承区域适于支承所述孔中的踏板。所述安全机构包括以枢转的方式装配在支承件上的凸轮,所述凸轮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使支承件的支承区域变形,从而允许所述轴从孔释放。
最后,在WO2010116092A1中,所述的踏板的旋转轴被收纳在平行凹槽中,所述平行凹槽布置在踏板的支架的彼此平行的两个竖直壁中。安全机构还包括以枢转的方式固定到支架的凸轮,所述凸轮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相对于支架旋转,从而允许旋转轴沿着凹槽移动。所述凸轮包括分别布置在凸轮的壁中的凹槽,这些凹槽基本上平行于支架的凹槽,踏板的旋转轴穿过凸轮的这些凹槽。所述凸轮的凹槽具有在靠近该凸轮的旋转轴的点处对中的圆弧形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
所述踏板布置成借助旋转轴铰接到机动车的支承件。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致动装置致动所述安全机构,从而相对于所述支承件释放所述旋转轴。
所述安全机构包括释放装置,所述释放装置自身包括保持构件和位于所述支承件上的至少一个引导表面。在所述踏板的正常操作条件下,所述保持构件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所述支承件中,从而将所述旋转轴保持在所述支承件中。
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当所述致动装置作用于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保持构件以被引导的方式在所述支承件的引导表面上移动,从而释放所述旋转轴。
由于所述保持构件的运动被所述支承件的供支承所述保持构件的所述引导表面限定,因此保持构件不必具有与插入所述支承件中的轴的旋转点。这允许所述保持构件尺寸减小且简单化,并且还确保该保持构件在所述致动装置的致动期间的运动不必是圆形的。
结果,获得这样一种具有最佳安全机构的踏板,该踏板需要最小的部件数。另外,借助该构造,由于支承件不必具有以最小公差紧附到轴的壳体,同样,也不必具有以最小公差紧附到保持构件的壳体,且由于通过在支承件和轴之间装配保持构件而实现保持,因此对公差的要求最小。由于在保持构件和支承件之间的旋转轴是不必要的,因此与所述旋转轴相关的调节也是不必要的。
根据附图和对附图的详细描述,将使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优点以及特征变得明显。
附图说明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第一实施方式,所述踏板处于正常操作状态下。
图2示出图1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分解图。
图3示出图1中所示的踏板的侧视图,其中安全机构被部分地剖开。
图4示出图1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细节图。
图5示出图1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视图,其中安全机构被致动。
图6示出从支承件释放的图1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视图。
图7示出图1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视图。
图8示出图1中所示的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另一视图。
图9示出图1中所包括的支承件的剖视图。
图10示出根据本发明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第二实施方式的视图,所述踏板处于正常操作状态下。
图11示出图10中所示的踏板的第二实施方式的分解图。
图12示出图10中所示的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视图。
图13示出图10中所示的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另一视图。
图14示出图10中所示的支承件的视图。
图15示出处于正常操作位置的图10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剖视图。
图16示出在迎面碰撞期间图10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剖视图。
图17示出在迎面碰撞之后图10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1;1’。踏板1;1’绕附接到支承件10;10’的旋转轴2;2’枢转。
踏板1;1’具有在图1至图3、图6、图10和图11中所示的靴部6;6’,并且借助图中未示出的杆连接到对应的致动器,所述致动器在制动器踏板的情况下能够作为伺服制动器,或者在离合器踏板的情况下能够作为离合器缸。
安全机构包括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致动装置40;40’的作用而释放旋转轴2;2’的释放装置。所述释放装置包括保持构件20;20’,该保持构件在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固定到机动车的可变形部分的支承件10;10’中,所述保持构件20;20’将旋转轴2;2’保持在支承件10;10’中。
保持构件20;20’包括至少一个臂22、23;22’、23’以及与所述臂22、23;22’、23’连续的段21;21’,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所述段21;21’上。在图中所示的实施方式中,在图7、图8、图12和图13中详细地示出的保持构件20;20’,其包括借助段21;21’连接的两个臂22、23;22’、23’,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段21;21’上。臂22、23;22’、23’大体上彼此平行。段21;21’具有大体平坦的表面21a;21a’,所述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大体平坦的表面21a;21a’上。致动装置40;40’大体上正交于段21;21’的大体平坦的表面21a;21a’起作用。
另外,在图9和图14中详细地示出的支承件10;10’包括两个壁10a、10b;10a’、10b’,所述两个壁大体上彼此平行,所述两个壁中的每一个均包括壳体11;11’,旋转轴2;2’的一端布置成附接在所述壳体11;11’中。壳体11;11’被布置成大体上彼此平行,这些壳体中的每一个均包括封闭端11b;11b’,封闭端11b;11b’的形状与旋转轴2;2’相适应。在图中所示的实施方式中,壳体11;11’具有开口端11a;11a’。
