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深锥深床膏体浓缩机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浓缩机技术领域,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深锥深床膏体
浓缩机。
背景技术
普通浓缩机由池体、泥耙、驱动轴、走桥、驱动器、给料筒等部件组成,
池体直径根据水力负荷确定,一般需要的沉降面积较大,池边水深在4米左右,
圆锥形池底与水平夹角8.3度,最终浓缩底流质量浓度为:25~55%;传统浓缩
机在底流浓度较高,泥层厚度大时,采用提升泥耙的方式减少机构受力,防止
压耙。其无法实现尾矿超强浓缩,排出尾矿的体积大,使底流排放出的矿浆含
水率高,无法实现呈膏体状排出。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深
锥深床膏体浓缩机,其具有超强浓缩性,大大降低排出尾矿的体积,使底流排
放出的矿浆含水率最低,呈膏体状排出,减小尾矿堆放场地,最大限度的回收
中水再利用。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深锥深床膏体浓缩机,
包括进料管、安装臂、导水杆、低阻力泥耙、罐体钢结构、主轴、多头驱动装
置、给料井和桁架桥;所述罐体钢结构固定安装在地面基础上,所述进料管一
端沿给料井外径切线方向安装在给料井上,进料管另一端固定并穿过罐体上的
安装孔,桁架桥固定安装在罐体的顶端,其一端可沿桁架桥方向滑动以抵消桁
架桥的膨胀,所述多头驱动装置固定安装在桁架桥中心驱动平台上,所述给料
井固定安装在桁架桥中心下方且与罐体同心,所述主轴顶端法兰与多头驱动装
置法兰连接且由多头驱动装置带动旋转,主轴底端安装有低阻力泥耙和锥体刮
刀,所述低阻力泥耙为2件,低阻力泥耙上安装有弧形刮刀和直刮刀,所述安
装臂固定安装在主轴上,所述导水杆固定安装在安装臂上。作为优选,所述主
轴安装在罐体内的中心轴线位置上。
作为优选,所述主轴安装在罐体内的中心轴线位置上。
作为优选,所述低阻力泥耙主梁为钢板焊接而成,主刮刀为弧形刮刀,外
围刮刀为一定角度的直刮刀。
作为优选,所述导水杆为无缝钢管制作,导水杆固定在安装臂上,其底部
与低阻力泥耙连接。
该膏体浓缩机由罐体钢结构、桁架桥、平台、多头驱动装置、给料管、自
稀释给料井、浓缩机构、剪切装置、底流排放装置等组成,中心轴、低阻力泥
耙、安装臂、导水杆等组成的浓缩机构在大扭矩多头驱动装置的作用下以一定
速度旋转,同时尾矿浆由进料管进入膏体浓缩机的中央给料井,在给料井中完
成自稀释,与絮凝剂液充分混合,形成较大絮团,加速沉降;在膏体浓缩机内
维持一定高度的泥浆层,絮团中所包裹的游离水利用导水杆的反复分离泥层的
作用排出,实现矿浆的浓度提高,最终由底流泵排出膏体浓缩机;在膏体浓缩
机底流口附近设有循环剪切系统,当底流浓度较高,流动状态较差时,可开启
循环剪切系统,使高浓度底流屈服应力降低,循环剪切系统不会改变底流浓度。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采用高径比约为1:1的池体结构,
池体直径大大降低,在池内维持较深的泥层,以获得较高的泥层压力,同时在
泥耙上布置适当数量的引导污泥中游离水上升的导水杆,使浓缩底流浓度大幅
度提高,池底圆锥面与水平面夹角为30度,最终浓缩底流质量浓度为:63~75%,
呈膏体状,大大提高的浓缩效率;深锥深床膏体浓缩机有超强的输出扭矩,在
泥层高度达到最大、浓度非常高的时候依然可以正常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进料管,2-安装臂,3-导水杆,4-低阻力泥耙,5-罐体钢结构,6-主轴,
7-多头驱动装置,8-给料井,9-桁架桥。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描述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深锥深床膏体浓缩机,包括进料管1、安装臂2、导水杆
3、低阻力泥耙4、罐体钢结构5、主轴6、多头驱动装置7、给料井8和桁架桥
9;所述罐体钢结构5固定安装在底面基础上,所述进料管1一端沿给料井外径
切线方向安装在给料井8上,进料管1另一端固定并穿过罐体上的安装孔,桁
架桥9固定安装在罐体的顶端,其一端可沿桁架桥9方向滑动以抵消桁架桥9
的膨胀,所述多头驱动装置7固定安装在桁架桥9中心驱动平台上,所述给料
井8固定安装在桁架桥9中心下方且与罐体同心,所述主轴6顶端法兰与多头
驱动装置7法兰连接且由多头驱动装置7带动旋转,主轴6底端安装有低阻力
泥耙4和锥体刮刀,所述低阻力泥耙4为2件,低阻力泥耙4上安装有弧形刮
刀和直刮刀,所述安装臂2固定安装在主轴6上,所述导水杆3固定安装在安
装臂2上。
优选的,所述主轴6安装在罐体内的中心轴线位置上。
优选的,所述低阻力泥耙4主梁为钢板焊接而成,主刮刀为弧形刮刀,外
围刮刀为一定角度的直刮刀。
优选的,所述导水杆3为无缝钢管制作,导水杆3固定在安装臂2上,其
底部与低阻力泥耙4连接。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优选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不限于上
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
发明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
不脱离本发明的构思和范围可以做出许多其他改变和改型。应当理解,本
发明不限于特定的实施方式,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