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P桥梁结构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桥梁建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FRP材料的FRP桥梁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桥梁大多采用钢板和混凝土架设而成。例如,在桥梁架设作业时,桥
梁的主梁有采用钢板制作的,也有采用钢板加混凝土制作。而对于桥面板,大多是采用混凝
土浇注制得。
然而这种常规的桥梁结构,由桥身自重很重,施工难度大,而且采用混凝土浇注桥
面板加工周期长,费工费时,且施工环境很差。
发明内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省时省力且节能环保的FRP桥梁结
构,其特点在于,其包括:用于形成桥梁的承载路面的桥面板、两用于支承所述桥面板的桥
台及若干间隔架设于所述桥面板的底部的主梁;所述桥面板为采用FRP材料拉挤制得的FRP
桥面板,所述主梁为采用FRP材料模压制得的FRP主梁;所述FRP桥面板包括若干FRP构件单
元,各所述FRP构件单元沿桥梁的长度方向依次呈一列平铺叠设布设,所述FRP构件单元的
长度为桥梁的桥宽;在最初布设的所述FRP构件单元的端头设有用于加强桥梁承重的FRP加
强筋。本实施例中的FRP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为英文fiber reinforced polymer的缩
写)为现有技术中公知的材料,该FRP材料为市售可得。FRP复合材料是由纤维材料与基体材
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形成的高性能型材料。该材料质轻而硬,不导电,机械强度高,回收
利用少,耐腐蚀。本发明正是基于FRP优异的力学性能及能适应现代工程结构向大跨、高耸、
重载、轻质发展的需求的特点,因此将其作为桥梁的主体受力架构。
在一些实施例中,各所述FRP构件单元为由两等边三角形框架拼搭形成的FRP菱形
框。当然,作为其它替换,各所述FRP构件单元还可以是其它中空结构的FRP构件,本实施例
仅仅只是一种示例性的表述。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FRP主梁的断面呈U字形、矩形或梯形。当然,作为一种替换,
FRP主梁还可以是其它任何几何形状的断面结构。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FRP桥面板的顶表面设有树脂沥青铺装层。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FRP加强筋呈L型。其中,所述FRP加强筋也是采用FRP材料制
得的。
在符合本领域常识的基础上,上述各优选条件,可任意组合,即得本发明各较佳实
施例。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采用本发明,不仅可大大节省桥梁架设的时间,并降低工程难
度,更为重要的是还节能环保。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
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桥梁结构沿跨度方向的立面布置图。
图2为本发明桥梁的跨中断面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FRP桥面板1;FRP主梁2;桥台3;树脂沥青铺装层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举出较佳实施例,并结合附图来更清楚完整地说明本发明。
实施例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
FRP桥梁结构,包括用于形成桥梁的承载路面的桥面板、两用于支承所述桥面板的桥台及若
干间隔架设于所述桥面板的底部的主梁;所述桥面板为采用FRP材料拉挤制得的FRP桥面
板,所述主梁为采用FRP材料模压制得的FRP主梁;所述FRP桥面板包括若干FRP构件单元,各
所述FRP构件单元沿桥梁的长度方向依次呈一列平铺叠设布设,所述FRP构件单元的长度为
桥梁的桥宽;在最初布设的所述FRP构件单元的端头设有用于加强桥梁承重的FRP加强筋
(图中未示出)。
本实施例中的FRP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为英文fiber reinforced polymer的
缩写)为现有技术中公知的材料,该FRP材料为市售可得。FRP复合材料是由纤维材料与基体
材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形成的高性能型材料。质轻而硬,不导电,机械强度高,回收利用
少,耐腐蚀。
本发明正是基于FRP优异的力学性能及能适应现代工程结构向大跨、高耸、重载、
轻质发展的需求,因此将其作为桥梁的主体受力架构。
示例性的,各所述FRP构件单元可以为由两等边三角形框架拼搭形成的FRP菱形
框。当然,作为其它替换,各所述FRP构件单元还可以是其它中空结构的FRP构件,在此不再
一一列举。
示例性的,根据桥梁吨位及实际需要,所述FRP主梁的断面可以是U字形、矩形或梯
形。当然,作为一种替换,FRP主梁还可以是其它任何几何形状的断面结构。
具体施工中,所述FRP加强筋可以是呈L型的FRP加强筋。当然了,所述FRP加强筋也
是采用FRP材料制得的。
当桥面板铺设完工后,在所述FRP桥面板的顶表面还设有树脂沥青铺装层4。用以
形成供车辆或行人穿行的平坦的桥面。
因此,采用本发明,不仅可大大节省桥梁架设的时间,并降低工程难度,更为重要
的是还节能环保,大大改善了桥梁作业的施工环境。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
术人员依本发明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
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