支承件10;10’的每个臂22、23;22’、23’均布置成紧紧地插入支承件10;10’的对应空腔12;12’中。每个空腔12;12’均被包括在支承件10;10’的对应壁10a、10b;10a’、10b’中,每个空腔12;12’均布置成连接到用于旋转轴2;2’的对应壳体11;11’中。其中每个空腔12;12’由引导表面14;14’(该引导表面的功能在以下详述)和限制表面12a;12a’界定,并且引导表面14;14’以及限制表面12a;12a’两者都被布置成相互面对。
另外,每个臂22、23;22’、23’均包括在图4、图5、图7、图8、图12、图13以及图15至图17中所示的保持表面22a、23a;22a’、23a’,所述保持表面保持旋转轴2;2’抵靠壳体11;11’的封闭端11b;11b’。保持表面22a、23a;22a’、23a’具有与旋转轴2;2’的形状相适应的大体上为圆弧的形状。
保持构件20;20’还包括在图4、图5、图7、图8、图12、图13以及图15至图17中所示的位于每个臂22、23;22’、23’上的接触表面22b、23b;22b’、23b’,所述接触表面与支承件10;10’的对应引导表面14;14’相适应,在踏板1;1’的正常操作状态下,这两个表面22b、23b、14;22b’、23b’、14’布置成相接触,如图4和图15所示。在图中所示的实施方式中,引导表面14;14’和接触表面22b、23b;22b’、23b’两者均为弯曲表面。每个接触表面22b、23b;22b’、23b’均与相应的保持表面22a、23a、;22a’、23a’连续地延伸。在未示的其它实施方式中,引导表面14;14’和接触表面22b、23b;22b’、23b’可以不是弯曲表面。接触表面22b、23b;22b’、23b’可以不与相应的保持表面22a、23a、;22a’、23a’连续地延伸。
另外,在踏板1;1’的正常操作期间,保持构件20;20’被布置成固定到支承件10;10’。在所示的实施方式中,每个臂22、23;22’、23’均包括大体上平坦的表面22d、23d;22d’、23d’,在踏板1;1’的正常操作位置,所述大体上平坦的表面布置成面向支承件10;10’的空腔12;12’的限制表面12a;12a’。每个臂22、23;22’、23’的表面22d、23d;22d’、23d’以及致动装置40;40’作用在其上的段21;21’的表面21a;21a’大体上彼此平行。在图中未示的其它实施方式中,每个臂22、23;22’、23’的表面22d、23d;22d’、23d’可以不是平坦的。类似地,每个臂22、23;22’、23’的表面22d、23d;22d’、23d’以及段21;21’的表面21a;21a’可以不平行于彼此。
此外,臂22、23;22’、23’的一端24、25;24’、25’布置成被收纳在包括于支承件10;10’的每个壁10a、10b;10a’、10b’内的凹部15;15’中,从而至少部分地穿过所述凹部15;15’。图2、图4、图9、图11、图14、图16和图17中所示的凹部15;15’连接到包括在支承件10;10’中用于旋转轴2;2’的对应壳体11;11’,所述凹部15;15’具有大体矩形截面。在图1、图3、图4、图10和图15中所示的踏板的正常操作期间,当使用者操作靴部6;6’时,旋转轴2;2’压靠保持构件20;20’,从而推动所述保持构件20;20’抵靠空腔12;12’的限制表面12a;12a’并且抵靠对应凹部15;15’的界定表面15a;15a’。保持构件20;20’将旋转轴2;2’保持在支承件10;10’内,从而将轴2;2’的力以有效的方式直接传递到支承件10;10’。
另外,在保持踏板1;1’的正常操作期间为了保持固定到支承件10;10’的保持构件20;20’,支承件10;10’包括位于各壁10a;10a’上的突出部16;16’,所述突出部16;16’在图6和图11中示出,朝向对应凹部15;15’的内部取向,并且与包括在臂22、23;22’、23’的端部24、25;24’、25’中的孔24a、25a;24a’、25a’协作,而将保持构件20;20’固定到支承件10;10’。
在踏板1;1’的正常操作位置,保持构件20;20’,具体的是保持构件20;20’的段21;21’相对于支承件10;10’突出。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详细地在图7和图8中所示的段21;21’相对于臂22、23;22’、23’向外突出。
在图1至图9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1的实施方式中,致动装置40包括车辆的大体抗变形部,所述大体抗变形部在图3和图4中借助一箭头表示,该箭头指示保持构件20的大体抗变形部的致动方向。
当发生迎面碰撞时,机动车的大体抗变形部在保持构件20的段21的平坦表面21a上施加力,从而使保持构件20相对于支承件10移动。该运动由支承件10的引导表面14引导至保持构件20不保持轴2的所在的位置,如图4所示,其中每个臂22、23的接触表面22b、23b均与引导表面14协作,旋转轴2能够沿着相应壳体11移动并且将其自身从支承件10释放。
在图10至图17中所示的第二实施方式中,致动装置40’包括烟火致动器41’,所述烟火致动器布置成被收纳在支承件10’中,具体的是被收纳在包括于支承件10’内的壳体42’中。壳体42’布置成相对于臂22、23;22’、23’大体上对中,烟火致动器41’沿与段21的大体平坦的表面21a’大体正交的方向抵靠保持构件20’的段21’起作用,从而旋转轴2能够沿着支承件10的相应壳体11移动,并且将其自身从支承件10释放。
当发生迎面碰撞时,烟火致动器的可动部在保持构件20’的段21’的平坦表面21a’上施加力,该力使保持构件20’相对于支承件10’运动。该运动由支承件10’的引导表面14’引导至保持构件20’不保持轴2’的位置,如图17所示,其中每个臂22’、23’的接触表面22b’、23b’均与引导表面14’协作,如图16所示,从而轴2’能够沿着相应壳体11’移动并且将其自身从支承件10’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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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 CN 103121429 A (43)申请公布日 2013.05.29 CN 103121429 A *CN103121429A* (21)申请号 201210459216.5 (22)申请日 2012.11.15 P201131853 2011.11.17 ES B60R 21/09(2006.01) (71)申请人 巴兹联合公司 地址 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区 (72)发明人 F布尔格拉阿尔维苏里 YD马丁维利拉雷霍 A阿隆索阿隆索 I阿基雷皮切尔 L罗纳弗伦达雷纳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 公司 11127 代理人 党晓林 王小东 (54) 发明名称 。

2、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 板 (57)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 构的机动车用踏板。所述踏板能绕附接到支承件 (10 ; 10 ) 的轴 (2 ; 2 ) 枢转, 并且所述安全机构包 括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致动装置 (40 ; 40 ) 的作用而释放所述轴 (2 ; 2 ) 的装置。所述释 放装置包括 : 保持构件 (20 ; 20 ) , 在踏板 (1 ; 1 ) 的正常操作状态下, 其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支 承件 (10 ; 10 ) 中, 而将旋转轴 (2 ; 2 ) 保持在支承 件 (10 ; 10 ) 中 ; 以及位于支承件 (10 ; 10 。

3、) 中的 至少一个引导表面, 所述引导表面在发生迎面碰 撞的情况下引导保持构件 (20 ; 20 ) 相对于支承 件 (10 ; 10 ) 的运动, 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 致动装置 (40 ; 40 ) 作用在保持构件 (20 ; 20 ) 上, 从而释放旋转轴 (2 ; 2 ) 。 (30)优先权数据 (51)Int.Cl. 权利要求书 2 页 说明书 4 页 附图 12 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4页 附图12页 (10)申请公布号 CN 103121429 A CN 103121429 A *CN103121429A* 1/。

4、2 页 2 1. 一种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 所述踏板能绕联接到支承件 (10 ; 10 ) 的旋转轴 (2 ; 2 ) 枢转, 并且所述安全机构包括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致 动装置 (40 ; 40 ) 的作用而释放所述旋转轴 (2 ; 2 ) 的释放装置, 所述踏板的特征在于, 所 述释放装置包括 : 保持构件 (20 ; 20 ) , 在所述踏板 (1 ; 1 ) 的正常操作状态下, 所述保持构 件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所述支承件 (10 ; 10 ) 中, 从而将所述旋转轴 (2 ; 2 ) 保持在所述 支承件 (10 ; 10 ) 中 ; 以及位于所述支承件 (。

5、10 ; 10 ) 中的至少一个引导表面 (14 ; 14 ) , 所 述引导表面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引导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相对于所述支承件 (10 ; 10 ) 的运动, 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 所述致动装置 (40 ; 40 ) 作用在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上, 从而释放所述旋转轴 (2 ; 2 ) 。 2.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引导表面 (14 ; 14 ) 是弯曲表面。 3.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包括至少一 个接触表面 (22b,23b ; 22b ,23b ) ,。

6、 所述接触表面与所述支承件 (10 ; 10 ) 的对应的所述引 导表面 (14 ; 14 ) 相适应, 所述接触表面 (22b,23b ; 22b ,23b ) 和所述引导表面 (14 ; 14 ) 两者在所述踏板 (1 ; 1 ) 的正常操作状态下布置成相接触。 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释放装置 (20;20 ) 包括位于所 述支承件 (10 ; 10 ) 中的壳体 (11 ; 11 ) , 这些壳体布置成大体上彼此平行, 这些壳体中的每 个均具有封闭端 (11b ; 11b ) , 所述封闭端的形状与所述旋转轴 (2 ; 2 ) 相适应。 5. 根据前述权。

7、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每个壳体 (11 ; 11 ) 均具有开口端 (11a ; 11a ) 。 6.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在所述踏板 (1 ; 1 ) 的正常操作状态 下, 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布置成固定到所述支承件 (10 ; 10 ) 。 7. 根据权利要求 4 至 6 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包括 : 至 少一个臂 (22,23 ; 22 ,23 ) , 所述臂布置成紧紧地插入所述支承件 (10 ; 10 ) 的空腔 (12 ; 12 ) 中 ; 以及段 (21 ; 21 ) , 在发生碰。

8、撞的情况下, 所述致动装置 (40 ; 40 ) 作用在所述段上, 所述臂 (22,23 ; 22 ,23 ) 包括保持表面 (22a,23a ; 22a ,23a ) , 所述保持表面保持所述旋 转轴 (2 ; 2 ) 抵靠所述封闭端 (11b ; 11b ) 。 8. 根 据 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保持表面 (22a,23a ; 22a ,23a ) 具有大体上为圆弧的形状, 该形状与所述旋转轴 (2 ; 2 ) 的形状相适应。 9. 根据权利要求 7 或 8 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空腔 (12 ; 12 ) 至少由所述引导表面 (14 ; 14 ) 和限制表面。

9、 (12a ; 12a ) 界定。 10.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在所述踏板 (1 ; 1 )的正常操作 位置, 所述臂 (22,23 ; 22 ,23 ) 的表面 (22d,23d ; 22d ,23d ) 布置成面向所述空腔 (12 ; 12 ) 的所述限制表面 (12a ; 12a ) , 并且所述支承件 (10 ; 10 ) 包括供收纳所述臂 (22,23 ; 22 ,23 ) 的端部 (25 ; 25 ) 的凹部 (15 ; 15 ) , 在所述踏板 (1 ; 1 ) 的正常操作状态下, 所述 限制表面 (12a ; 12a ) 和所述凹部 (15 ; 15 。

10、) 将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保持在所述支承件 (10 ; 10 ) 中。 11.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包括位于 所述臂 (22,23 ; 22 ,23 ) 的所述端部 (24,25 ; 24 ,25 ) 上的孔 (24a,25a ; 24a ,25a ) , 并 且所述支承件 (10 ; 10 ) 包括朝向所述凹部 (15 ; 15 ) 的内部取向的突出部 (16 ; 16 ) , 所述 权 利 要 求 书 CN 103121429 A 2 2/2 页 3 突出部 (16 ; 16 ) 与所述臂 (23 ; 23 ) 。

11、的所述孔 (25a ; 25a ) 协作, 以将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固定到所述支承件 (10 ; 10 ) 。 12. 根据权利要求 7 至 11 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 包括 两个臂 (22,23 ; 22 ,23 ) , 这两个臂布置成大体上彼此平行, 并且布置成紧紧地插入所述 支承件 (10 ; 10 ) 的对应的所述空腔 (12 ; 12 ) 中, 这两个臂 (22,23 ; 22 ,23 ) 借助所述段 (21 ; 21 ) 连接, 每个臂 (22,23 ; 22 ,23 ) 均包括与所述支承件 (10 ; 10 ) 的所述引。

12、导表面 (14 ; 14 ) 相适应的所述接触表面 (22b,23b ; 22b ,23b ) 和保持所述旋转轴 (2 ; 2 ) 抵靠所 述封闭端 (11b ; 11b ) 的对应的所述保持表面 (22a,23a ; 22a ,23a ) 。 13.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引导表面 (14 ; 14 ) 连续地延 伸到所述保持表面 (22a,23a ; 22a ,23a ) 。 1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致动装置 (40) 包括车辆的大 体抗变形部。 1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 其中, 所述致动装置 (40 ) 包。

13、括烟火致动 器 (41 ) 。 权 利 要 求 书 CN 103121429 A 3 1/4 页 4 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用踏板, 所述踏板包括在发生车辆的迎面碰撞的情况下保护驾 驶员的安全机构。 背景技术 0002 已知有机动车用踏板, 其包括安全机构, 所述安全机构仅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 下被致动。这些安全机构具有在发生迎面碰撞时防止对车辆驾驶员的四肢造成伤害的目 的, 为此目的防止踏板朝向驾驶员突然移动。 0003 在潜在有害的迎面碰撞中, 关于踏板, 供连接踏板的壁变形, 从而将踏板的支承结 构和踏板自身被推到驾驶员身体上。响应。

14、于该情况, 安全机构被致动以防止踏板对驾驶员 的下肢的撞击。 0004 EP155733A1 描述了一种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 该踏板绕连接到支承件的旋转轴 枢转, 所述支承件连接到将机动车的内部分离的壁。所述安全机构包括以枢转的方式装配 在支承件上的操纵杆, 所述操纵杆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通过车辆的大体抗变形部而操 作。 当所述操纵杆旋转时, 所述操纵杆的一端致使旋转轴运动, 该运动迫使所述旋转轴远离 支承件。 0005 在 EP1787873A1 中, 支承件包括供装配踏板的轴的孔和布置在该孔下方的支承区 域, 所述支承区域适于支承所述孔中的踏板。所述安全机构包括以枢转的方式装配在支承 件。

15、上的凸轮, 所述凸轮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使支承件的支承区域变形, 从而允许所述 轴从孔释放。 0006 最后, 在 WO2010116092A1 中, 所述的踏板的旋转轴被收纳在平行凹槽中, 所述平 行凹槽布置在踏板的支架的彼此平行的两个竖直壁中。 安全机构还包括以枢转的方式固定 到支架的凸轮, 所述凸轮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相对于支架旋转, 从而允许旋转轴沿着凹槽 移动。 所述凸轮包括分别布置在凸轮的壁中的凹槽, 这些凹槽基本上平行于支架的凹槽, 踏 板的旋转轴穿过凸轮的这些凹槽。 所述凸轮的凹槽具有在靠近该凸轮的旋转轴的点处对中 的圆弧形状。 发明内容 0007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

16、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 0008 所述踏板布置成借助旋转轴铰接到机动车的支承件。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 致动装置致动所述安全机构, 从而相对于所述支承件释放所述旋转轴。 0009 所述安全机构包括释放装置, 所述释放装置自身包括保持构件和位于所述支承件 上的至少一个引导表面。在所述踏板的正常操作条件下, 所述保持构件布置成至少部分地 插入所述支承件中, 从而将所述旋转轴保持在所述支承件中。 0010 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 当所述致动装置作用于所述保持构件时, 所述保持构件以 被引导的方式在所述支承件的引导表面上移动, 从而释放所述旋转轴。 说 明 书 CN 103121429。

17、 A 4 2/4 页 5 0011 由于所述保持构件的运动被所述支承件的供支承所述保持构件的所述引导表面 限定, 因此保持构件不必具有与插入所述支承件中的轴的旋转点。这允许所述保持构件 尺寸减小且简单化, 并且还确保该保持构件在所述致动装置的致动期间的运动不必是圆形 的。 0012 结果, 获得这样一种具有最佳安全机构的踏板, 该踏板需要最小的部件数。另外, 借助该构造, 由于支承件不必具有以最小公差紧附到轴的壳体, 同样, 也不必具有以最小公 差紧附到保持构件的壳体, 且由于通过在支承件和轴之间装配保持构件而实现保持, 因此 对公差的要求最小。由于在保持构件和支承件之间的旋转轴是不必要的, 。

18、因此与所述旋转 轴相关的调节也是不必要的。 0013 根据附图和对附图的详细描述, 将使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优点以及特征变得明 显。 附图说明 0014 图 1 示出根据本发明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第一实施方式, 所述踏板处于正常 操作状态下。 0015 图 2 示出图 1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分解图。 0016 图 3 示出图 1 中所示的踏板的侧视图, 其中安全机构被部分地剖开。 0017 图 4 示出图 1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细节图。 0018 图 5 示出图 1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视图, 其中安全机构被致动。 0019 图 6 示出从支承件释放的图 1 中。

19、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视图。 0020 图 7 示出图 1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视图。 0021 图 8 示出图 1 中所示的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另一视图。 0022 图 9 示出图 1 中所包括的支承件的剖视图。 0023 图 10 示出根据本发明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第二实施方式的视图, 所述踏板 处于正常操作状态下。 0024 图 11 示出图 10 中所示的踏板的第二实施方式的分解图。 0025 图 12 示出图 10 中所示的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视图。 0026 图 13 示出图 10 中所示的安全机构的保持构件的另一视图。 0027 图 14 示出图 10 中所示的。

20、支承件的视图。 0028 图 15 示出处于正常操作位置的图 10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剖视 图。 0029 图 16 示出在迎面碰撞期间图 10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剖视图。 0030 图 17 示出在迎面碰撞之后图 10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附图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具有用于迎面碰撞的安全机构的机动车用踏板 1 ; 1 。 踏板 1 ; 1 绕附接到支承件 10 ; 10 的旋转轴 2 ; 2 枢转。 0032 踏板 1 ; 1 具有在图 1 至图 3、 图 6、 图 10 和图 11 中所示的靴部 6 ; 6 , 并且借助。

21、图 中未示出的杆连接到对应的致动器, 所述致动器在制动器踏板的情况下能够作为伺服制动 说 明 书 CN 103121429 A 5 3/4 页 6 器, 或者在离合器踏板的情况下能够作为离合器缸。 0033 安全机构包括在发生迎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致动装置 40 ; 40 的作用而释放旋转 轴 2 ; 2 的释放装置。所述释放装置包括保持构件 20 ; 20 , 该保持构件在踏板 1 ; 1 的正常 操作状态下布置成至少部分地插入固定到机动车的可变形部分的支承件 10 ; 10 中, 所述 保持构件 20 ; 20 将旋转轴 2 ; 2 保持在支承件 10 ; 10 中。 0034 保持构件 2。

22、0 ; 20 包括至少一个臂 22、 23 ; 22 、 23 以及与所述臂 22、 23 ; 22 、 23 连续的段 21 ; 21 , 致动装置 40 ; 40 作用在所述段 21 ; 21 上。在图中所示的实施方式中, 在图 7、 图 8、 图 12 和图 13 中详细地示出的保持构件 20 ; 20 , 其包括借助段 21 ; 21 连接的 两个臂 22、 23 ; 22 、 23 , 致动装置 40 ; 40 作用在段 21 ; 21 上。臂 22、 23 ; 22 、 23 大体上 彼此平行。段 21 ; 21 具有大体平坦的表面 21a ; 21a , 所述致动装置 40 ; 。

23、40 作用在大体平 坦的表面 21a ; 21a 上。致动装置 40 ; 40 大体上正交于段 21 ; 21 的大体平坦的表面 21a ; 21a 起作用。 0035 另外, 在图 9 和图 14 中详细地示出的支承件 10 ; 10 包括两个壁 10a、 10b ; 10a 、 10b , 所述两个壁大体上彼此平行, 所述两个壁中的每一个均包括壳体 11 ; 11 , 旋转轴 2 ; 2 的一端布置成附接在所述壳体 11 ; 11 中。壳体 11 ; 11 被布置成大体上彼此平行, 这些 壳体中的每一个均包括封闭端 11b ; 11b , 封闭端 11b ; 11b 的形状与旋转轴 2 ;。

24、 2 相适应。 在图中所示的实施方式中, 壳体 11 ; 11 具有开口端 11a ; 11a 。 0036 支承件 10 ; 10 的每个臂 22、 23 ; 22 、 23 均布置成紧紧地插入支承件 10 ; 10 的对 应空腔 12 ; 12 中。每个空腔 12 ; 12 均被包括在支承件 10 ; 10 的对应壁 10a、 10b ; 10a 、 10b 中, 每个空腔 12 ; 12 均布置成连接到用于旋转轴 2 ; 2 的对应壳体 11 ; 11 中。其中每 个空腔 12 ; 12 由引导表面 14 ; 14 (该引导表面的功能在以下详述) 和限制表面 12a ; 12a 界定, 。

25、并且引导表面 14 ; 14 以及限制表面 12a ; 12a 两者都被布置成相互面对。 0037 另外, 每个臂 22、 23 ; 22 、 23 均包括在图 4、 图 5、 图 7、 图 8、 图 12、 图 13 以及图 15 至图 17 中所示的保持表面 22a、 23a ; 22a 、 23a , 所述保持表面保持旋转轴 2 ; 2 抵靠壳体 11 ; 11 的封闭端 11b ; 11b 。保持表面 22a、 23a ; 22a 、 23a 具有与旋转轴 2 ; 2 的形状相 适应的大体上为圆弧的形状。 0038 保持构件 20 ; 20 还包括在图 4、 图 5、 图 7、 图 8。

26、、 图 12、 图 13 以及图 15 至图 17 中 所示的位于每个臂 22、 23 ; 22 、 23 上的接触表面 22b、 23b ; 22b 、 23b , 所述接触表面与支 承件 10 ; 10 的对应引导表面 14 ; 14 相适应, 在踏板 1 ; 1 的正常操作状态下, 这两个表面 22b、 23b、 14 ; 22b 、 23b 、 14 布置成相接触, 如图 4 和图 15 所示。在图中所示的实施方式 中, 引导表面 14 ; 14 和接触表面 22b、 23b ; 22b 、 23b 两者均为弯曲表面。每个接触表面 22b、 23b ; 22b 、 23b 均与相应的保。

27、持表面 22a、 23a、 ; 22a 、 23a 连续地延伸。在未示的其 它实施方式中, 引导表面 14 ; 14 和接触表面 22b、 23b ; 22b 、 23b 可以不是弯曲表面。接触 表面 22b、 23b ; 22b 、 23b 可以不与相应的保持表面 22a、 23a、 ; 22a 、 23a 连续地延伸。 0039 另外, 在踏板 1 ; 1 的正常操作期间, 保持构件 20 ; 20 被布置成固定到支承件 10 ; 10 。在所示的实施方式中, 每个臂 22、 23 ; 22 、 23均包括大体上平坦的表面 22d、 23d ; 22d 、 23d , 在踏板 1 ; 1 。

28、的正常操作位置, 所述大体上平坦的表面布置成面向支承件 10 ; 10 的空腔 12 ; 12 的限制表面 12a ; 12a 。每个臂 22、 23 ; 22 、 23 的表面 22d、 23d ; 22d 、 23d 以及致动装置 40 ; 40 作用在其上的段 21 ; 21 的表面 21a ; 21a 大体上彼此平行。在 说 明 书 CN 103121429 A 6 4/4 页 7 图中未示的其它实施方式中, 每个臂 22、 23 ; 22 、 23 的表面 22d、 23d ; 22d 、 23d 可以不是 平坦的。类似地, 每个臂 22、 23 ; 22 、 23 的表面 22d、。

29、 23d ; 22d 、 23d 以及段 21 ; 21 的表 面 21a ; 21a 可以不平行于彼此。 0040 此外, 臂22、 23 ; 22 、 23 的一端24、 25 ; 24 、 25 布置成被收纳在包括于支承件10 ; 10 的每个壁 10a、 10b ; 10a 、 10b 内的凹部 15 ; 15 中, 从而至少部分地穿过所述凹部 15 ; 15 。图 2、 图 4、 图 9、 图 11、 图 14、 图 16 和图 17 中所示的凹部 15 ; 15 连接到包括在支承件 10 ; 10 中用于旋转轴 2 ; 2 的对应壳体 11 ; 11 , 所述凹部 15 ; 15 。

30、具有大体矩形截面。在 图 1、 图 3、 图 4、 图 10 和图 15 中所示的踏板的正常操作期间, 当使用者操作靴部 6 ; 6 时, 旋转轴 2 ; 2 压靠保持构件 20 ; 20 , 从而推动所述保持构件 20 ; 20 抵靠空腔 12 ; 12 的限 制表面 12a ; 12a 并且抵靠对应凹部 15 ; 15 的界定表面 15a ; 15a 。保持构件 20 ; 20 将旋 转轴 2 ; 2 保持在支承件 10 ; 10 内, 从而将轴 2 ; 2 的力以有效的方式直接传递到支承件 10 ; 10 。 0041 另外, 在保持踏板 1 ; 1 的正常操作期间为了保持固定到支承件 。

31、10 ; 10 的保持构 件 20 ; 20 , 支承件 10 ; 10 包括位于各壁 10a ; 10a 上的突出部 16 ; 16 , 所述突出部 16 ; 16 在图 6 和图 11 中示出, 朝向对应凹部 15 ; 15 的内部取向, 并且与包括在臂 22、 23 ; 22 、 23 的端部 24、 25 ; 24 、 25 中的孔 24a、 25a ; 24a 、 25a 协作, 而将保持构件 20 ; 20 固定到支 承件 10 ; 10 。 0042 在踏板 1 ; 1 的正常操作位置, 保持构件 20 ; 20 , 具体的是保持构件 20 ; 20 的段 21 ; 21 相对于。

32、支承件 10 ; 10 突出。在第一实施方式中, 详细地在图 7 和图 8 中所示的段 21 ; 21 相对于臂 22、 23 ; 22 、 23 向外突出。 0043 在图 1 至图 9 中所示的具有安全机构的踏板 1 的实施方式中, 致动装置 40 包括车 辆的大体抗变形部, 所述大体抗变形部在图3和图4中借助一箭头表示, 该箭头指示保持构 件 20 的大体抗变形部的致动方向。 0044 当发生迎面碰撞时, 机动车的大体抗变形部在保持构件20的段21的平坦表面21a 上施加力, 从而使保持构件 20 相对于支承件 10 移动。该运动由支承件 10 的引导表面 14 引导至保持构件 20 不。

33、保持轴 2 的所在的位置, 如图 4 所示, 其中每个臂 22、 23 的接触表面 22b、 23b均与引导表面14协作, 旋转轴2能够沿着相应壳体11移动并且将其自身从支承件 10 释放。 0045 在图 10 至图 17 中所示的第二实施方式中, 致动装置 40 包括烟火致动器 41 , 所 述烟火致动器布置成被收纳在支承件 10 中, 具体的是被收纳在包括于支承件 10 内的壳 体 42 中。壳体 42 布置成相对于臂 22、 23 ; 22 、 23 大体上对中, 烟火致动器 41 沿与段 21 的大体平坦的表面 21a 大体正交的方向抵靠保持构件 20 的段 21 起作用, 从而旋转。

34、轴 2 能够沿着支承件 10 的相应壳体 11 移动, 并且将其自身从支承件 10 释放。 0046 当发生迎面碰撞时, 烟火致动器的可动部在保持构件 20 的段 21 的平坦表面 21a 上施加力, 该力使保持构件 20 相对于支承件 10 运动。该运动由支承件 10 的引导 表面 14 引导至保持构件 20 不保持轴 2 的位置, 如图 17 所示, 其中每个臂 22 、 23 的接 触表面 22b 、 23b 均与引导表面 14 协作, 如图 16 所示, 从而轴 2 能够沿着相应壳体 11 移动并且将其自身从支承件 10 释放。 说 明 书 CN 103121429 A 7 1/12 。

35、页 8 图 1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8 2/12 页 9 图 2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9 3/12 页 10 图 3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0 4/12 页 11 图 4 图 5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1 5/12 页 12 图 6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2 6/12 页 13 图 7 图 8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3 7/12 页 14 图 9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4 8/12 页 15 图 10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5 9/12 页 16 图 11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6 10/12 页 17 图 12 图 13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7 11/12 页 18 图 14 图 15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8 12/12 页 19 图 16 图 17 说 明 书 附 图 CN 103121429 A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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